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学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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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XX2015年7月2日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一、法规依据一、法规依据 二、基金执行原则二、基金执行原则 三、参保人群三、参保人群 四、缴费标准四、缴费标准 五、个人账户五、个人账户 六、统筹基金六、统筹基金 七、基金监管和违规责任七、基金监管和违规责任一、法规依据(一)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54号令 2008年11月3日公布 2009年1月1日实施(二)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成劳社发2008120号 2008年12月18日公布二、基金执行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由
2、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三、参保人群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城镇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企业)及其职工(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四)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五)法律、法规规定或经省、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和人员。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地区人员、离休干部和已在省本级和本市行政区域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四、
3、缴费标准 (一)缴费金额 1、缴费标准(1)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6.5%;(2)职工以本人上月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2%;(3)个体参保户以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80%为基数,费率为9.5%;或者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4%,不建个人账户。注: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比如: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收1、单位最低缴费:缴费基数2584元,单位缴费167.96元,个人缴费51.68元;2、个人参保:(
4、1)353.21元/月,返个人账户医疗;(2)198.12元/月,只享受住院医疗四、缴费标准 (二)缴费年限 1、实施后初次参加的,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达20年,达到退休年龄并领取养老金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办法实施前,个体参保户缴纳累计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并领取养老金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四、缴费标准 (三)缴费衔接 1、单位及个人从欠费之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欠费三月以下补足的,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个体参保户欠费四个月及以上视为中断,欠费不能补缴四、缴费标准 (四)缴费后待遇起始时间 初次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中断基本医疗保险
5、关系或欠费四个月以上的,自参保或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予以支付,个人账户从缴费当月起计入 注:缴费不满12个月,职工突发重大疾病,由所在单位申报,医保局核实,住院医疗费按规定支付五、个人账户(一)划入标准1、在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全部计入,未满50岁,每一周岁增加本人缴费基数0.02%;满50岁,每一周岁增加0.035%;2、个体参保人员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划入,未满50岁,每一周岁增加0.02%;满50岁,每一周岁增加0.035%;3、退休人员按上一年市平工资2%划入,每一周岁增加0.035%。本人基本养老金高于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以本人基
6、本养老金为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五、个人账户(二)支付范围1、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或有利于疾病治疗和康复的医疗器械等发生的费用;2、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应由个人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用;3、定点机构发生的预防接种、健康体检、康复理疗费用;4、参保人员的家庭成员在定点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5、支付健身费用。五、个人账户(三)账户继承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依法继承。办理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死者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死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5、医
7、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储蓄账号。由单位代办或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单位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六、统筹基金(一)支付范围1、住院医疗费用;2、因患特殊疾病需长期进行门诊治疗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3、因病丧失全部或部分行动能力,在定点医疗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4、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5、住院期间因所在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手术费用;6、入院前3曰内的阳性特殊检查费用;7、因工作、居住等原因在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注: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参保人员的家庭病床、特殊疾病门诊、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