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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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别提款权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n特别提款权的产生及特点n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缺陷n何谓超主权货币n特别提款权=超主权货币?n n一、特别提款权的产生及特点n1967年9月,IMF理事会通过了基于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的融资便利纲要,督促执董会着手修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n1968年4月至1969年7月,经过执董会、理事会以及各成员国的批准,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正式生效,并于1969年8月推出了SDR。SDR的定值n在创立之初,1单位SDR等于0.888671克黄金,与美元等值。n为保证SDR作为储备资产稳定的购买力,基金组织以篮子货币作为其定价基础。q1974年7月,以16种货币(美元、马克、日元
2、、法国法郎、英镑、里拉、荷兰盾、加元、比利时法郎、瑞士克朗、澳元、丹麦克朗、西班牙比塞塔、挪威克朗、奥地利先令、南非兰特)组成的货币篮子为SDR定值q1978年,用伊朗里亚尔和沙特里亚尔代替了丹麦克朗和南非兰特q1981年用5种货币美元、马克、法国法郎、日元和英镑定值q2001年,用欧元取代了马克和法郎1981-2010年各种货币权重1981-851986-901991-951996-002001-052005-10美元424240394544欧元2934马克19192121法郎13121111日元131517181511英镑131211111111货币篮子构成的依据n早期货币篮子构成的依据订
3、是各国商品和服务出口在整个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后期选择标准有所调整:q货币必须是IMF成员国或是成员国组成的货币联盟所发行的货币,该经济体在五年考察期内是全球四个最大的商品和服务贸易出口地,并且其货币为基金组织协定第30条(f)条款所规定的可自由使用货币q货币的权重决定于n该成员国或货币联盟的商品与服务的出口值n该经济体货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被其他经济体所持有的数量n货币的权重每五年决定一次,但在日常情况下,可以根据其汇率走势进行调整。如2009年5月6日的实际权重为:美元42.1、欧元36.4、日元12.5、英镑9.1SDR的分配n分配方式q周期性分配,基金组织根据世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每隔一
4、段时间(一般为五年)决定是否进行分配q特殊分配,如1997年9月理事会决定对协定进行第四次修改以增发SDRn至今,SDR共进行过两轮周期性分配q1970、1971、1972年分三次共分配了93亿q1980年至1981年,将SDR提高到了214亿nSDR作为一种国际储备资产,其发行过程也是对该货币使用者征收铸币税的过程。与一国主权货币不同,这种铸币税的分配涉及到全球不同的经济体,因而更加复杂。在创立之初,关于其铸币税如何在全球分配有三种方案q需求法q市场法q政府法n需求法q基金组织评估出各成员国对储备资产的长期需求,并通过定期增加SDR的分配使该成员国的储备水平与长期需求水平相符。在这种情况下,
5、成员国之间或成员与国际组织之间并不会出现储备资产的借贷情形,也不会导致财富在成员国之间的流动。同时由于成员国持有的SDR与分配的SDR相等,成员国与基金组织之间也没有利息的相互支付。此时,成员国所获得的SDR铸币税就与该成员国对储备的需求成正比,并随着该国对储备需求的增加而增多。n市场法q将基金组织类比为一国央行,通过购买相应金融资产如一国政府国债,基金组织将以SDR标价的资产分配给各成员国。假设基金组织知道一成员国对储备资产的需求水平,它就可以向其出售该种水平的SDR。这种情况的结果与需求方法是一样的,不同的是体现在基金组织的资产负债表上:市场法对应的是金融资产,而需求法对应的是SDR的分配
6、权。q由于SDR的利率由市场决定,其最终将等于基金组织购买的金融资产的价格,从而使成员国与基金组织之间不会发生由于利率差异引起的财富流动。n政府法q这种方法与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联系在一起,也被称为“连接计划”,此种分配方式分配的SDR被称为“发展SDR”q假设世界上只有两个国家一个是发达国家,另一个是欠发达国家。虽然两国都面临储备资产短缺,但基金组织将充足的SDR完全分配给欠发达国家,此时欠发达国家便可以运用SDR向发达国家购买商品,同时向发达国家输出SDR,直到两国所得SDR都达到自身的需求水平为止。可见,此种方法下SDR的分配导致了国家财富的流动。n基金组织选择了需求法,但在实践中有所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