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集团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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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工集团银行账户管理暂行方法A-0建财202115号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银行账户管理,满足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要求,进步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中的银行账户是指集团及所属单位在境内外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立的根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第三条 集团公司对银行账户实行统一监控。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为银行账户管理的主管职能部门,各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各单位财务负责人是银行账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含事业部、分公司、工程部和集团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集团参股单位以集团公司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必须遵照本方法执行。第二章 银行账户开立第五条 各单位因经济业务事项需要开立银行账户的,应选择集团银企直联范围内的银行见附件1开立银行账户。集团对各单位开立银行账户采取审批制和备案制进展管理。第六条 以下情形需要开立银行账户的应经集团公司审批前方可办理:1.因特殊情况不在集团银企直联范围内银行开立银行账户;2.以集团公司加后缀形式为账户名开立的银行账户。第七条 银行开户审批程序如下:1.申请单位填报?银行账户开立/延期/撤销审批表?见附件2,附开立银行账户申
3、请书注明开户原因及用处、中标合同复印件、相关说明资料报送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单位不是集团二级公司建工控股公司所属二级公司视同集团二级公司的应先逐级报请上级单位同意前方可报送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核。2.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请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审批,经批准同意后申请单位方可开立银行账户。3.账户开立后5个工作日内,各单位需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报送开立银行账户备案表见附件3及银行预留印鉴样本。第八条 各单位以本单位名义在集团银企直联范围内的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应在账户开立完成10个工作日内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备案,并填报开立银行账户备案表见附件3。第九条
4、各单位以本单位名义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开立银行账户的应在账户开立完成20个工作日内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备案,并填报开立银行账户备案表见附件3。除承揽境外工程业务的单位外,其他单位不得在境外开立银行账户。第十条 各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必须纳入集团资金管理系统,在集团银企直联络统的银行账户应同时办理银企直联开通手续并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受权;不能纳入集团银企直联络统的,应按集团要求每日通过资金管理系统客户端进展账户收支及结余等情况录入。第十一条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立银行账户。第十二条原那么上除集团公司法人需要外,其他单位一律不允许以集团公司名义开立银行账户,分公司或工程部需要以集团名义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