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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之租赁合同

上传者:2****5 2022-07-01 04:32:29上传 PPT文件 503.5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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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合同法合同法租赁合同的概念: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合同的特点:1.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3.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4.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5.租赁合同为继续性合同。租赁合同的种类:i.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 ii.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

2、租赁和特殊租赁;iii.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推定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关于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

3、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承租人的转租权:承租人转租租赁物须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与债的转移不同。转租期间,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不履行对租赁物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赔偿责任。承租人未经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可终止合同。租赁合同的效力:一、出租人的义务;1.交付租赁物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2.维修租赁物的义务;3.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担保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4.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担保不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而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条件:须有第三人就租赁物向承租人主

4、张权利的事实发生;第三人就租赁物向承租人所主张的权利,妨碍了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承租人于合同订立时不知有权利瑕疵。二、承租人的义务:1.依约定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义务;2.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 通知义务; 对于保存行为的容忍义务。3.不作为义务; 不得随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在租赁物上增设他物; 不得随意转租。4.支付租金的义务;5.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三、租赁合同的特别效力:1.承租人获取租赁物的权利;2.租赁权的物权化; 租赁权的对抗效力;承租人能否基于租赁权主张排除妨害请求权;租赁权的继续性;租赁权处分的可能性;废止利用方法的限制;租金的客观化。3.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5、;租赁合同涉及犯罪手段一是房屋租售中介实施的诈骗。采用欺骗手段截留客户资金,将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中介公司指使公司员工及他人假扮购房人,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少量定金或部分房款后,将房屋过户至虚假购房人名下,最后将骗取的房屋转卖或抵押从中非法获利;利用为购房人代办银行贷款之机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冒用购房人的身份证件,将银行发放的贷款占为己有;公布虚假房屋租赁、销售信息,与客户签订租房、购房合同,骗取客户中介费及定金。二、是房地产开发商或个人在预售、出售房屋时,隐瞒房屋已抵押或已出售的事实,采取一房多卖的方式骗取他人购房款。三、是虚构商铺等房产投资项目,以承诺高额返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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