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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诉法培训课件

上传者:2****5 2022-06-24 16:41:20上传 PPT文件 719.5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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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海事争议(一)海事争议(maritime disputes)指当事人之间因海事发生的争议。 “海事”是广义上的,主要是指与海上运输有关的一切海上事物,包括人们围绕海洋及其他水域、船舶、船员、海上客货运输、海上生产、作业、海运行政管理等方面所发生的各种关系和活动。 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海事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 2、海商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租用合同、海商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租用合同、抵押合同、船舶物料供应合同、劳务合同等;抵押合同、船舶物料供应合同、劳务合同等; 3、其他海事海商纠纷:码头、岸线、水域、其他海事海商纠纷:码头、岸线、水域使用权纠纷、认定海上无主财产

2、、港口作业使用权纠纷、认定海上无主财产、港口作业纠纷、海事担保纠纷等。纠纷、海事担保纠纷等。 4、海事行政纠纷:包括海事行政纠纷和海、海事行政纠纷:包括海事行政纠纷和海事行政赔偿纠纷。事行政赔偿纠纷。 海事诉讼是指海事法院在海事争议海事诉讼是指海事法院在海事争议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勘验人员)的参加定人、翻译人员和勘验人员)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判决海事争议案件的下,依法审理和判决海事争议案件的全部活动过程。全部活动过程。 说明海事法院主管哪些案件,解决海事法院与其他地方法院、其他组织(如海事局、仲裁机构)之间的分工和权限。 2001年8

3、月9日最高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2001年9月18日起施行,规定了四大类案件,共63种案件。 注意:第注意:第40、41项项 1 1、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1 1)法定管辖:法律明确规定的法院管辖。分为:)法定管辖:法律明确规定的法院管辖。分为: A A: 级别管辖:划分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海事级别管辖:划分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海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B B:地域管辖:同级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海事案地域管辖:同级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海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件的分工和权限。 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以原就被原则以原就被原则”。

4、特殊地域管辖:以被告住所地及诉讼标的物所特殊地域管辖:以被告住所地及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或引起法律关系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在地或引起法律关系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立同级法院之间的分工和权限。海诉为标准,确立同级法院之间的分工和权限。海诉法第法第6 6条为地域管辖。条为地域管辖。 l(a a) 移送管辖:移送管辖: l(b b)指定管辖:指定管辖: 海诉法第海诉法第1010条条 2 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l(1 1)专属管辖:法律上明确规定某种案)专属管辖:法律上明确规定某种案件必须由特定法院管辖。件必须由特定法院管辖。 海诉法海诉法art7 art7 l

5、(2 2)协议管辖)协议管辖 :民诉法第民诉法第2525条条 、244244条;条;海诉法第海诉法第8 8条条 l(1 1)共同管辖:是依照法律规定,两个以)共同管辖:是依照法律规定,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不是共同审上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不是共同审理,共同判决。理,共同判决。海诉法解释海诉法解释art16 l(2)合并管辖:法院将两个以上的诉讼请合并管辖:法院将两个以上的诉讼请求合并由一个法院审理的权限。求合并由一个法院审理的权限。 民诉法民诉法art126合并审理的情况:原告增加诉讼请合并审理的情况: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

6、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三)管辖权异议:凡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三)管辖权异议:凡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都有权对受诉法院提出该案件没有管辖权,都有权对受诉法院提出不服该院管辖的主张或意见。不服该院管辖的主张或意见。 l民诉法民诉法art38 art38 条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7、异议不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成立的,裁定驳回。四、海事诉讼适用的程序法四、海事诉讼适用的程序法1、海诉法及其司法解释、海诉法及其司法解释 ;2、民诉法;、民诉法;3、2002年年4月月1日开始施行了新的最高人日开始施行了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l (一)海事请求保全的一般规定(一)海事请求保全的一般规定 1 1、定义:、定义: 海诉法第十二条海诉法第十二条 财产包括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以财产包括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以及船用物料。对其他财产的海事请求保全及船用物料。对其他财产的海事请求保全适用民事诉讼

8、法有关财产保全的规定。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财产保全的规定。 2、管辖、管辖: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3、海事请求保全的担保:海事请求保全的担保: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4、海事请求保全的裁定及复议:海事请求保全的裁定及复议: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5、海事请求保全的解除及担保的返还:、海事请求保全的解除及担保的返还:第十第十八条八条 l“有正当理由”:如双方当事人和解了或扣押有误。l“在本法规定的期间”:第28条为30条,第46条为15天。l6、申请保全错误的赔偿:、申请保全错误的赔偿: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l如如 不具有海事请求,被请求人对请求不负责不具有海事请求,被请求人对请求不负责任,扣错对

9、象等。任,扣错对象等。 法律依据:海诉法第法律依据:海诉法第3 3章;民诉法及其司法章;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解释 。l解释解释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二十总吨以下小型船艇的扣二十总吨以下小型船艇的扣押和拍卖,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扣押和拍押和拍卖,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扣押和拍卖程序进行。卖程序进行。 1、可以扣船的海事请求的范围、可以扣船的海事请求的范围l海诉法第海诉法第2121条,是封闭式规定,罗列了条,是封闭式规定,罗列了2222项项请求:请求:- -l“海事请求海事请求”应是涉及或发生于船舶的所有、占应是涉及或发生于船舶的所有、占有、管理、营运、建造、买卖、救助、抵押、质有、管理、营

10、运、建造、买卖、救助、抵押、质押以及船舶优先权有关的海事争议而引起的索赔。押以及船舶优先权有关的海事争议而引起的索赔。 l(1 1)扣押当事船舶)扣押当事船舶l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法院可以扣押当事船舶:院可以扣押当事船舶:l(一)船舶所有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一)船舶所有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并且在实施扣押时是该船的所有人;并且在实施扣押时是该船的所有人;l(二)船舶的光船承租人对海事请求负有(二)船舶的光船承租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并且在实施扣押时是该船的光船承责任,并且在实施扣押时是该船的光船承租人或者所有人;租人或者所有人;l对下列(三)

11、、(四)、(五)项请求,只对下列(三)、(四)、(五)项请求,只能扣当事船,不受责任人与船舶间所有关系能扣当事船,不受责任人与船舶间所有关系的限制,是典型的对物诉讼:的限制,是典型的对物诉讼:l(三)具有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样性质的权利(三)具有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样性质的权利的海事请求;的海事请求;l(四)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海事请求;(四)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海事请求;l(五)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五)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l l(2)扣押其他船舶)扣押其他船舶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l但书:此除外还但书:此除外还应应包括:与抵押权、质权、包括:与抵押权、质权、船舶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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