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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

上传者:带**** 2022-06-02 16:26:48上传 DOC文件 19.07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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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 编制部门: 新农保项目组编制人: 黄震编制日期:2009-8-1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文档修改历史版本修改记录修改日期修改人1.1基于需求分析说明书_提交稿_20090821和马鞍山经办规程讨论会议精神进行修订20090901黄震1.2基于需求分析说明书_提交稿_20090902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需求研讨会”会议精神进行修订20090915黄震1.3基于需求分析说明书_提交稿_20090915增加总体流程和描述,并进行局部修订20090929黄震6目 录1引言7

2、1.1说明71.2适用范围71.3定义及术语71.4参考资料82系统概述92.1背景92.2必要性92.3建设原则102.4建设内容103系统整体规划123.1系统总体架构123.2应用系统规划133.3应用系统部署144业务流程描述154.1业务总体流程154.2业务功能子系统划分174.3业务经办子系统流程194.3.1参保登记业务经办流程图194.3.2缴费申报业务经办流程图194.3.3待遇发放业务经办流程图224.3.4关系转移业务经办流程图234.3.5财务管理业务经办流程图244.3.6单机版系统业务经办流程图255业务经办需求265.1参保登记管理(A)265.1.1村(社区)

3、信息管理(A1)315.1.1.1村(社区)登记(A1-01)315.1.1.2村(社区)信息修改(A1-02)345.1.1.3村(社区)注销(A1-03)375.1.1.4村(社区)综合查询(A1-04)405.1.2人员参保信息管理(A2)425.1.2.1人员基本信息登记(A2-06)425.1.2.2人员关键基本信息变更 (A2-05)455.1.2.3人员一般基本信息变更 (A2-13)505.1.2.4参保人员新登记(A2-01)535.1.2.5人员参保信息修改(A2-12)595.1.2.6参保人员险种参保 (A2-02)635.1.2.7参保人员中断缴费 (A2-03)67

4、5.1.2.8批量中断缴费处理 (A2-11)705.1.2.9参保人员恢复缴费 (A2-04)745.1.2.10人员终止参保关系(A2-07)785.1.2.11人员流动(A2-08)845.1.2.12人员子女关系维护(A2-09)875.1.2.13特殊人群身份认定(A2-14)905.1.2.14批量新参保登记(A2-15)935.1.2.15人员综合查询(A2-10)975.2缴费申报管理(B)1005.2.1缴费申报管理(B1)1065.2.1.1参保人员缴费申报 (B1-01)1065.2.1.2一次性缴费申报(B1-03)1125.2.1.3个人补缴申报(B1-06)1185

5、.2.1.4集体补助缴费登记(B1-05)1225.2.1.5应收核定(B1-04)1285.2.1.6缴费通知(B1-08)1315.2.1.7托收数据银行报盘(B1-09)1345.2.1.8新参保人员银行开户办理(B1-10)1375.2.1.9批量参保人员缴费申报 (B1-07)1405.2.1.10特殊人员缴费申报 (B1-11)1455.3账户管理(C)1515.3.1账户管理(C1)1525.3.1.1个人账户结息(C1-01)1525.3.1.2个人账户信息查询(C1-02)1565.3.1.3个人账户信息导出(C1-03)1585.3.1.4个人账户财政结余查询(C1-04)

6、1615.3.1.5个人账户财政兜底情况查询(C1-05)1635.3.1.6年度处理1645.4待遇发放管理(D)1645.4.1待遇支付管理(D1)1675.4.1.1待遇领取到龄通知(D1-01)1675.4.1.2人员待遇领取登记,核定,复核(D1-02)1695.4.1.3待遇暂停支付(D1-05)1755.4.1.4待遇恢复支付(D1-06)1785.4.1.5待遇终止支付(D1-07)1815.4.2待遇调整管理(D2)1865.4.2.1人员待遇批量调整(D2-01)1865.4.2.2人员待遇零星调整(D2-02)1905.4.2.3人员发放方式管理(D2-03)1935.4

7、.2.4人员生存认证(D2-04)1965.4.2.5待遇拨付(D2-05)1995.4.2.6待遇追回(D2-06)2045.5关系转移管理(E)2075.5.1.1参保人员关系转出(E1-01)2095.5.1.2参保人员关系转入(E1-02)2155.5.1.3转入人员参保新登记(E1-03)2205.6财务管理(F)2245.6.1财务管理(F1)2265.6.1.1金融机构缴费到账(F1-03)2265.6.1.2经办机构自收(F1-05)2325.6.1.3经办机构自付(F1-06)2365.6.1.4待遇社发实付确认(F1-09)2395.6.1.5财政补贴申请单生成(F1-07

8、)2445.6.1.6金融机构代核代收回盘到账(F1-08)2475.6.1.7集体补助托收到账(F1-10)2535.6.1.8零星勘误订正(F1-11)2585.6.1.9财政补贴申请到账(F1-12)2625.7公示信息(M)2655.7.1村(社区)公示信息(M1)2655.7.1.1制度实施时年满60岁人员清单(M1-01)265(1)打印只打印人员清单,不打印子女关系明细。2675.7.1.2集体补助信息查询(M1-02)2685.7.1.3待遇领取资格公示(M1-03)2695.8单机系统及接口(G)2715.8.1.1中心系统信息导出(G1-02)2725.8.1.2中心系统批

9、量业务导入办理(G1-01)2765.8.1.3单机版数据导入(G2-02)2825.8.1.4单机版人员参保缴费登记(G2-01)2855.8.1.5单机版生存认证信息录入(G2-05)2895.8.1.6单机版数据导出(G2-06)2915.8.1.7单机版系统数据备份(G2-03)2945.8.1.8单机版人员信息综合查询(G2-04)2955.8.1.9单机版集体补助缴费登记(G2-07)2975.9卡管理(H)3005.9.1卡应用管理 (H1)3025.9.1.1发卡数据生成 (H1-01)3025.9.1.2发卡管理 (H1-02)3025.9.1.3发卡激活 (H1-03)30

10、35.9.1.4补卡管理 (H1-04)3035.9.1.5换卡管理 (H1-05)3035.9.1.6卡挂失管理 (H1-06)3045.9.1.7卡解挂管理 (H1-07)3045.9.1.8卡注销管理 (H1-08)3055.9.1.9应用锁定 (H1-09)3055.9.1.10应用解锁 (H1-10)3055.9.1.11黑名单生成管理 (H1-11)3055.10稽核管理(U)3055.10.1稽核事务管理(U1)3085.10.1.1稽核类别设置 (U1-01)3085.10.1.2疑点问题受理 (U1-02)3095.10.1.3稽核范围确立(U1-03)3105.10.1.4

11、稽核信息记录(U1-04)3125.10.1.5稽核结果认定(U1-05)3135.10.1.6稽核结论传达(U1-06)3155.10.1.7稽核结论执行情况跟踪(U1-07)3165.10.1.8稽核统计(U1-08)3175.10.1.9稽核台账(U1-09)3195.11综合查询(Q)3205.11.1综合查询(Q1)3215.11.1.1村综合信息查询(Q1-01)3215.11.1.2缴费信息查询(Q1-02)3225.11.1.3缴费通知查询(Q1-03)3245.11.1.4特殊人群查询(Q1-04)3265.11.1.5待遇申请信息查询(Q1-05)3275.11.1.6人员

12、清单查询(Q1-06)3295.11.1.7待遇领取人员查询(Q1-07)3305.11.1.8财政补贴到账情况查询(Q1-08)3325.11.1.9待遇发放情况查询(Q1-09)3336功能与非功能需求3356.1对功能的一般规定3356.2数据服务器交易测算3366.3应用服务器交易测算3376.4性能要求测算3377系统运行环境规定3387.1设备及分布3387.2支撑软件3387.3程序运行方式3391 引言1.1 说明根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的业务目标和业务特点,提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农保管理信息系统”)的业务需求。需求分析说明书以

13、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指导,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经办规程)为基础,结合上海、天津、马鞍山、泰州、包头、烟台等地新农保业务实践,提出了整个新农保管理信息系统的总体框架和总体流程,综合阐述了申报、收缴、账户、审核、支付等环节的业务流程、规则和实现方法,以及单机版系统的功能要求,并界定了与金融机构系统、社会保障卡系统的接口。 需求分析说明书的编写目的在于为新农保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过程提供以下作用:1、描述软件实现的总体要求,作为用户和软件开发人员理解系统的基础;2、描述软件实现的初步设计和对用户产生影响的信息,作为软件开发人

14、员进行设计和编码的基础;3、作为软件综合测试、评估和系统验收的依据。本说明书是系统需求分析的结果描述,将列入项目文档材料保存,并作为项目开发的参考和项目验收的检查依据。1.2 适用范围本说明书的预期读者是本项目的任务提出者、项目的管理者和项目的设计、开发和测试人员,并可作为地方本地化实施过程的参考。1.3 定义及术语序号术语所指对象或含义1.参保人员在新农保系统中进行过参保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人员2.缴费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金额所对应的档次,选择其中一个进行缴费。3.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的形式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待遇享受人员在指定的金融机构建立发放账户,按月将规定项目

15、内的应付金额划入账户,或通过邮局邮寄,保证待遇享受人员能够按时领取待遇。4.追回对于冒领、多领待遇或账户余额的情况,进行金额的追回处理5.注销登记指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变更为城镇户籍、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等情况需要依法终止新农保缴费义务时,向新农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的注销登记。6.回单截止日负责托收的金融机构需要在每月固定日期将扣款回执反馈给县级社保机构。7.险种参保对于原来只参加了部分险种的参保人员在满足参加其他险种的条件后,可登记新参加新农保险种或新农合险种8.缴费通知缴费通知包括汇总的缴费通知单和个人缴费通知明细(采用报盘文件)形式,将应收数据发送给指定金融机构9.生存认证定期(通常

16、为一年)由村及社区对正在领取待遇人员的资格进行认证并登记认证结果10.月积数法指至本年底止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按实际发生的次月按月计算利息。计算公式:至本年底止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年记账利率)本年记账额本金本年记账额利息其中:本年记账额利息本年记账月积数×本年记账利率×本年记账月积数月份记账额×()(为本年各记账月份,且)。11.收缴方式指社会保险费的收取方式,包括银行托收和经办机构自收。经办机构自收还可细分为直接缴纳现金,凭核定的业务单据到金融机构存入指定账户,无单据直接到金融机构存入指定账户三种不同形式。1

17、2.实际缴费年限指缴费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后,根据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累计月份。13.视同缴费年限指实际缴费年限之外按相关规定计算的可视为已缴费的时间。1.4 参考资料编号资料名称1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3关于完善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沪府办200764号)关于宝山区“完善农保”试行办法的业务需求关于闵行区“完善农保”暂行办法的业务需求4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5烟台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6包头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包头市农牧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包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7马鞍山市新型农保

18、试行办法业务规程8泰州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泰政办发200748号)9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需求分析说明书2 系统概述2.1 背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986年开始探索,1991年开始试点,1992年民政部发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民办发19922号)标志着试点正式推开,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551号)进一步推动农保工作的稳步发展。但由于制度设计、社会条件、配套政策等多方面原因,农民参加农保积极性不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制建设滞后,制度上存在不稳定,基金管理不够规范,到1999年国家政策出现了调整,

19、国务院批转整顿保险业工作小组保险业整顿与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199914号)要求对农保进行整顿规范,其工作基本停滞,管理职能移交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党的十六大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一些地方已自行开始了“新农保”的试点。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2009年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已经发布,该意见明确了全国性政策

20、框架。2.2 必要性为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行,部里统一建设相应的信息系统势在必行。新农保管理信息系统不仅应适应国家和部出台的新农保政策和指导意见,还应对各地典型政策和业务进行梳理,成为一套适应全国推广的系统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版本的新型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是落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必要支撑和有效载体,有利于提高经办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工作和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优质的服务具有重大意义。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统一系统的必要性如下:1以信息系统支撑业务,可提高经办能力,解决手工操作,加强管理稽核。建设信息系统,可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将经办人员从繁重的手

21、工操作中解放出来,并可以经办数据及经办过程记录为基础,开展内部控制和稽核工作。2以信息系统支撑服务,可提供丰富的服务手段,增强透明度。农民人群基数大,各地业务管理服务人员却少于城保,农保参保人群的权益保障和优质服务,都需要信息系统进行强有力的支撑。3以信息系统支撑监督决策,可大大提高监督决策能力,使海量数据的统计、分析成为可能,为科学决策提供有说服力的数据。2.3 建设原则从解决当前实际工作需要出发,以支持新农保业务经办和推进新农保试点为首要任务,按照金保工程总体规划和建设标准,保证与金保工程各软件尽可能顺利衔接的前提下,建设新农保管理信息系统。1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新农保管理信息系统按照金保

22、工程的总体规划,根据长远的发展要求统筹安排系统设计,并与其他系统执行统一的业务标准、信息标准和技术标准,保证各项社会保险业务间信息的有效交换与共享。2数据集中、网络下延。根据社会保险提高统筹层次、数据向上集中的发展方向,借助现已形成的省、市两级数据中心,根据自身情况部署新农保管理信息系统,将所辖地区的新农保业务数据集中起来,通过网络支持县区、乡镇直接经办。3统一软件,衔接金保。基于全国统一的新农保政策和经办规程,基于社保核心平台技术框架,组织开发标准版的新农保信息系统,通过统一软件引导和规范地方信息系统建设,鼓励在省级范围内实现新农保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2.4 建设内容1网络系统依托现有金保工

23、程劳动保障业务专网和省级、地市级数据中心,支持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经办与管理工作;建立与地方金融机构及其他系统的接口,完成资金收付结算业务,确保信息有效交换。2数据系统合理划分数据分布,确保系统效率。在省(市)级业务专网部署业务经办、统计分析、监督决策系统,支持所辖各级经办机构、行政管理部门的访问。在省(市)级外网部署公共服务系统,支持社会公众和12333系统的连通访问。在部、省两级业务专网部署基金监管、宏观决策等系统,支持基金监管和决策分析。3应用系统以社保核心平台三版为借鉴,在总结最新的国家政策、部级经办规程和各地业务经办模式的基础上,采用“B/S/S”架构,组织开发一套

24、实用、适用、灵活的标准版新农保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新农保业务的全过程经办功能,支持“省市县镇”四级业务管理模式,向省、市经办机构提供统计查询和系统管理等服务,向市、县经办机构以及各基层服务单位提供参保登记、基金收缴、待遇发放、基金管理、业务查询、统计报表等服务,向相关系统提供接口服务和方案。同时,参考城乡一体化地区的典型业务模式,兼顾实现城镇无收入居民养老保险的全过程经办,兼顾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参保和收缴业务,满足地方经办业务的实际工作需要。提供基层单机版软件,支持未联网行政村的数据录入和业务管理工作。4安全系统建立有效的用户权限、数据级权限控制。基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

25、立的PKI/CA安全认证体系,为全国经办人员发放数字证书,实现对操作员的身份认证,确保系统安全,同时加强部省市业务主干网络以及与相关部门连接网络的安全防护。3 系统整体规划3.1 系统总体架构在省(市)级部署新农保管理信息系统,集中存储数据和支持业务处理。各级经办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依托金保工程建立的业务专网,实现新农保的业务经办,各级机构间根据权限实现数据共享和权限分工。省(市)级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建设、管理、维护信息化系统,管理整体系统安全,分配用户管理权限,协调沟通与外部的接口,统一管理对外服务系统。县区级业务部门主要对乡镇业务部门上报业务进行审核,完成账户转移、待遇核定、财务管理、补贴申请

26、等关键环节的业务处理。乡镇业务部门直接面向村委会,审核上报材料,完成业务经办工作。村委会直接面向农村居民,宣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制度,收集农村居民参保材料,协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3.2 应用系统规划新农保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宏观决策四大类业务内容。本次项目主要针对业务经办类内容开发统一软件,预计在2009年10月底前完成;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宏观决策等业务主要依赖于金保工程其他软件支持,由地方本地化实施过程考虑和实现。业务经办统一软件开发包括参保登记、缴费管理、个人账户、待遇发放、关系转移、财务管理、信息公示、稽核管理、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接口、综合查询、

27、统计报表、系统管理等13个子系统,另外还包括新农保单机申报系统开发,具体如下表所示。第四章节内容仅针对本项目涉及的业务经办类需求进行描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业务子系统列表类型一级业务域二级业务域域代码本次开发范围业务经办参保登记管理村(社区)信息管理A1人员参保信息管理A2缴费申报管理缴费申报管理B1个人账户管理账户管理C1待遇发放管理待遇支付管理D1待遇调整管理D2关系转移管理关系转移管理E1财务管理财务管理F1公示信息村(社区)信息公示M1系统接口单机系统接口G1银行系统接口G2查询统计常规统计H1综合查询H2稽核管理内部控制I1稽核I2社会保障卡管理社保卡管理J1单机申报单机系统申

28、报单机系统申报K1单机系统查询单机系统查询K2单机系统管理单机系统管理K3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子系统网上服务L112333电话服务子系统12333电话服务N1短信服务子系统短信服务P1基金监管基金监管子系统基金监管Q1系统接口业务经办系统接口Q2宏观决策宏观决策子系统主题分析R1预测R2系统管理系统管理R3系统接口业务经办系统接口R43.3 应用系统部署从系统部署层级分析,业务经办系统只部署在省级(条件不具备的部署在市级),基金监管系统、宏观决策系统分别部署在部、省两级,各级基金监管系统和宏观决策系统通过业务专网上联到上级对应系统。从网络使用分析,业务经办系统、基金监管系统、宏观决策系统在业务专网

29、运行;各类接口系统根据与业务关联紧密程度,可以选择在专网或外网上运行;公共服务系统应该在外网运行。从数据库部署分析,业务经办系统数据部署在生产区,基金监管系统数据库部署在交换区,宏观决策部署在决策区,公共服务数据库部署在外网。从数据分布和存储策略分析,考虑到业务数据安全性及系统长期运行效率等因素,新农保管理信息系统的理想数据存储策略为:在省(市)级同时部署两套生产数据库、一套交换库、一套决策库。其中一套生产数据库侧重支持业务经办,另外一套生产数据库侧重支持统计查询,两套生产数据库间进行全集复制;交换库需要定期从生产数据库复制所需数据并上传到上级交换库;决策库定期从交换库提取数据。各类数据库向各

30、级经办机构、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公众提供远程访问,支撑业务经办与服务、基金监管与决策工作需要。省(市)级外网公共服务数据库,向社会公众提供政策性及业务查询信息。生产数据库定期向公共服务数据库进行数据交换,同时从公共服务数据库定期采集网上申报数据,以便完成在业务经办系统完成审核工作。在项目建设初期,只部署一套同时支持业务经办和统计查询的生产数据库即可,本项目是按照一套生产数据库分析和设计的。4 业务流程描述4.1 业务总体流程根据指导意见、经办规程等规定,结合马鞍山、泰州、上海、天津、包头、烟台等地的有关制度和经办规程,确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业务处理流程。新农保业务经办总体流程图如下,其中社保

31、卡、常规统计、综合查询、内控稽核等属于贯穿业务始终的业务,不在流程图中体现。业务流程图图例说明:外部对象:业务功能:业务流向及描述:业务功能组:数据库对象:系统内其他业务域:业务经办域说明:业务经办域分隔线: 业务模式域说明:业务模式域分割线:164.2 业务功能子系统划分为方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我们根据新农保经办规程和核心平台三版的子系统划分方式,将新农保业务系统按以下方式进行划分:1参保登记管理:符合新农保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提出新农保参保申请,村委会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进行签字确认,并填写参保登记相关的汇总材料,在每月20日前一并上报乡镇

32、事务所。乡镇事务所进行材料初审,并将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在当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县级经办机构。县级经办机构对信息进行复核,完成材料归档备案,制发相关凭证。2缴费申报管理:参保人员按期缴纳参保费用,县级经办机构按期将新增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及变更登记信息提供给指定金融机构用于保险费收缴。对于符合条件需要办理一次性缴费的参保人员,由参保人员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协办员进行材料检查并上报乡镇事务所。乡镇事务所进行材料初审,将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上报县级经办机构。县级经办机构对信息进行复核,完成材料归档备案。通过金融机构返回新农保保险费划扣信息,进行新农保保险费的实收处理。对已收到的基金,

33、生成收入凭证信息,并划转财政专户。对于规定缴费期内未及时到账的将清理当期欠款。3账户管理:根据参保登记环节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为参保的农民建立个人账户。根据基金收缴环节提供的实收信息,记录参保农民的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和农民足额缴费,社保经办机构足额记录个人账户,从缴费到账次月起计算收益,未缴费不记账。根据待遇支付环节提供的实际支付信息,记录新农保个人账户的冲减情况。4待遇发放:参保人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可申请新农保养老保险。经新农保养老保险经办部门核定新农保定期享受待遇。对于发生死亡、出国(境)定居、变更为城镇户籍、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等情况需要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的参保人员或其指

34、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直接向村委会提出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申请申请,经过乡镇、区县两级复核后发放相关待遇。5关系转移:参保人员跨县(区、市)转移的,需由转出地提供转出联系函,转入地同意并开具转入联系函后,转出地可办理基金转出、参保关系注销,转入地建立参保关系和个人账户。6财务管理: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通过向金融机构发起有关指令或报送文件方式,实现新农保养老保险费收缴、个人账户基金的转移和支付。财务部门对新农保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保障基金安全、有效运行。为满足业务办理和基金管理的实际需要,并基于网络应用和适应会计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基金财务与业务实现一体化管理模

35、式,信息共享、无缝衔接。7.公示信息: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向参保人进行信息公示,以便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并对可能出现的瞒报、虚报、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8.单机系统及接口:提供基层单机版软件,支持未联网行政村的数据录入和业务管理工作。其余卡管理、综合查询、稽核管理等属于贯穿业务始终的业务子系统不予单独介绍。新农保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构成如下图:184.3 业务经办子系统流程4.3.1 参保登记业务经办流程图用于登记、维护村(社区)以及村(社区)下属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特殊人群认定信息、子女关系信息,办理人员新参保、新增险种参保、参保信息修改、中断缴费、恢复缴费、统筹区内人员流动、终止参保关系等参保及变

36、更业务。 4.3.2 缴费申报业务经办流程图本系统支持三种不同类型的收缴方式:经办机构自收、银行托收、银行窗口缴费(代核代收)。经办机构自收:参保人员办理缴费申报,包括正常缴费申报、个人一次性补缴申报、个人补缴申报,村集体或其他经济实体办理集体补助(含其他资助)缴费申报,指定收缴方式为“经办机构自收”,系统核定生成缴费通知单据。参保人持缴费通知单据,可直接在财务部门缴纳现金,也可凭单据到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社会保险费(不收现金),凭缴款凭证进行到账处理完成缴费过程。银行托收:参保人员正常缴费无需申报,系统自动按新参保时登记缴费档次进行应收核定,变更缴费档次通过“参保信息修改”办理;参保人

37、员办理个人一次性补缴申报、个人补缴申报,村集体或其他经济实体办理集体补助(含其他资助)缴费申报,指定收缴方式为“银行托收”。系统进行应收核定,生成对银行托收的缴费通知单据和托收数据文件。托收银行按照缴费通知在参保人员及村集体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扣款,将扣款收到的社会保险费上缴财政专户,并将扣款结果(扣款成功或失败)通过数据文件回盘,财务部门确认后进行到账处理完成缴费过程。银行窗口缴费(代核代收):这是将经办机构缴费申报业务经办通过银行联网直接延伸到银行窗口办理的业务模式,参保人员或村集体(其他经济实体)只需要直接到银行窗口进行缴费申报,系统联网进行缴费核定,参保人员或村集体(其他经济实体)按照核定

38、结果将社会保险费缴纳到银行。代核代收银行将收到的社会保险费上缴财政专户,并将收款结果通过数据文件回盘,财务部门确认后进行到账处理完成缴费过程。若社保经办机构没有和代核代收银行实现实时联网,一些必须依赖于库内数据的特殊业务如个人一次性补缴申报、个人补缴申报、集体补助(含其他资助)缴费申报不能在银行窗口办理,银行窗口只能办理正常缴费申报的代核代收。上述三种缴费模式中,社保经办机构可以只采用一种缴费模式,也可以采用银行托收加经办机构自收的混合模式,或银行窗口缴费(代核代收)加经办机构自收的混合模式。以下是三种缴费模式及其混合方式的业务经办流程图。流程图一:经办机构自收加银行托收混合模式 流程图二:实

39、时联网下的银行窗口缴费(代核代收)模式流程图三:非实时联网下的银行窗口缴费(代核代收)加经办机构自收混合模式 由于银行窗口缴费(代核代收)模式依赖于具体的银行接口,部版新农保管理信息系统只实现了经办机构自收和银行托收两种缴费模式,银行窗口缴费(代核代收)模式本地化实现。4.3.3 待遇发放业务经办流程图新农保待遇发放业务经办流程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发放在业务经办流程基本相同。新农保到龄即可享受待遇,因此新农保待遇发放的起点是参保人员到龄时,经办机构首先生成并向参保人发送到龄领取通知,而不是像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样首先由参保人申请退休并经过行政审批。4.3.4 关系转移业务经办流程图新农保养

40、老保险关系转移以转入地为业务发起点,转入地经办机构人工审核同意接受后,先开具“转入接收函”,转出地经办机构凭“转入接收函”办理关系转出业务。为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参保和缴费情况的发生,若转出地和转入地经办机构在同一数据中心内,系统自动控制只有在转出地经办机构已经终止参保人参保关系后,转入地才能办理新参保。若转出地和转入地经办机构不在同一数据中心内,业务流程限制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转出联系函”后才能办理新参保登记。4.3.5 财务管理业务经办流程图新农保基金财务管理业务经办流程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在业务经办流程基本相同。主要用于实现业务系统与基金账务管理(会计核算)系统的衔接,生成

41、财务接口数据,完成个人账户分配和冲减,其中包含部分财务出纳类的工作职能,应交给财务人员使用。新农保基金财务管理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差异体现在财政补贴方面。新农保基金中财政补贴占很大的比重,在财务管理方面涉及财政补贴的内容也占了很大的比重。新农保基金与财政补贴相关的地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参保缴费财政补贴:参保人正常参保缴费,包括按政策规定年限进行一次性补缴时,财政应补贴相应的金额并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2)支付基础养老金补贴:新农保不收社会统筹金,待遇发放时基础养老金(含基础养老金加发)部分必须全额由财政承担。(3)账户养老金兜底补贴:参保人生存年限较长,其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养

42、老金时已经冲减完毕,再发放的账户养老金由财政兜底。(4)账户返还财政补贴结余:参保人死亡、出国(境)定居时,终止参保关系返还的个人账户余额不包含财政补贴部分,该部分余额计入社会统筹金,形成财政补贴结余。4.3.6 单机版系统业务经办流程图新农保核心平台特别设计单机版系统,方便经济不够发达,网络无法连通到村组的统筹地区经办新农保业务。可分为单机版系统和中心单机版接口两部分。单机版系统导入从中心系统导出的基础数据,进行初始化后,可完成人员登记参保、申报缴费(按年缴费)、信息变更、生存认证、集体补助申报等业务经办功能,业务经办数据从单机版导出后,由中心单机版接口导入中心库,并批量完成业务。单机版系统

43、还可实现数据备份、信息查询、信息公示等。5 业务经办需求5.1 参保登记管理(A)一级业务域名称参保登记管理(A)二级业务组三级业务单元业务单元说明A1村(社区)信息管理A1-01村(社区)登记由区县社保机构对所辖基层管理机构村(社区)的基本信息进行首次登记,包括:村(社区)编号、村(社区)名称、所属乡镇(街道)、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村集体补助收缴方式(经办机构自收、银行托收)、村集体补助缴费开户行、账户名、账号、村类别(社区、行政村、自然村)、所属行政村编号。A1-02村(社区)信息修改由区县社保机构修改所辖基层管理机构村(社区)的基本信息,包括:村名称,村类别,联系人,联

44、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村集体补助收缴方式,村集体补助缴费开户行、账户名、账号等。A1-03村(社区)注销当系统中已经登记的村(社区)由于合并,拆分等原因不再存在时,由区县社保机构对其进行注销操作。A1-04村(社区)综合查询县(市、区)级社保机构或乡镇事务所可查询所辖基层管理机构村(社区)的基本信息,以及所属参保人员的清单,并可提供人员清单打印功能。A2人员参保信息管理A2-01参保人员新登记1、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农业户口,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携带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原件(若为特殊参保群体人员,同时需要提供特殊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提出新农保参

45、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附表一,以下简称参保表)。 2、村委会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并将参保表附户口本及身份证等材料,经参保人员签字确认、村委会加盖公章后,于每月20日前一并上报乡镇事务所。3、乡镇事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应及时将参保信息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加盖公章,并于当月25日前将参保表及有关材料一并上报县级社保机构。4、县级社保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5、同时登记参加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办理新农合的相关登记手续。A2-02参保人员险种参保1、对于原来只参加了部分险种

46、的参保人员,在满足参加其他险种的条件后(例如未满16周岁前只能参加新农合,现在年满16周岁可参加新农保),携带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原件(若为特殊参保群体人员,同时需要提供特殊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提出新农保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附表一,以下简称参保表)。 2、村委会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并将参保表附户口本及身份证等材料,经参保人员签字确认、村委会加盖公章后,于每月20日前一并上报乡镇事务所。3、乡镇事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应及时将参保信息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加盖公章,并于当月25

47、日前将参保表及有关材料一并上报县级社保机构。4、县级社保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A2-03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因参保人发生失踪、外出打工等暂时不能缴纳本地新农保、新农合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可申请办理新农保、新农合中断(暂停)缴费业务,在缴费状态恢复前,系统不再核定生成参保人的应缴记录。A2-11批量中断缴费处理若参保人没有在新农保或新农合险种指定的本地缴费截止期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系统对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对应险种进行中断缴费处理,新农合险种中断缴费同时停止其相应的新农合医疗保险待遇。对于银行托收人员的中断,若有托收数据未到账,在缴费到账截止日之前不能操作,且必须在批

48、量核定下一账期应缴前完成。对于超过领取年龄的新农保参保人员,系统自动进行批量中断缴费处理。A2-04参保人员恢复缴费参保人没有在缴费限期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其他原因导致新农保或新农合险种中断缴费后,可以申请恢复缴费。新农保险种恢复缴费时,从恢复缴费后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若中断至恢复期间有中断的年份,系统允许办理个人补缴。新农合险种不允许补缴中断缴费年度的保险费。A2-07人员终止参保关系1、参保缴费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户籍性质变更、跨统筹区域转移等情况的,应终止农保关系,进行注销登记。其中参保缴费期间死亡、出国(境)定居在此办理;领取待遇后死亡、出国(境)定居在待遇终止支付(D1-0

49、7)办理;户籍性质变更后参保其他社会养老保险、跨统筹区域转移在参保关系转出(E1-01)办理。2、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应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村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陈述注销原因,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附表三,以下简称注销表) 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提供的材料有:(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人员死亡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相关证明;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3)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出国(境

50、)定居证明;3、村委会协办员应检查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提交的注销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并于每月20日前将注销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事务所。4、乡镇事务所初审无误后,将注销登记信息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应于当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上报县级社保机构。5、县级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为参保人员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信息系统中该参保人员的注销信息进行确认,终止其新农保关系,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出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附表十二),将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付给参保人员(或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A2-08人员流动本业务功能用于参保人员流动到

51、其他村,以及村合并、分立时,对村中的参保人员进行批量流动操作。同一个村参保人员分流到多个目标村的情况,分成多次逐一目标村办理。A2-09人员子女关系维护管理参保人员子女关系,可输入、修改、删除参保人相关的亲属。若录入的亲属未登记过基本信息,则系统根据录入的数据生成基本信息。若已经登记过的人,则直接进行关联,获取出基本信息。A2-10人员综合查询县(市、区)级社保机构或乡镇事务所可综合查询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参保缴费信息、变更信息、待遇信息等。A2-12人员参保信息修改1、参保人员一般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村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附表

52、二,以下简称变更表)。2、村委会协办员根据参保人员填写的变更表,检查有关证件和材料是否齐全,并于每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乡镇事务所。3、乡镇事务所初审无误后,将需要更改的信息及时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并于当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县级社保机构。4、县级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应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5、新农合参保人员参保信息发生变更时,同时填报新农合的变更登记信息。6、人员参保信息变更,只影响下一业务账期的核定数据,不改变本账期已核定数据。A2-06人员基本信息登记乡镇事务所或县级社保机构对所辖区域内的人员进行基本信息的登记,或将通过公安系统、老农保系统等其他途径获得的人员基本信息批量

53、导入系统。A2-05人员关键基本信息变更1、参保人员一般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村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附表二,以下简称变更表)。2、村委会协办员根据参保人员填写的变更表,检查有关证件和材料是否齐全,并于每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乡镇事务所。3、乡镇事务所初审无误后,将需要更改的信息及时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并于当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县级社保机构。4、县级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应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5、新农合参保人员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同时填报新农合的登记事项变更信息。6、变更后的信息仅对以后的业务造成影响,不对已经产

54、生的核定数据产生影响。A2-13人员一般基本信息变更1、参保人员一般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村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附表二,以下简称变更表)。2、村委会协办员根据参保人员填写的变更表,检查有关证件和材料是否齐全,并于每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乡镇事务所。3、乡镇事务所初审无误后,将需要更改的信息及时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并于当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县级社保机构。4、县级社保机构应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5、新农合参保人员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同时填报新农合的登记事项变更信息。6、变更后的信息仅对以后的业务造成影响,不对已经产

55、生的核定数据产生影响。A2-14特殊人群身份认定管理维护参保人员的特殊人群身份,可输入、修改、删除参保人的特殊人群身份标志。A1-15批量新参保登记为提高新农保业务经办效率,在人员基本信息已经登记完成的前提下,对于全村基本按照统一参保时间、缴费档次、收缴方式参保缴费的,允许以村为单位批量办理参保登记5.1.1 村(社区)信息管理(A1)5.1.1.1 村(社区)登记(A1-01)5.1.1.1.1 业务描述功 能 需 求业务单元名称村(社区)登记功能分类参保登记业务单元概述由区县社保机构对所辖基层管理机构村(社区)的基本信息进行首次登记,包括:村(社区)编号、村(社区)名称、所属乡镇(街道)、

56、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村集体补助收缴方式(经办机构自收、银行托收)、村集体补助缴费开户行、账户名、账号、村类别(社区、行政村、自然村)、所属行政村编号。(国家/部级)相关政策参考地区前置业务后续业务5.1.1.1.2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5.1.1.1.3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序号业务步骤业务步骤描述1村(社区)登记申请(系统外手工)对于在信息系统中尚未存档的村(社区)进行登记的申请,提交相关资料2村(社区)登记受理(系统外手工)对于在信息系统中尚未存档的村(社区)进行登记的受理,接收相关资料3村(社区)信息登记(A1-01-P1)根据登记申请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在系统

57、中生成村(社区)信息5.1.1.1.4 业务功能点列表业务功能点编号业务功能点名称业务功能点描述A1-01-P1-01数据录入并校验录入村(社区)的基本信息,包括:村(社区)编号、村(社区)名称、所属乡镇(街道)、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村集体补助收缴方式(经办机构自收、银行托收)、村集体补助缴费开户行、账户名、账号、村类别(行政村、自然村)、所属行政村编号。并进行数据校验A1-01-P1-02保存数据点击保存,系统根据界面录入的数据,生成村(社区)的基本信息。若保存成功,给出提示“保存成功”。5.1.1.1.5 业务规则5.1.1.1.5.1 规则说明Ø 界面校验规则

58、(1) 长度校验:各数据项长度必须小于数据库定义长度(2) 数值校验:联系电话必须是数字或空,邮编必须是数字。村(社区)编号为11位,前8位与所属乡镇编号一致,9-11位自001-999编号。(3) 若校验不通过,则提示“请检查XXXXX项目后重新录入”Ø 业务逻辑校验(1) 根据村(社区)编号来查询录入的村(社区)在系统中是有数据。若村(社区)已经存在于数据库中,提示“XXXX村(社区)编号已经存在,不能重复录入”Ø 业务规则描述(1) 根据村(社区)名称查询在系统中是否已登记过重名的村(社区),若存在则提示“库内存在已登记的重名XXXX村(社区),请查询确认没有重复登记

59、”。仅提示不强制要求唯一。(2) 若“村集体补助收缴方式”选择的是“银行托收”,村集体补助缴费开户行、账户名、账号必须录入;若选择“经办机构自收”,以上三项数据可不录入。5.1.1.1.5.2 算法描述无5.1.1.1.6 信息项说明5.1.1.1.6.1 输入数据数据条目数据项村(社区)的基本信息村(社区)编号,村(社区)名称,所属乡镇(街道),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村集体补助收缴方式(经办机构自收、银行托收),村集体补助缴费开户行、账户名、账号、村类别(行政村、自然村)、所属行政村编号5.1.1.1.6.2 输出数据数据条目数据项村(社区)的基本信息村(社区)编号,村(社区

60、)名称,所属乡镇(街道),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村集体补助收缴方式(经办机构自收、银行托收),村集体补助缴费开户行、账户名、账号、村类别(行政村、自然村)、所属行政村编号5.1.1.2 村(社区)信息修改(A1-02)5.1.1.2.1 业务描述功 能 需 求业务单元名称村(社区)信息修改功能分类参保登记业务单元概述由区县社保机构修改所辖基层管理机构村(社区)的基本信息,包括:村名称,村类别,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村集体补助收缴方式,村集体补助缴费开户行、账户名、账号等。(国家/部级)相关政策参考地区前置业务村(社区)登记后续业务5.1.1.2.2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5.1.1.2.3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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