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试点项目施工图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设计专篇要点(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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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试点项目施工图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设计专篇要点XX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试点项目施工图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设计专篇要点(试行版)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_年12月27目 录1 总 则12 基本规定13 设计与审查要点23.1 一般要求23.2 建筑专业设计与审查要点33.3 结构专业设计与审查要点43.4 给排水专业设计与审查要点53.5 暖通专业设计与审查要点53.6 电气与智能化专业设计与审查要点6附录 设计专篇模板71 总 则1.0.1 为加快推广绿色建材应用,促进绿色建筑品质提升,有序推进XX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规范化实施,制定本要
2、点。1.0.2 本要点适宜于XX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的施工图绿色建材设计和审查质量管理。1.0.3 本要点依据XX市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下简称需求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XX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 5097-2021、XX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T 13204-2021制定。1.0.4 试点项目应积极采用绿色建材产品,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应达到50%,试点项目应满足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要求。1.0.5 试点项目的建设除应符合本要点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XX省有关标准的规定。2 基本规定2.
3、0.1 在设计阶段,试点项目应严格执行XX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T 13204-2021,对试点项目实施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设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并按照XX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要点的格式填写审查要点。2.0.2 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绿色建材设计专篇、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报告。绿色建材设计专篇由试点项目设计单位对照需求标准明确项目绿色建材主要设计内容、参数、应用位置和比例等内容,绿色建材设计专篇模板详见附录,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方法及计算报告模板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发布的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计算技术细则(试行)。2.0.3 试点项目建设单
4、位应出具告知承诺书,对施工图设计中落实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内容事项进行承诺,绿色建材设计专篇经建设单位书面承诺后进行存档备案。2.0.4 已开工建设的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应参照绿色建材设计专篇,补充项目绿色建材主要设计内容、参数、应用位置和比例等情况的报告。2.0.5 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阶段,应根据实际使用绿色建材情况,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可溯源等技术,以项目结算报告中绿色建材和实际使用量等相关佐证材料为依据进行计算。2.0.6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且不得使用国家、XX省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3 设计与审查要点3.1 一般要求3.1.1 绿色建材设计专篇应根据试点项目
5、实际情况,对照需求标准明确项目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主要设计内容、参数及具体构造和措施,详见:附录试点项目绿色建材设计专篇(模板)。3.1.2试点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单元,计算范围与示范项目评价范围一致,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基本信息表;2)主要建筑材料应用明细表;3)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汇总表;4)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结论表;5)相关证明材料。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发布的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计算技术细则(试行)。3.1.3 施工图审查阶段,应重点审查试点项目实施星级目标、试点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等是否满足试点项目要求。3.1.
6、4 施工图审查除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外,还应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落实试点项目需求标准的相关内容。3.1.5在建筑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试点项目选取的建材产品应符合XX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指标要求(以下简称需求标准),未列入需求标准的应参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3.1.6 需求标准中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3.1.7 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不得使用需求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3.2 建筑专业设计与审查要点3.2.1 项目应全装修交付。3.2.2 建筑所
7、有区域实施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及施工。3.2.3 应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对建筑的体形、平面布局、空间尺度、围护结构等进行节能设计,且应符合国家及XX省有关节能设计的要求。3.2.4 采取提升建筑部品部件耐久性的措施,活动配件选用长寿命产品,并考虑部品组合的同寿命性,不同使用寿命的部品组合时,采用便于分别拆换、更新和升级的构造。3.2.5 公共建筑应提升建筑适变性,包括:采取通用开放、灵活可变的使用空间设计或采取建筑使用功能可变措施,建筑结构与建筑设备管线分离。3.2.6 建筑外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其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2.7 采取措施优化主要
8、功能房间的室内声环境。噪声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3.2.8 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应满足以要求:1 构件及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2 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3.2.9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2 供暖建筑的屋面、外墙内部不应产生冷凝;3 屋顶和外墙隔热性能满足现
9、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4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建筑节设计标准提高幅度达到 10%,或建筑供暖空调负荷降低幅度达到10%;5住宅建筑外窗传热系数比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降低幅度达到10%。3.2.10 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其中:住宅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于2,公共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于1。3.2.11 室内外地面或路面应满足以下防滑措施:1 建筑出入口及平台、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厨房、浴室、卫生间等设置防滑措施,防滑等级不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10、331规定的Bd、Bw级;2 建筑室内外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达到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规定的Ad、Aw级;3 建筑坡道、楼梯踏步防滑等级达到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规定的Ad、Aw级或按水平地面等级提高一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3.2.12 应采取措施提高室内空气质量: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及材料中氨、甲醛、苯、甲苯、二甲苯、VOC、氡等有害物质限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系列标准GB 18580GB 18588、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11、50325等标准的规定;2 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应相比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规定限值降低20%。3.2.13 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3.3 结构专业设计与审查要点3.3.1 应根据规范进行抗震设计。3.3.2 建筑结构及其部件的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二级。3.3.3 不应采用建筑形体和布置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3.3.4 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3.3.5 建筑结构主体应合理采用高性能结构材料。3.3.6 在保障结构性能安全的同时,应选用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