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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_教师辅导(电大考试)

上传者:1****6 2022-07-06 16:43:39上传 DOC文件 140.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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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春、秋期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应考指南一、复习应考基本要求知识产权法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必修的一门专业课。它是为培养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要求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人才服务.本课程的考核对象是法律学科类法学专业的学生。(一) 考试范围黄勤南教授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知识产权法教材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是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辅之以中央电大录制的IP课以及电视直播课堂。以上多种教学媒体对本课程的内容进行学习指导和考试复习指导。(二)考核方式。

2、本课程考核方式采取形式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种。形成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20%,终结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80%。形成性考核采用形成性考核册,由中央电大统一下发。(三)考试形式: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四)试题结构试题类型共五类,包括填空、不定项选择、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题。二、复习考试重点辅导根据中央电大和黔东南州电大(锦屏站)期末复习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学员情况,对本期复习应考重点练习辅导作如下分析辅导。第一部分 期末复习重点范围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总论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性质1、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

3、利。2、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二、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第二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确认、行使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二编 商标法第一章 商标概述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者、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有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第三章 商标权一、商标权的概念和特征1、商标权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

4、专用权利。2、特征(见知识产权的特征)二、商标权的内容1、专用权 2、禁止权 3、转让权 4、许可使用权三、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和原则1、方式: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2、原则:1、使用原则 2、注册原则(中国方式) 3、混合原则四、商标权终止情形:1、因期满且未办理续展注册而注销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而注销3、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而注销4、因注册商标争议而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消5、因注册不当而被商标局撤消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消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而被商标局撤消第四章 商标注册一、商标注册的原则1、我国的商标注册原则是以自愿注册为主,以强制注册为辅。2、强制注册的范围:人用药品 烟草制

5、品二、商标注册条件: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显著性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6、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消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三、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见教材P5558页,了解)四、申请注册商标的要求:1、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2、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同一标志的分类填报3、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4、注册商标需

6、要改变文字、图形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五、我国对商标权的授予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并辅之以使用在先的办法,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六、商标国外注册的途径:1、申请商标国际注册 2、逐一国注册第五章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和注册不当商标的撤消一、注册商标争议的概念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争执。二、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其商标核准注册日期必须先于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日期2、申请人必须自被争议的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3、争议中的

7、两个注册商标须具有利害关系4、申请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不得与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前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事实理由相同第六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与利用一、注册商标需要续展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申请,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二、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1、许可使用的方式:独占许可 普通许可2、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内容: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 许可使用的商标的名称、注册证号 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范围 许可人监督商品或服务质量和被许可人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措施 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 许可使用的形式 许可使用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许可使用商品的标

8、识提供方式 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标示方式 违约责任第八章 商标权的保护一、商标权的主要保护方式: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二、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1、使用侵权 2、销售侵权 3、标识侵权 反向假冒侵权 5、其他侵权三、商标侵权行为的例外:1、合理使用 2、权利用尽 3、先用权 4、在先权利四、驰名商标认定考虑的因素:(驰名商标在我国是否注册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见教材P129页)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第三编 专利法第二章 专利权的客体一、 专利权的客体包括:1

9、、发明(产品发明、方法发明、改进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概念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组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三、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2、不可专利的项目: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动物和植物新品种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第三章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1

10、、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以及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产生积极效果。其判断标准是:可实施性、再现性、有益性。二、丧失新颖性的例外(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发生下列情形的):1、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中国政府举办或承认的)2、在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

11、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三、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1、新颖性 2、独创性 3、富有美感 4、适于工业应用 5、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合法权利相冲突。第四章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一、几个概念:1、专利申请人是指依法享有就某相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2、专利申请权是指发明创造者就其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机关请求授予其专利权的一种请求权。3、专利权人是指对国家专利机关依法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时期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二、职务发明的认定(约定优于法定):1、在本职工作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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