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文档大全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上传者:ra****ee 2022-07-03 01:51:16上传 DOCX文件 72.98KB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_第1页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_第2页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_第3页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43页珍藏版)》请在文档大全上搜索。

1、XX市房屋建XX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建XX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结XX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XX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XX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第三条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

2、简XX市住房城乡建设委”)、XX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以下简XX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负XX市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XX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XX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对工程项目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测单位成果文件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纳入施工安全监督范围的危大工程实施具体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XX市轨道交通建设工

3、程中危大工程具体施工安全监督管XX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第五条XX市成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XX市住房城乡建设XX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分管相关业务的主管领导担XX市住房城乡建设XX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负责相关业务的处室和事业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危大办”),XX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XX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过政府购买技术服务方式

4、选定技术服务单位,授权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危大办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第六XX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组建XX市危大工程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动态管理平台”)。第二章 前期保障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第八条 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

5、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在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中承诺已具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附件3)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据XX市房屋建XX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将本企业资质许可范围允许承揽工程中可能涉及的危大工程作为风险源列入企业施工安全风险源判别清单库,并适时更新。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在开始

6、施工前,应当依据指南,结合本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在企业施工安全风险源判别清单库中选取本工程项目涉及的危大工程风险源,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并按照指南采取管控措施。第3章 专项施工方案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附件4),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留存。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专业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并由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危大工程实

7、行专业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相关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并由专业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第十六条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专业分包并由专业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专业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8、后方可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当履行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审核审查程序外,还应当由负责工程安全质量的建设单位代表审批签字。第十七条 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

9、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第十八条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第十九条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组织单位(以下简称“组织单位”)应当在专家论证会召开前3个工作日内,从动态管理平台专家库中抽取符合专业要求的专家(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名,含1名专家组长),并上传专项施工方案电子版。专家在专家论证会召开前,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预审。第

10、二十条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一)专家;(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建设单位代表;(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本条(二)至(五)涉及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第二十一条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专项施工

11、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第二十二条 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附件5),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后方可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重新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并经专家组长同意后方可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结论为“不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重新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并重新组织专家论证。重新论证专家原则


文档来源: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212661535.html

文档标签: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