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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上传者:9****8 2022-07-18 13:02:04上传 DOC文件 371.7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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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版 本:2013-1发布范围:普发体系名称:工程项目管理编 码:PM-11-30安全环保与清洁燃料升级项目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项目名称:安全环保与清洁燃料升级项目批 准 人:总经理批准依据: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中海石油华岳化工有限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CG-05-01)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3年XX月XX日生效日期:2013年XX月XX日 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体系-PM-11-30 升级项目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目 录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编制依据14 主要应对风险15 释义16 职责分工17 管理要求27.1 吊装作业分级27.2 吊装方案/技术措施27.3 吊装作业

2、许可证37.4 吊装机械的要求37.5 吊装机具47.6 作业要求77.7 流程图117.8 内控活动列表118 附则11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体系-PM-11-30 升级项目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环保与清洁燃料升级项目 第 3 页 共 13 页安全环保与清洁燃料升级项目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1 目的加强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吊装作业的 HSE 管理,减少和避免人身伤害与设备事故。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环保与清洁燃料升级项目。 3 编制依据3.1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国家安监总局。3.2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SH/T3536-2002 ,国家经济贸

3、易委员会。3.3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2010 ,国家质监总局。 3.4 起重吊装指挥信号,GB5082-1985 ,国家标准局。3.5 升级项目HSE管理制度,PM-11,2013,升级项目。4 主要应对风险 吊装作业没有按照升级项目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施工人员在吊装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造成危害。5 释义5.1 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5.2 吊装机具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桥式吊装机、门式吊装机、装卸桥、缆索吊装机、汽车吊装机、轮胎

4、吊装机、履带吊装机、铁路吊装机、塔式吊装机、门座吊装机、桅杆吊装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吊装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吊装设备以及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吊装机械。6 职责分工6.1 项目HSE管理部a) 本办法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编制和修订;b) 负责对吊装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6.2 施工建设部a) 负责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审核;b) 对大型吊装作业、中型吊装及特殊吊装作业施工方案、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 并对大型吊装作业、中型吊装及特殊吊装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批签发; 6.3 监理单位b) 对吊装作业施工方案、现场安全

5、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 并对小型吊装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批签发;c) 对吊装作业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6.4 承包商a) 负责对吊装作业施工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对吊装作业进行危害识别,制定作业施工方案,落实现场安全措施,根据特殊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建立台账;b) 负责吊装作业许可证的办理,并指派监护人进行监护。7 管理要求7.1 吊装作业分级 根据工件重量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a) 大型:100 吨以上;b) 中型:40 吨至 100 吨;d) 小型:40 吨以下。7.2 吊装方案/技术措施要求7.2.1 大中型吊装作业或小型设备在特殊条件下的吊装,施工承包商应编制吊装方案和吊装安全技术措

6、施,经施工建设部人员、监理单位HSE 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7.2.2 小型吊装作业由施工承包商吊装技术负责人,制定吊装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核。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交底。7.3 吊装作业许可证审批流程7.3.1 中型、大型吊装作业:a) 由承包商填写升级项目吊装作业许可证,落实吊装作业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b) 监理单位对吊装技术措施和现场安全措施审核并确认;c) 施工建设部对吊装技术措施和现场安全措施审核后批准;d) 采用两台或多台吊车联合吊装作业或达到吊装设备吊装量的75%以上的吊装作业,由承包商填写升级项目吊装作业许可证,监理单位和施工建设部审批。7.3.2 小型吊装作业:由承包

7、商填写升级项目吊装作业许可证,报监理单位审批。7.4 吊装机械的要求7.4.1 本办法所指吊装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吊篮)等。7.4.2 吊装机械必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其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 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7.4.3 施工单位自行制造或者改造使用吊装机械,必须将设计或者改造的相关资料,报所在地监督检验机构审核通过,并报所在地区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

8、以进行制造或者改造。7.4.4 吊装机械使用前,必须经单位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由其出具验收检验报告、颁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7.4.5 需要在施工现场安装组对的吊装机械(如:塔式吊装机、桅杆吊装机、升降机等),安装完毕后,须经杭锦旗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出具验收检验报告、颁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 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7.4.6 施工单位安装、维修吊装机械,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人员必

9、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 监督行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7.4.7 对于非人力驱动且吊装量大于 0.5 吨(含 0.5 吨)的各类吊装机械,施工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技术管理档案。7.4.8 吊装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进行每天作业前的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而且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吊装设备问题,必须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7.5 吊装机具7.5.1 吊装作业基本要求a) 所有吊装机具、绳索、滑轮、卸扣、绳卡等机具必须具有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b) 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

10、索具,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和工作、检查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存档;c) 吊装机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动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的规定;d) 麻绳只适用于手动吊装及轻便工件的移动和在吊装中作手拉溜绳使用,不得在机械驱动的吊装作业中作为吊装索具使用。7.5.2 吊装作业用的钢丝绳要求a) 钢丝绳的最小安全系数不得小于图表的规定:表1 钢丝绳的最小安全系数用途揽风绳手动吊装设备跑绳机动吊装设备跑绳做吊索无弯矩做捆绑吊 索用于载人的升降机安全系数3.54.566814b) 钢丝绳插接长度应为绳径的 2030 倍,绳径较粗的钢丝绳应用较大的倍数;c) 接长的钢丝绳不宜用于吊装滑车组上。必须使用

11、时,按头应经拉力试验证明确实可靠,且钢丝绳接头能顺利通过滑轮绳槽;d) 钢丝绳不得与电焊把线或其它电线接触;当发现钢丝绳受电弧伤害时应按本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处理;e) 钢丝绳使用中不得与棱角及锋利物体接触,无法避免时应垫以圆滑物件保护;f) 钢丝绳不得成锐角折曲、扭结,也不得受夹、受砸而变成扁平;g)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修整、润滑、保养;当发现磨损、锈蚀、断丝、电弧伤害等现象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降低受力;当一个捻距内断丝及电弧伤害达到下列数量时即应报废,见表: 表2 断丝及电弧伤害数量钢丝绳的型号(6191)型(6371)型(6611)型一个捻距内断丝10 根20 根30 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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