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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合同的订立清华大学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王平课件

上传者:9****8 2022-07-21 10:11:36上传 PPT文件 6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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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与合合同与合同法概述同法概述第三章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第二节第二节 订立合同应遵订立合同应遵 循的基本原则循的基本原则第三节第三节 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方式的方式第四节第四节 订立合同采订立合同采用的形式与用的形式与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一般条款第五节第五节 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第六节第六节 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概述一、合同概述二、合同法概述二、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概述一、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及其特征(一)合同的概念及其特征 概念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

2、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征特征 第一,平等主体第一,平等主体 第二,目的和宗旨。第二,目的和宗旨。第三,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第三,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二)合同的种类(二)合同的种类 1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供用供用 电、水、电、水、气、热力合同;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承揽合同;建设

3、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合同法立法分类(合同法立法分类(15种)种)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居间合同二、合同法概述二、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的概念及其特点(一)合同法的概念及其特点 1 1 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条规定条规定 2合同法的特点合同法的特点 (二)依据合同法确立的合同法律关系(二)依据合同法确立的合同法律关系 1 1合同关系的主体合同关系的主体 2 2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关系的内容 3 3合同关系的客体合同关系的客体 第二节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二节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

4、则 一、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一、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二、自愿原则二、自愿原则三、公平原则三、公平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五、合法原则五、合法原则 一、要一、要 约约 要约的概念要约的概念 要约的有效条件要约的有效条件 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的法律效力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要约失效要约失效 (一)(一)(三)(三)(四)(四)(五)(五)(六(六)(二)(二)第三节第三节 订立合同的方式订立合同的方式 (一)要约的概念(一)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要约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我国的程序。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4条条的

5、规定,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可见,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可见,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为受要约人。(二)要约的有效条件(二)要约的有效条件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受

6、要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三)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意思表示。 (四)要约的法律效力(四)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 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五)要约的撤回与撤销(五)要约的撤回与撤销1 1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出以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人在要约发出以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前,有权宣告

7、取消要约。2 2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要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于消灭。 ( 六)要约失效六)要约失效第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第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第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第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第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第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作出承诺。第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第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质性变更。二、承诺二、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与应具备的条件(一)承诺的概

8、念与应具备的条件 (二)承诺的方式(二)承诺的方式 (三)承诺的期限(三)承诺的期限 (四)承诺迟延和承诺撤回(四)承诺迟延和承诺撤回 (一)承诺的概念与应具备的条件(一)承诺的概念与应具备的条件 1 1承诺的概念承诺的概念 根据我国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1条的规定,所谓承条的规定,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应具备的条件承诺应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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