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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

上传者:2****5 2022-06-27 18:44:38上传 PPT文件 208.0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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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合同法合同法主讲人:王镭主讲人:王镭2教学内容o 总则一般规定o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o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o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o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3o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o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o 第七章违约责任o 第八章合同的解释4o 第九章 分则几种重要合同o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运输合同等。n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n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n 提供劳务的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n

2、 技术合同技术合同5o 通过学习,掌握合同的概念、特征与适用范围、通过学习,掌握合同的概念、特征与适用范围、合同的订立、履行的规则,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合同的订立、履行的规则,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合同保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合同保全的方式,合同的变更全的方式,合同的变更 、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等。止、合同的违约责任等。6第一章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o 本章内容:本章内容:o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o 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 o 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合同法的概念和适

3、用范围 o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7 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8o “法律行为说”认为合同是民事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较准确的揭示了合同的内核即合意之协议的本质。o 此外,在合同的适用范围上,还存在“广义合同”“狭义合同”和“最狭义合同”之学理区分。9o A、“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有民法的合同

4、、行政法的合同、劳动法的合同、国家合同、身份权合同等。o B、“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即债权、物权、身份权合同等。o C、“最狭义合同”仅指债权债务协议,即债权合同。10o 民法通则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o 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采用此种狭义式与排除式相结合的定义是较为科学的。 11二、合同的特征二、合同的特征 o 1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5、。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o 2 2、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o 3 3、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的协议。o 4 4、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12二、合同的分类二、合同的分类 (一)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一)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互负义务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互负义务 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享是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的合同。有权利的合同。 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双方相互都负有义务的合同。是双方相

6、互都负有义务的合同。 区分的意义:区分的意义: 1.1.义务履行的顺序不同,是否适用履行中的抗辩权。义务履行的顺序不同,是否适用履行中的抗辩权。 2.2.风险负担不同。风险负担不同。 3.3.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的后果不同。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的后果不同。 13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因给付代价而获得利益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因给付代价而获得利益 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双方当事人都因向对方给付代价而获得相应是双方当事人都因向对方给付代价而获得相应利益的合同。利益的合同。 无偿合同无偿合同是一方向对方给付代价而不取得利益的合同

7、。是一方向对方给付代价而不取得利益的合同。 区分的意义:区分的意义: 1 1、主体要求不同。、主体要求不同。 2 2、有利于确定合同当事人不同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的、有利于确定合同当事人不同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大小。大小。 3 3、返还的义务不同、返还的义务不同 14 (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成立或生效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根据合同成立或生效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 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合同成立且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合同成立且生效,又叫不要物合同。生效,又叫不要物合同。 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

8、以标的是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生效要件的合同。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生效要件的合同。 区分的意义:区分的意义: 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时间不同。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时间不同。 15(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是否需要采用特定的形式和履根据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是否需要采用特定的形式和履行特定手续行特定手续 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是指法律规定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才能成立或生效的合同。的才能成立或生效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规定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是指法律没有规定需要具备

9、一定的形式和手续才能成立或生效的合同。续才能成立或生效的合同。 区分的意义:区分的意义: 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不同。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不同。 16 (五)主合同和从合同(五)主合同和从合同 根据合同能否独立存在根据合同能否独立存在 主合同主合同是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是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从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才能存在的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才能存在的合同。 区分的意义:区分的意义: 从合同以主合同存在为前提,从合同以主合同存在为前提, 主合同的变更或消灭,主合同的变更或消灭,从合同也变更或消灭。从合同也变更或消灭。17o (六)本约(本合同)和预约(预备合同)(六)本约(本合同)和预约(

10、预备合同)o 根据表达订约的希望还是成立实体的权利义务根据表达订约的希望还是成立实体的权利义务的约定而作的分类。的约定而作的分类。o “预约预约”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订立合同的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订立合同的合同。合同。o 将来应当订立的合同,称为将来应当订立的合同,称为“本约本约”。18o (七)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o 根据合同是否对于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具有效力可以分成束已合同与涉它合同。o 束己合同束己合同订约人自己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o 涉他合同涉他合同指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涉及到定约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合同。o 合同以束己合同为原则以涉他合同为例外。 19o (八)确定合同与射幸合

11、同o 根据合同法律的效果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而分为确定性合同与射幸合同o 确定合同确定合同指法律的效果与订立的合同时已经确定的合同。o 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指法律的效果与订立的合同时尚未确定的合同。20 (九)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九)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 根据合同在法律上有无名称根据合同在法律上有无名称 有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法律上已经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又叫典型合同。我国是法律上已经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又叫典型合同。我国合同法合同法分则中规定了分则中规定了1515种有名合同。种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无名合同是法律上没有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又叫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没有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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