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作业指导书.doc
上传者:小健
2022-07-19 10:37:57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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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作业指导书
目的
规范药品的报损与销毁,控制药品报损率。
范围
医院科室/部门、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
定义
无。
内容
4.1药品申请报损范围:
4.1.1抢救车、病区药柜的储备药品因接近失效期,或因 印字模糊不清无法使用的。
4.1.2药库、各部门药品接近有效期,平时用量较小但又 是必备的药品(如解毒药)。
4.1.3由于意外事故(如:水管爆裂)、不可抗力(如地 震)等导致药品损坏的。
4.1.4储存中发生难以避免的破损、变质、过期或其他质 量问题的。
4.1.5按药品法律法规必须报损的药品。
4.2药品报损的程序:
4.2.1申报:申请报损的部门药品管理人员填写《药品报 损申请单》及《报损药品清单》,药品供应办负责人签署意 见同意后,报分管药品院长、院长审批。
4.2.2审核审批:药品供应办每半年汇总1次《报损药品 清单》。经药学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报 损。
4.3药品销毁:
4.3.1报损药品交由药品供应办集中销毁。普通药品销毁 时应有两名以上医务人员在场监督,同时在药品销毁记录资 料上签名。
4.3.2***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 品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能使用的,经医院批准报 损后,上报青岛市卫生计生委或所在区卫生计生委监督销 毁。
4.4报损药品的材料和药品销毁记录均应存档备查,保 存期3年。
医院药品召回制度
目的
规范药品召回的管理,消除患者用药安全隐患,保证医 疗质量。
范围
医院科室/部门、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
定义
药品召回:医院根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生产企业 或本院自主发现的药品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按照规定的程 序收回储存和使用中的药品。
内容
4.1范围:
4.1.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4.1.2己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4.1.3药品及药品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
4.1.4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存在安全
隐患的药品。
4.1.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宣
4.1.6因药品发生过严重的不良反应,可能有致畸、致癌、 致突变,甚至危及患者生命,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宣布 停止使用并召回的药品。
4.1.7己过期失效的药品。
4.1.8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4.1.9在短期内出现2次以上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临 床药学、医务部)
4.2分级及时限: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3级。
421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必须在24小时内召回药库。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 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
4.2.2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
目的
规范药品的报损与销毁,控制药品报损率。
范围
医院科室/部门、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
定义
无。
内容
4.1药品申请报损范围:
4.1.1抢救车、病区药柜的储备药品因接近失效期,或因 印字模糊不清无法使用的。
4.1.2药库、各部门药品接近有效期,平时用量较小但又 是必备的药品(如解毒药)。
4.1.3由于意外事故(如:水管爆裂)、不可抗力(如地 震)等导致药品损坏的。
4.1.4储存中发生难以避免的破损、变质、过期或其他质 量问题的。
4.1.5按药品法律法规必须报损的药品。
4.2药品报损的程序:
4.2.1申报:申请报损的部门药品管理人员填写《药品报 损申请单》及《报损药品清单》,药品供应办负责人签署意 见同意后,报分管药品院长、院长审批。
4.2.2审核审批:药品供应办每半年汇总1次《报损药品 清单》。经药学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报 损。
4.3药品销毁:
4.3.1报损药品交由药品供应办集中销毁。普通药品销毁 时应有两名以上医务人员在场监督,同时在药品销毁记录资 料上签名。
4.3.2***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 品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能使用的,经医院批准报 损后,上报青岛市卫生计生委或所在区卫生计生委监督销 毁。
4.4报损药品的材料和药品销毁记录均应存档备查,保 存期3年。
医院药品召回制度
目的
规范药品召回的管理,消除患者用药安全隐患,保证医 疗质量。
范围
医院科室/部门、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
定义
药品召回:医院根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生产企业 或本院自主发现的药品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按照规定的程 序收回储存和使用中的药品。
内容
4.1范围:
4.1.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4.1.2己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4.1.3药品及药品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
4.1.4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存在安全
隐患的药品。
4.1.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宣
4.1.6因药品发生过严重的不良反应,可能有致畸、致癌、 致突变,甚至危及患者生命,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宣布 停止使用并召回的药品。
4.1.7己过期失效的药品。
4.1.8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4.1.9在短期内出现2次以上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临 床药学、医务部)
4.2分级及时限: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3级。
421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必须在24小时内召回药库。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 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
4.2.2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
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作业指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