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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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7 18:15:41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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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XX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重要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退出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
目录
一、前言4
二、释义4
三、声明与承诺6
四、基金的基本情况7
五、基金的成立与备案7
六、基金的认购、参与和退出8
七、当事人及权利义务12
八、基金份额的登记17
九、基金的投资18
十、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19
十八一、基金的财产19
十二、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22
十三、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4
十四、越权交易26
十五、基金财产的估值和净值计算27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32
十七、基金的收益分配35
十八、信息披露义务35
十九、风险揭示38
二十、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和冻结39
二^一、基金合同的成立、生效及签署40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40
二十三、清算程序41
二十四、违约责任42
二十五、法律适用和争议的处理43
二十六、基金合同的效力43
二十七、其他事项44
、前言
订立本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订立本合同的原则是平等白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合同是约定本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本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投资者。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基金法》、本合同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XX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补充。
2、本基金:XX基金。
3、私募基金: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4、基金投资者:依法可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5、基金管理人:XX公司。
6、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办理私募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XX
8、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基金业协会”):基金行业相关机构白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
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9、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0、开放日:指非计划初始销售期间,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参与、退出业务的工作日。
11、T日:本基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基金投资者参与、退出等业务申请的日期。
12、T+n日:T日后的第n个工作日,当n为负数时表示T日前的第n个工作日。
13、基金财产:基金投资者拥有合法处分权、基金管理人管理并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作
为本合同标的的财产。
14、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基金托管人为基金财产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立的
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基金财产中现金资产的归集、
XX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重要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退出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
目录
一、前言4
二、释义4
三、声明与承诺6
四、基金的基本情况7
五、基金的成立与备案7
六、基金的认购、参与和退出8
七、当事人及权利义务12
八、基金份额的登记17
九、基金的投资18
十、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19
十八一、基金的财产19
十二、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22
十三、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4
十四、越权交易26
十五、基金财产的估值和净值计算27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32
十七、基金的收益分配35
十八、信息披露义务35
十九、风险揭示38
二十、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和冻结39
二^一、基金合同的成立、生效及签署40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40
二十三、清算程序41
二十四、违约责任42
二十五、法律适用和争议的处理43
二十六、基金合同的效力43
二十七、其他事项44
、前言
订立本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订立本合同的原则是平等白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合同是约定本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本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投资者。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基金法》、本合同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XX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补充。
2、本基金:XX基金。
3、私募基金: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4、基金投资者:依法可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5、基金管理人:XX公司。
6、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办理私募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XX
8、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基金业协会”):基金行业相关机构白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
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9、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0、开放日:指非计划初始销售期间,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参与、退出业务的工作日。
11、T日:本基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基金投资者参与、退出等业务申请的日期。
12、T+n日:T日后的第n个工作日,当n为负数时表示T日前的第n个工作日。
13、基金财产:基金投资者拥有合法处分权、基金管理人管理并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作
为本合同标的的财产。
14、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基金托管人为基金财产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立的
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基金财产中现金资产的归集、
私募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