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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通余额问题分析.ppt

上传者:相惜 2022-07-09 17:02:05上传 PPT文件 114 KB
旧公交卡兑换“武汉通”卡的余额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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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作为2010年武汉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2月1日“武汉通”开始发行;3月1日开始,300多万张公交IC卡和楚通卡也将陆续更换为“武汉通”。此次发行的“武汉通”, 除公交车外,武汉明确将轨道交通、轮渡、出租车、泊车、供水、供电等15个公共服务收费及商业零售领域纳入“武汉通”支付范围,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其使用范围亦将扩大到武汉城市圈。但旧的公交IC卡兑换“武汉通”,因卡内的余额不能互转,换卡之前,原卡内余额需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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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卡内余额清零所带来的问题
(一)弃零
不少市民对旧卡必须清零才能更换的政策不理解。有的市民旧卡里有一两毛钱,换“武汉通”卡时遭到工作人员拒绝,这些市民急了:“我不要零钱还不行吗?”工作人员反复解释不可以。根据调查不同的兑换点,有约八成市民放弃公交卡内的“零头”。“弃零”的理由均是,公交卡只能在中百超市消费,没必要为区区几角钱来回跑一趟,而且卡内剩的钱也不多,所以干脆不要。而且,如果卡中只剩下几角钱,也并不容易花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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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卡内余额清零所带来的问题
(二)积少成多的余额去向
假设有两成市民换卡时没有消费掉余额,因公交卡刷卡最低额度为8角,所以每张卡里,一般会剩1—7角,那么这60万张卡内积累的余额,少则有数万元,多则达数十万元。这笔钱,应该如何处置?曾有人提出,现场将卡内余额兑现给市民。对此,相关部门表示,换卡点的工作人员非该公司员工,且换卡点多是同时开展多项服务业务,这个方案难以实施到位。而一卡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可能会将余额用于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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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卡通公司与兑换“武汉通”的旧卡持卡人的关系
这件事情发展至此,两方提出的解决方案到底依据如何?又是否合理?
事情至此,谁应该为此事负责?
在讨论这些之前,我们需要厘清一卡通公司与兑换“武汉通”的旧卡持卡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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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武汉通的发行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此我认为,一卡通公司是一方市场主体。
其次,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而“武汉通”的售价是20元/张,没有卡的人可以以此价格购买。因此我认为一卡通公司是经营者;同时也可用旧卡兑换,兑换则带来了余额的退还问题,而兑换是免费的,那兑换“武汉通”的旧卡持卡人是否是属于消费者呢?我认为是的。因为,持有旧卡的人所持旧卡最初也是以一定的价格购买的,兑换并不等于赠送,如果没有相应等值的旧卡,也不能得到“武汉通”卡,所以两者之间仍是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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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基于以上分析,我认为,兑换“武汉通”的旧卡持卡者与一卡通公司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
基于上述结论,我们分析在此案中的旧卡余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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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一卡通公司在发行“武汉通”之前就已经想到余额问题,却没有及时通知持卡人即开始进行兑换,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在“武汉通”开始兑换后,许多持卡者无法得到应退的卡内余额,所以必须想出妥善的解决方案,否则就会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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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一卡通公司表示,即使很多人并不在意几角钱的余额,但公司是绝对不能收的,一卡通公司负责人表示,兑换工作结束后,将公布公交卡的余额总数以及去向,这个决定看似是对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的保护,但事实上,仅仅是公布余额的去向,并没有征求持卡人意见的意思,基于公平交易的规定,一卡通公司不能在未征求持卡者同意的情况下处置这笔余额,而仅将去向公布。在这一角度上,公布余额总数与去向的说法也并不令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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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通余额问题分析


文档来源:https://www.taodocs.com/p-694359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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