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品房买卖合同.doc
上传者:蓝天
2022-06-27 11:55:29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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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o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差不多情形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 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 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
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讲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运算该商品房价
款:
1、 按建筑面积运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 元,总
金额(币)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 按套内建筑面积运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
方米 元,总金额(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3、 按套(单元)运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4、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按照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 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 O
(2) o
(3) o
(4) o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 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 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 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一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X 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刻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
处理:
1、 按逾期时刻,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对款期限之翌日起至实际全
额支付应对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对款万分之 的违
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2) 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
受人按累计应对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情愿连续履行合同 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连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o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差不多情形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 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 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
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讲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运算该商品房价
款:
1、 按建筑面积运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 元,总
金额(币)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 按套内建筑面积运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
方米 元,总金额(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3、 按套(单元)运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4、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按照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 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 O
(2) o
(3) o
(4) o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 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 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 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一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X 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刻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
处理:
1、 按逾期时刻,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对款期限之翌日起至实际全
额支付应对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对款万分之 的违
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2) 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
受人按累计应对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情愿连续履行合同 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连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
厦门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