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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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1 00:34:26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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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发布日期:2022-3-22
一、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的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依据是《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字[2022]10号)(以
下简称《意见》),目的是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使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二、居民养老保险具体实施步骤是怎样的?
根据《意见》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2022年先将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市纳入居民养老保险首批试点。其他区市按国家新农保试点步骤同步纳入,力争三年内实现全覆盖。
三、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青岛市户籍,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2022年首批试点的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市符合上述条件人员。
四、首次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首批试点区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的,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2份),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他人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一)首次参保时间和待遇发放时间。市内四区首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于2022年3月8日-3月
20日内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4月6日-15日为缴费期。首次待遇发放时间为4月20日。
2022年12月31日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登记的,从2022年1月份开始领取养老金;2022年《意见》启动当年达到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参保登记的,可从达到领取待遇条件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2022年12月31日以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2022年1月1日之后办理参保登记的,从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以前不予补发。2022年1月
1日之后达到领取条件的人员,从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发布日期:2022-3-22
一、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的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依据是《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字[2022]10号)(以
下简称《意见》),目的是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
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发布日期:2022-3-22
一、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的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依据是《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字[2022]10号)(以
下简称《意见》),目的是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使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二、居民养老保险具体实施步骤是怎样的?
根据《意见》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2022年先将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市纳入居民养老保险首批试点。其他区市按国家新农保试点步骤同步纳入,力争三年内实现全覆盖。
三、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青岛市户籍,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2022年首批试点的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市符合上述条件人员。
四、首次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首批试点区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的,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2份),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他人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一)首次参保时间和待遇发放时间。市内四区首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于2022年3月8日-3月
20日内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4月6日-15日为缴费期。首次待遇发放时间为4月20日。
2022年12月31日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登记的,从2022年1月份开始领取养老金;2022年《意见》启动当年达到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参保登记的,可从达到领取待遇条件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2022年12月31日以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2022年1月1日之后办理参保登记的,从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以前不予补发。2022年1月
1日之后达到领取条件的人员,从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发布日期:2022-3-22
一、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的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依据是《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字[2022]10号)(以
下简称《意见》),目的是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
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