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最大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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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的基本原则一、基本含义和产生原因二、主要内容三、违反的法律后果(一)基本含义诚信即诚实和守信诚实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得隐瞒、欺骗守信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善意的、全面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在订立及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必须保持最大诚意,互不欺骗和隐瞒,同时信守合同的承诺,全面善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1.保险合同的射幸性易产生道德风险2. 信息不对称(1)保险人的信息优势保险合同一般为附和合同,并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投保方向保险人购买产品时,对于保险产品的认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保险
2、人或其代理人对于保险条款的解释和说明(例:销售产品)保险标的始终控制在投保方手中,投保方对保险标的的情况最为了解,保险人虽然在承保时虽然要对保险标的进行审核,但往往因为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进行详细的调查,其对标的风险状况的判断主要依靠投保方的陈述告知(投保方)保证(英美法)说明(保险人)弃权与禁止反言1.告知的含义告知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对保险标的及其相关的重要事项向保险人所作的陈述Who :谁对谁What :就什么内容When:何时(区分广义告知与狭义告知)狭义:订立时(告知或如实告知)广义:订立时和履行时(告知和通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保险法中(第十
3、六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负有告知义务海商法中(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负有告知义务重要事实: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以及以什么费率承保的事实例如: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病史、职业、居住环境、嗜好等;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价值、使用性质、风险状况等无限告知(事实告知) 法律或保险人对告知的内容没有作具体的规定,只要是事实上与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有关的任何重要事实,投保方都有义务告知保险人(法国、比利时及英美法系国家)有限告知(询问回答告知)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只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告知,对询问以外的事项无须告知(我国) 1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
4、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4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5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7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海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将其知道的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有关影响保险人据以确定保
5、险费率或者确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 保险人知道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情况,保险人没有询问的,被保险人无需告知。 海商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未将本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不是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未将本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相应增加保险费。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应当负赔偿责任;但是,未告知或者错误告知的重要情况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影响的除外。
6、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
7、,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刘某,女,
8、31岁,19年11月20日以她自己为被保险人、以她儿子为受益人投保了终身人寿保险。投保书的健康状况栏如下:0:健康 1:残疾 2:低能 3:癌症、肝硬化、癫痫症、严重脑震荡、精神病、严重心脏病、严重高血压投保人应根据事实在相应的数字前划,如隐瞒事实,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刘某在健康栏打了。次年8月14日刘某因尿毒症医治无效而死亡,在医院提供的居民死亡证书的“病人发病到死亡的大概时间间隔”一栏,写有两年字样。被保险人死亡后,死者家属索赔。1.保证的含义保证是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某种状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许诺保证原本是英美保险法上的一项规则,并且被保险人的权利将取
9、决于该声明的真实性或允诺的实现。我国保险法中并没有规定保证规则,但在我国海商法中有关海上保险部分对海上保险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作了规定。海商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时,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通知后,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修改承保条件、增加保险费。确认保证(事实保证) 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例如:投保人身保险时,投保人保证被保险人在过去和投保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承诺保证(允诺保证) 是指投保人对将来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保证例如: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证不在家中放置危险物品明示保证是指保险合同中所明确规定
10、的当事人意在具有保证性质的合同条款,该条款必须是以书面形式明确载入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或者是以明确指引的方式被合并到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例如,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应根据本公司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被保险人未履行其对保险车辆安全应尽的责任的,本公司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本保险合同”。默示保证是指并未在合同中明确载明,但订约双方在订约时都清楚的保证。 一般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国际通行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