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个性课程第7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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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国际贸易个性课程国际贸易个性课程 第第7讲讲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 经济学院经济学院 张梅霞张梅霞(一)(一)FoB合同下因误解引起的纠纷案合同下因误解引起的纠纷案 2005年年1月,中国城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月,中国城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了一笔进口原材料的业务,合同的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了一笔进口原材料的业务,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化工原料主要条款是:化工原料1000公吨,每公吨公吨,每公吨500美元美元FOB纽约,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纽约,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5月份装运,月份装运,采用适合于海运的包装,并规定若双方有争议由美国采用适合于海运的包装
2、,并规定若双方有争议由美国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5月月20日,中国城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船派到日,中国城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船派到美国纽约港,并通知美国出口商准备装船。可直到美国纽约港,并通知美国出口商准备装船。可直到5月月28日还不见美国出口商来交货。于是,中国城院日还不见美国出口商来交货。于是,中国城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对方催问,对方答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对方催问,对方答复:FOB纽约纽约价格条件下,卖方只是在纽约市内出口商所在地交货价格条件下,卖方只是在纽约市内出口商所在地交货,买方应在出口商所在地接货。,买方应在出口商所在地接货。 双方发生了争议,请美国仲裁机构给予仲
3、裁。双方发生了争议,请美国仲裁机构给予仲裁。 美国仲裁机构根据美国仲裁规则和美国仲裁机构根据美国仲裁规则和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的解释,裁决美的解释,裁决美方出口商无义务在纽约港交货。中方进口公司方出口商无义务在纽约港交货。中方进口公司反驳反驳:按照国际惯例,如在贸易合同中没有明确按照国际惯例,如在贸易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采用哪一种贸易术语时,应按国际商会的规定采用哪一种贸易术语时,应按国际商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来解释和处理因使来解释和处理因使用贸易术语而产生的分歧。但美国仲裁机构认用贸易术语而产生的分歧。但美国仲裁机构认为,既然合同中规
4、定在美国仲裁,那么由贸易为,既然合同中规定在美国仲裁,那么由贸易术语引起的争端应首选术语引起的争端应首选 们们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定义修订本,按此惯例解释,按此惯例解释, FOB纽约纽约是是应在纽约城里交货,而不是在纽约港交货,因应在纽约城里交货,而不是在纽约港交货,因此美国出口商无违约行为此美国出口商无违约行为。 (二) 某合同出售一级大米某合同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己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航行途中由后己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5、。但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试问在上述情况下,方赔偿差价损失。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负责?为什么?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负责?为什么? (三)有一份有一份CFR合同,合同,A出售出售1,000吨小麦给吨小麦给B,当时在当时在A装运的装运的3,000吨散装(吨散装(in bulk)小)小麦中,有麦中,有1,000吨是卖给吨是卖给B的,货物运抵目的的,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将由船公司负责分
6、拨。但受载船只在途港后,将由船公司负责分拨。但受载船只在途中遇到风险,而使该批货物损失中遇到风险,而使该批货物损失1200吨,其吨,其余余1800吨安全运抵目的港。但吨安全运抵目的港。但A宣布出售给宣布出售给B的的1,000吨小麦,已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吨小麦,已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并且认为按并且认为按CFR合同,合同,A对此项风险不负任何对此项风险不负任何责任。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这责任。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这1,000吨小麦有无交货的责任?为什么?吨小麦有无交货的责任?为什么? (四)合同成立争议案 2001年10月10日,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发出信件称:A公司欲向B公司出售安哥
7、拉一级羊毛3000吨,单价980美元/吨,价格术语FOB,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要约有效期15天。该信件以平信方式寄出,10月15日送达B公司。B公司10月17日回复:完全同意。该回函B公司以快件方式当日寄出。但该回复因邮局传递失误于11月5日才送达A公司。由于这期间因未收到B公司的回复,A公司已于10月31日将该批货物买给C公司。因此,A公司未对B公司的回复作出任何答复。2001年1月,B公司根据A公司信函中的FOB条件租船,并将船名和装船时间通知A公司。A公司否认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B公司提起诉讼。法院最后判断认定A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合同成立,A公司应赔偿B公司直
8、接损失和部分间接损失。(五)2007年年3月,国内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月,国内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加拿大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定一设备引加拿大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定一设备引进合同。根据合同,甲方于进合同。根据合同,甲方于2007年年4月月30日日开立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开立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信用证中要求乙方在交单时,提供全套已装。信用证中要求乙方在交单时,提供全套已装船清洁提单。船清洁提单。 2007年年6月月12日,甲方收到开证银行进口信日,甲方收到开证银行进口信用证付款通知书。甲方业务人员审核议付单据用证付款通知书。甲方业务人员审核议付单据
9、后发现乙方提交的提单存在以下疑点:后发现乙方提交的提单存在以下疑点: 1.提单签署日期早于装船日期。提单签署日期早于装船日期。 2.提单中没有已装船字样。提单中没有已装船字样。根据以上疑点,甲方断定该提单为备运提单,并采取以下措施:1.向开证行提出单据不符点,并拒付货款。2.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诈骗立案请求。3.查询有关船运信息,确定货物是否已装船发运4.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甲方疑义并要求对方做出书面解释。 乙方公司在收到甲方通知及开证行的拒付函后,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并向甲方做出书面解释并片面强调船务公司方面的责任。在此情况下,甲方公司再次发函表明立场,并指出由于乙方原因,设备未按合同规定期
10、限到港并安装调试已严重违反合同并给甲方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要求乙方及时派人来协商解决问题,否则,甲方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解决双方的纠纷。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失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中船舶失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仓中灌水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仓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由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续航行,于是由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
11、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1)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箱货物被火烧毁。(2)600箱由于灌水灭火而受损。箱由于灌水灭火而受损。(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从上述损失的性质来看,哪些属于单独海损,从上述损失的性质来看,哪些属于单独海损,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六)(六)(七) 中国兴盛公司于法国希莱公司签订了出口800吨水果的合同,价格术语为CFR法国马赛,付款方式为银行托收,付款交单(D/P)。货到目的港后,法国公司验收后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