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十六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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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法物权法第十六讲第十六讲主讲老师:罗正相主讲老师:罗正相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一章 质权质权第三节第三节 权利质权权利质权七、股权质权七、股权质权 股权质权:股权质权:指以股权为标的而设立的权利质权。 股权包括:股权包括:财产权财产权(如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权等)与非财产权非财产权(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 股权的法定凭证:股权的法定凭证:股票与出资证明书。 股权质权的效力:股权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易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
2、受益权等财产权。 并非所有的股权都可以用来设定质权的:并非所有的股权都可以用来设定质权的:如我国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这两类股权在法定的期间不得出质。这两类股权在法定的期间不得出质。 股权质权的设立:股权质权的设立:物权法物权法第第226条第条第1款规定:款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权(包括:
3、上市公司的股权;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的股权;非公开发行但股东人数在上市公司的股权;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的股权;非公开发行但股东人数在200人人以上的公司的股权以上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其他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非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在开发行的股东在200人以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人以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下主要阐述股权质权的内容。
4、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向本公司以外的人出质的,质权的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向本公司以外的人出质的,质权的设定须具备四项要件:设定须具备四项要件:第一,第一,须取得公司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二,第二,须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第三,第三,须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第四,第四,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向本公司其他股东出质的,仅须具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向本公司其他股东出质的,仅须具备上述后三个要件即可。备上述后三个要件即可。 股权质权的效力所及标的物的范围:股权质权的效力所及标的物的范围:及于出质股权出质股权及其出质后产生的法定孳息(股息、红利、红股、转增股法定孳息(股息、红利、红股、
5、转增股对此亦可约定除外),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财产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财产 ,相关替代物,相关替代物。 股权质权人的权利:股权质权人的权利: 1、留置出质股票的权利。、留置出质股票的权利。 2、得禁止出质人非法转让股票股份。、得禁止出质人非法转让股票股份。物权法226条:“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股权法定孳息的收取权;、股权法定孳息的收取权; 4、物上代位权;、物上代位权; 5、剩余财产的收取权;、剩余财产的收取权; 6、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 7、实行股权质权。、实行股权质权。
6、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时,质权人可通过折价、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处分入质股权折价、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处分入质股权,并从卖得价金中优先受清偿。 8、股权质权保全权。、股权质权保全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33、27条 。九、知识产权质权九、知识产权质权 知识产权质权:知识产权质权:指以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标财产权为标的的设定的质权。 知识产权质权的设定:知识产权质权的设定:我国我国物权法物权法第第227条:条:“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质权出质登记机构:
7、知识产权质权出质登记机构:1.办理商标权商标权质押登记的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设的商标局商标局;2.办理专利权专利权质押登记的机关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的专利局专利局;3.办理著作权著作权质押登记的机关为国家版权局国家版权局。 知识产权质权的效力所及标的物的范围:知识产权质权的效力所及标的物的范围:出质知识产权本身出质知识产权本身及其相关转让费、使用许可费转让费、使用许可费。当事人可另作约定。 知识产权质权人的权利:知识产权质权人的权利: 1.收取入质知识产权转让费、许可使用费收取入质知识产权转让费、许可使用费。 (P366) 2.同意出质人转让知识产权或许可他人使用。同意出质人转让知识产
8、权或许可他人使用。根据我国根据我国物权物权法法第第227条第条第2款的规定,款的规定,对入质知识产权,出质人不得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3.实行知识产权质权。实行知识产权质权。 主要有三种:一是与出质人协商使人质知识产权折价归质权人所有折价归质权人所有;二是将入质知识产权以拍卖、变卖的方式转让于他人拍卖、变卖的方式转让于他人。 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一章 留置权留置权第一节第一节 概说概说一、留置权的含义与特征一、留置权的含义与特征 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留置已经合法占有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
9、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如:承揽加工、修理等关系;仓储关系;运输关系;行纪法律关系;保管法律关系承揽加工、修理等关系;仓储关系;运输关系;行纪法律关系;保管法律关系中发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加工费、仓储费、运输费、行纪报酬、保管费用时,加工人、仓储人、运输人则可留置加工物、仓储物、运输物、行纪交易物、保管物等。 留置权具有下述法律特征:留置权具有下述法律特征: 1.我国民法上的留置权,是我国民法上的留置权,是依法律的规定而直接发生依法律的规定而直接发生的担保的担保物权。物权。 2.留置权为于留置权为于债权受清偿前债权受清偿前,得留置他人动产的担保物权。,得留置他人动产的担保物权。 3
10、.留置权是在留置权是在一定条件下一定条件下得留置他人动产的担保物权。得留置他人动产的担保物权。此所称此所称“一定要件一定要件”:一是一是债权须已届清偿期;二是二是债权的发生须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牵连关系;三三是是不存在不得留置的情形 二、留置权与动产质权的区别二、留置权与动产质权的区别 1.发生的依据不同。发生的依据不同。留置权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仅在于担保债权的清偿。而动产质权动产质权,为意定担保物权:担保债权清偿和媒介金钱借贷的间接作用。 2.标的物的来源不同。标的物的来源不同。两者两者皆以动产为标的物。留置权留置权一般多以属于债务债务人的动产人的动产而设定。动产质权动产质权,其标的物或为
11、债务人所有 ,或为第三人所有。 3.占有动产的起始原因不同。占有动产的起始原因不同。动产质权动产质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占有;而留置权留置权则非因担保债权而占有。 4.担保物权的实现要求不同。担保物权的实现要求不同。 动产质权动产质权的实行情形和方式; 留置权留置权 须在留置标的物后的一定期间届满之时,始可将留置物折价或拍卖。 物权法物权法第第236条: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