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乡海螺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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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壮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氨水招标文件云南壮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脱硝用工业氨水招标文件标书编号:ZXGY20131201招 标 人:云南壮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目 录 1、投标人须知 3 2、主要合同条款 8 3、授权委托书 12 4、承诺函 13 5、报价书格式 15一、投标人须知为了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引导投标人进行正确投标,特制定本通告:一、 招标人、购货人1、招标人:云南壮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购货人:云南壮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地点:广南县八宝镇坝龙村 二、 招标文件的解释1、 本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投标人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内容及合同条款。投标人未按招
2、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所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2、 对投标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招标邀请函中载明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予以答复。3、 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人可主动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同时
3、告知所有投标人。三、投标、服务及责任要求1、本次招标采取含税到厂单价最低中标原则,含税单价含运费、一票制结算。2、投标报价:所报产品单价为到达云南壮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仓库综合含税价(含卸货费和17%增值税,如出现税率不同情况,可在报价单中加以注明)。投标人在投标价格表上所填写的价格在双方合同约定期内是固定不变的;非固定的投标价格将被招标人拒绝。3、卖方产品到达买方用户指定地点后,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产品外观质量及数量进行验收,外观验收参照合同附件,数量以买方实际过磅重量为准;内在质量由买卖双方在每次供货时共同进行取样检测,若卖方现场取样不派人跟随,则视为卖方主动放弃共同取样,委托买方单独取样检测
4、,并对抽检结果予以认可,最终结算以买方检测结果为准。产品外观质量在到货后验收现场提出,内在质量在买方检测结果出具后,买方电话通知卖方检测结果。若卖方对检测结果存在异议的,将由买卖双方共同将样品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4、产品质量应符国家工业氨水标准HG1-88-81氨水和合同约定质量要求,按照合同清单要求供货,不得随意更改。需更换产品时,卖方必须事先取得买方的同意后保质供货,买方有权对价格进行调整。若卖方所供产品检测结果出现18%NH320%的情况时,视为不合格品,可调整使用; NH3含量按照20%为基准每下降1%(不足1%,按1%计算),该批次含税单价下浮6%;所供
5、产品检测结果出现NH318%的情况时,视为废品,该批产品将不予结算。卖方提供的氨水(合成氨水)不得存在颗粒物,若因卖方提供的产品造成买方设备堵塞,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负责对设备进行清理。当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买方有权选择退货或调换,卖方须及时补缺,保证买方生产正常需求,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买方直接经济损失,买方有权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买方直接经济损失。5、产品到货验收合格(符合合同有关条款),凭买方签字确认的过磅单,在收到卖方提供的全额17%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货款。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法人
6、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余文件须由投标方法人代表或经正式被授权并对投标人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书。投标文件中不许有涂改迹象,否则作为废标;传真投标概不接受。2、投标文件的组成:(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签字盖公司章)(2)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签字盖公司章,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签字盖公司章)(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签字盖公司章) (5)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签字盖公司章)(6)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法人签字盖公司章)(7)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盖公司章(附件1)(8)承诺
7、函,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公司章(附件2)(9)报价单,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公司章(附件3)(10)投标文件清单,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公司章(附件4)( 11 )公司开票资料注:招标方发出的云南壮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脱硝用工业氨水材料招标文件(标书编号ZXGY20131201)须每页签字、盖章3、投标文件的每页须由投标方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标书应进行密封包装,封口处应贴上封条并签字盖章。未严格按照标书规定的要求进行包装或封口处有明显拆动痕迹的标书,招标方拒绝接收,因此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投标人在制作投标书时应本着公平、真实、诚信的原则,凡投标价格明显违背市场价格信息、提供的资料
8、弄虚作假的将作废标处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贴封条密封并在封口处盖章,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 “开标日期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至云南壮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赵砚圆 0876-5617412),投标保证金确保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招标方账号,并随标书附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1日18:00,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投标
9、文件。五、投标费用1、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在送达投标书前,必须以银行转账(拒绝现金)的方式向招标方交付投标保证金¥2000.00,并确保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招标方账号(云南壮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南县八宝镇信用社,帐号: 4300003433597012,送达标书时附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未中标且遵守投标规定的单位,其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后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卖方无任何违约情况发生,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
10、后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2)中标单位不按招标人的中标通知要求来签订购销合同的;(3)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标等不正当活动被查实的;(4)投标单位以各种方式影响招评标成员被查实的;(5)其它违反投标规定的。六、开标和评标1、开标(1)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不邀请投标人参加。(2)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估、比较,招标人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要求或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标书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评标方法和原则:招标人在评标时,依据投标人所报含税单价最低确定中标单位。七、授予履行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具有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等条款的权利。2、预中标单位
11、确定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预中标单位和未中标单位。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派授权代表前来洽谈并签定合同。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若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的,其投标保证金被扣除,并取消在两年内的投标资格。5、为保证招标人年度氨水的正常供应,投标人不得采用先压低投标价格中标,执行合同过程中以次充好或要求提价否则不予供货等不正当手段竞争。投标人在投标价格表上所填写的价格在双方合同约定期内是固定不变的;非固定的投标价格将被招标人拒绝。6、中标方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卖方无任何违约情况发生,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