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解析--马志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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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对不同出口货物设定了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税率不一定一致的退税率。 (5)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需要的单证多,涉及的部门广,要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好,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 (6)管理方法在不断完善,出口货物退税率经常变化,给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带来不便。(7)企业出口退税由中央地方财政共同负担。(92.5%和75%)二是“免、抵、退”税,即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实行退税。三是免税,即对出口货物直接免征增值税。(免税货物、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的货物等)。四是特准退税,一般是按购进成本退税5、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
2、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的,继续予以免税。 对上述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
3、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凡委托方已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申报缴纳增值税的,不属于上述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但税务机关对此情形,须向委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函调查。经回函确认委托方是否就上述货物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申报缴纳增值税,确定其是否予以征税。( 3)出口企业上网查询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底账,并与领取的纸质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进行比对,比对无误后确认提交口岸数据中心,由口岸数据中心报送国家税务总局。(4)国家税务总局接到口岸数据中心提供的已确认(包括已确认后经过海关修改补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后,通过税
4、务系统广域网清分下发各地税务机关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使用,作为退税审核的法定依据之一。(5)用户按照国家税务关于出口退税管理的有关规定,持纸质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及其它要求报送的证明文件向所属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退税。3、出口货物的记帐基础和“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收入,以离岸价(FOB价)作为记帐基础,并以此为计税依据计算“免、抵、退”税。无论出口货物采用何种价格成交的,均按实际成交价做出口收入,对以到岸价(CIF)或成本加运费价(C&F)成交的,按实际支付的境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冲减出口货物销售收入按月办理“免、抵、退”税手续。支付的境外运费、保
5、险费、佣金不得冲减内销收入计算销项税额。n一、一、 2、进项税额转出(第14栏):它与附表二 “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一致。 (1)、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附表二第18栏): 按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免抵退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填报,有进料加工业务的应扣除“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它是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中“不予抵扣税额”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抵扣明细申报表中“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合计反映的。 (2)、免税货物用(附表二第14栏): 来料加工(含生产企业承接外贸企业或经海关批准可外发加工的另一个生产企业来料加工业务收入)、间接出口必须按规定转
6、出不予抵扣税额,公式如下:额额税税项项进进的的目目项项税税应应非非及及目目项项税税免免于于用用分分划划确确准准可可月月当当计计合合额额业业营营、额额售售销销部部全全月月当当计计合合额额业业营营目目项项税税应应非非、额额售售销销目目项项税税免免月月当当额额税税项项进进的的目目项项税税应应非非和和目目项项税税免免于于用用分分划划确确准准可可月月当当额额税税项项进进部部全全月月当当额额税税项项进进的的扣扣抵抵得得不不 2、小型出口企业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根据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幅度内,按照本省(自治区、直
7、辖市)的实际情况确定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的标准。 (我市为300万元)3、新成立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超过500万元(含)人民币,且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含)的生产企业,如在自成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办理退税确有困难的,在从严掌握的基础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3、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及时进行认证。其当月全部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以下简称“表二”)第35栏中“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反映。其中:用于内销和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
8、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在表二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中填写;对用于申报出口退税的进项税额,在表二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和第26栏” 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中填写。5、外贸企业如果出现已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货并将所退货物转为内销的,外贸企业可凭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转内销证明,计入附表二第11栏“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2、每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1-15日)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期,外贸企业应在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且每月申报一个批次。新的增值税条例实施后,每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不是很固定,造成部分货物在申报到期日申报退税出现超期情形
9、,建议外贸出口企业自己在每个月15日前固定一个退税申报到期日,不要随意变动,以便于到期日的把握,提倡企业每月10日前申报,这样能保证当月申报当月完成审核。 对于出口量大,需要每月分批次申报退税的企业,须向进出口处进行备案。 3、当年出口货物在次年申报(所属期为13月份)的也实行在退税申报期内集中申报的办法。四、对D级出口企业,申报资料要求:单证齐全。审核要求:除按C级企业管理外,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对其退(免)税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享受退税的外购货物,必须加强调查核实,需要函调的,对函调部分暂缓退税,并视回函情况按规定处理;对自产货物,必须在核实其生产能力、纳税情况无误的情况下方可办理退(免)
10、税。五、对E级、F级出口企业,比照C级出口企业进行管理。 (3)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4)自首次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之日起两年内;(5)有偷税、逃避追缴税款、骗取出口退税、抗税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6)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7)小型出口企业(只有生产企业)。(五)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结汇或退税风险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外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结汇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结汇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
11、因申报出口退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六)出口企业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七)其他违反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法律法规的行为。出口企业凡从事本通知第二条所述业务之一并申报退(免)税的,一经发现,该业务已退(免)税款予以追回,未退(免)税款不再办理。骗取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退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由省级以上(含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停止其半年以上出口退税权。在停止出口退税权期间,对该企业自营、委托或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免)税。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