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章低压配电线路保护与电击防护



《第08章低压配电线路保护与电击防护》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08章低压配电线路保护与电击防护(78页珍藏版)》请在文档大全上搜索。
1、第八章低压配电线路保护与电击防护第一节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第二节 低压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第三节 低压保护电器的选择与整定第四节 各级保护电器之间的选择性配合本章小结一、过电流保护第一节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低压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保护电器应能在故障造成危害之前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1.对短路保护电器动作特性的要求(一)短路保护短路保护电器的动作应及时可靠,以保证绝缘导体、电缆、母线的短路热稳定满足要求。短路保护电器应能分断其安装处的预期最大短路电流。短路保护电器应有足够的灵敏性,应能在规定时间内可靠切断被保护线路末端的最小短路电流。短路保护电器一般采用断路器或熔断器。 2.
2、短路保护电器的装设短路保护电器应装设在回路首端和回路导体载流量因截面、材料、敷设方式等发生变化而减小的地方。短路保护电器应装设在低压配电线路不接地的各相上 3.并联导体的短路保护 对于多根并联导体组成的线路,其中任一根导体在最不利的位置处发生短路故障时,短路保护电器应能及时切断短路故障。 若在线路首端采用一台保护电器,则应尽量避免在并联区段内发生短路的可能性。4.可不设短路保护的线路如由主干线路保护电器保护的短距离分支线路。(二)过负荷保护 过负荷保护的目的在于防止长时间的过负荷对线路绝缘造成的不良影响。1.对过负荷保护电器动作特性的要求 过负荷保护电器应采用反时限特性的保护电器,如g类熔断器
3、、断路器的长延时动作脱扣器等。额定电流 Ic Ir Ial 约定动作电流 I21.45Ial 对熔断器,一般 I2=1.6Ir 对断路器,一般 I2=1.3Ir 其动作特性应同时满足以下两式的要求: 突然断电比过负荷而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如消防水泵、消防电梯等线路),其过负荷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作用于切断电路。 配电线路宜采用同一保护电器作短路保护与过负荷保护。2.过负荷保护电器的装设 过负荷保护电器应装设在回路首端和回路导体载流量因截面、材料、敷设方式等发生变化而减小的地方。 干线支线3m3. 并联导体的过负荷保护 大电流线路尽量采用多芯电缆并联。做到各并联导体允许持续载流量相等,导体阻
4、抗相等以使电流分配均衡,可采用一台保护电器保护所有导体。 4.中性导体的过负荷保护 对于TT系统和TN系统,当电气装置中存在大量谐波电流时,会引起相导体及中性导体的过负荷,而中性导体的过负荷是最常见的。 此时,中性导体应根据其载流量检测过电流,当检测到过电流时可动作于切断相导体,但不必切断中性导体。 二、接地故障电气火灾防护 接地故障指带电导体和大地之间意外出现导电通路。包括相导体与大地、PE导体、PEN导体、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装置外可导电部分等之间意外出现的导电通路。导电路径可能通过有瑕疵的绝缘,通过结构物或通过植物,并具有显著的阻抗。 接地故障的危害:故障电流要比单相对地短路电流小
5、,但也需要及时切断电路以保证线路过电流时的热稳定。当发生接地故障的持续时间内,与它有关联系的电气设备和管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和装置外的可导电部分间存在故障电压。此电压可使人身遭受电击,也可因对地的电弧或火花引起火灾或爆炸,造成严重生命财产损失。 接地故障电弧引起的火灾属于短路性火灾的一种,其发生几率远高于带电导体间的短路火灾,是导致火灾的最大隐患。 研究表明,接地电弧能量只要达到500mA以上就能引起火灾,显然过电流保护电器是不能满足接地故障电气火灾防护灵敏性要求的,而应采用高灵敏性的剩余电流保护。 研究表明,接地电弧能量只要达到500mA以上就能引起火灾,显然过电流保护电器是不能满足接地故
6、障电气火灾防护灵敏性要求的,而应采用高灵敏性的剩余电流保护。 剩余电流指同一时刻在电气装置中的电气回路给定点处的所有带电导体电流(瞬时值)的代数和。 RABCNiiiii对三相四线制电路 对单相两线制电路 RLNiii对三相三线制电路RABCiiii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是一种在规定条件下当剩余电流达到或超过整定值时能自动分断电路的机械开关电器或组合电器。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也可以由用来检测和判别剩余电流以及接通和分断电流的各种独立元件组成。 常用的剩余电流保护器按其功能分有剩余电流断路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继电器等。 剩余电流保护器(RCD)按其故障脱扣原理分有电磁式和电子式两种。 电
7、磁式RCD靠剩余电流自身能量使RCD动作,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电子式RCD则借RCD所在回路处的故障残压提供的能量来使RCD动作,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 a)电磁式 b)电子式 剩余电流保护器(RCD)的故障脱扣原理图1剩余电流互感器 2脱扣器 3试验按钮 4电磁元件 5电子元件 为了防止线路绝缘损坏引起接地电弧火灾,至少应在建筑物电源进线处设置剩余电流保护,保护电器动作于信号或切断电源。设置在火灾危险场所(加工、生产、储存可燃物质以及多粉尘的场所)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其动作电流不应大于500mA,一般场所可不受此值限制。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规定了需要安装剩余电流动作报
8、警器的场所。 GB50045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和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需要安装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场所。 第二节 低压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电击电流通过人体躯体而引起的生理效应。 电击防护减小电击危险的防护措施,包括:直接接触防护、间接接触防护和直接接触及间接接触两者兼有的防护。人与带电部分的电接触称为直接接触。人与故障情况下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接触称为间接接触。一、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 (一)人体对电流的生理反应 GB/T13870.12008 电流通过人体和家畜的效应 第一部分:常用部分 n感知电流阈值人体能感知的流过其身体的最
9、小电流值,通用值为0.5mA,此值与电流通过的时间长短无关;n摆脱电流阈值人体能自主摆脱的通过人体的最大电流值,此值因人而异,平均值为10mA;n心室纤维性颤动电流阈值引起心室纤维性颤动的最小电流值,而心室纤维性颤动是电击引起死亡的主要原因。此电流阈值与通电时间长短有关,也与人体条件、心脏功能状况、电流在人体内通过的路径有关。只要通过人体的电流小于30mA,人体就不致因发生心室纤维性颤动而电击致死。 (二)特低电压限值 人体遭受电击时流过人体的接触电流因施加于人体阻抗上的接触电压而产生。在设计电气装置时计算接触电流很困难,而计算预期接触电压比较方便。 人体阻抗由皮肤阻抗和体内阻抗构成,其总阻抗
10、呈容性。 90的人体总阻抗:10002125欧。 人体总阻抗由电流通路、接触电压、通电时间、频率、皮肤湿度、接触面积、施加压力和温度等因素共同确定。因此,人体接触电压阈值不能简单由图8-2曲线L按欧姆定律推算求得,而应通过测试确定。 特低电压(ELV)指在预期环境下,最高电压不足以使人体流过的电流造成不良生理反应,不可能造成危害的临界等级以下的电压。 我国国家标准GB/T38052008特低电压(ELV)限值规定:当接触面积大于1cm2、接触时间超过1s时,干燥环境中工频交流电压有效值的限值为33V(正常状态)和55V(单故障时);潮湿环境中工频交流电压有效值的限值为16V(正常状态)和33V
11、(单故障时);当接触面积小于1cm2、不可握紧部分,干燥环境中工频交流电压有效值的限值提高为66V(正常状态)和80V(单故障时)。 我国目前使用的特低电压(ELV)系统的工频交流标称电压值(有效值)不超过50V 。二、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一)直接接触防护(基本防护) 直接接触防护是基本防护即无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1)将带电部分绝缘 绝缘介质:气体、液体、固体及其组合。 电气性能包括:导电性能、介电性能和电气强度(2)设置遮拦或外护物 防护等级:IP2X 或 IP4X 遮拦或外护物应牢固地加以固定,并能长期持续地保证有效,它只能在使用钥匙或工具或切断电源时才能移开。 (3)设置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