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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第二章二章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一、合同成立释义一、合同成立释义 合同的成立,指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的成立,指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合意的达成。,即合意的达成。1 1、该合同在法律上被视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该合同在法律上被视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2 2、合同的成立须具备法定或约定的构成要素。、合同的成立须具备法定或约定的构成要素。 合同成立在合同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合同成立在合同法中具有重要意义: (1 1)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是合同履行、终止、)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是合同履行、终止、变更、解释的前提,也是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变更、解释的前
2、提,也是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 (2 2)是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是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 (3 3)与合同的生效密切相关。)与合同的生效密切相关。二、合同成立的要件二、合同成立的要件(一)一般成立要件:所有合同成立必要的共同(一)一般成立要件:所有合同成立必要的共同的条件的条件1 1、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其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其代理人订约人不同与合同主体,合同的主体是代理人订约人不同与合同主体,合同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
3、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 2、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法合同法Art.12Art.12对合同主要条款的规定。对合同主要条款的规定。须注意的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并非是每一个须注意的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并非是每一个合同都必须包括的。首先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合同都必须包括的。首先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如没有约定的,则应以该合同的性质而准。如没有约定的,则应以该合同的性质而定。定。怎样判断合意的达成?怎样判断合意的达成?(1 1)当事人一旦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即可。)当事人一旦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即可。对次要条款或非必要条款并未达成协议则不
4、影响合对次要条款或非必要条款并未达成协议则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同的成立。 (2 2)达成一致的协议意味着意思表示一致,至于当)达成一致的协议意味着意思表示一致,至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不在合同成立的考虑范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不在合同成立的考虑范畴。如,重大误解。畴。如,重大误解。3 3、合同的成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的阶段。、合同的成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的阶段。Art.13Art.13 (二)特殊成立要件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合同成立应特别具备的条件。如,实践性合同、要式合同。 合同标的物的可履行性问题?三、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三、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合同的成立系事实判断。合同的生效
5、与否合同的成立系事实判断。合同的生效与否属于价值判断。根据属于价值判断。根据Art.44,Art.44,依法成立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可见,一般情况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可见,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一致的。但,并非完全的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一致的。但,并非完全如此,如,效力待定合同。如此,如,效力待定合同。 二者的区别在于:成立要件强调当事人应二者的区别在于:成立要件强调当事人应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协议,而合同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协议,而合同的生效要件则强调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就意的生效要件则强调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就意思表示而言,前者强调要约和承诺的一致性思表
6、示而言,前者强调要约和承诺的一致性,而合同的生效要件则强调意思表示的自愿,而合同的生效要件则强调意思表示的自愿和真实。和真实。 未命名.bmp从合同法发展的趋势开看,适应鼓励交易从合同法发展的趋势开看,适应鼓励交易、增进社会财富的需要,各国合同法大都、增进社会财富的需要,各国合同法大都减少了合同成立方面的不必要限制,并广减少了合同成立方面的不必要限制,并广泛运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来促使更多的合同泛运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来促使更多的合同成立:允许法官采用一定的原则来解释或成立:允许法官采用一定的原则来解释或推断合同所隐含的条款推断合同所隐含的条款/ /在合同既能认定为在合同既能认定为成立也能认定为不成立
7、的情况下,努力解成立也能认定为不成立的情况下,努力解释合同已经成立。释合同已经成立。“对合约词语须按照合对合约词语须按照合约有效而不是无效的方式来解释。约有效而不是无效的方式来解释。”第二节、要约第二节、要约一、要约的概念及法律性质一、要约的概念及法律性质 Art.14Art.14: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思表示 传统大陆民法认为: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传统大陆民法认为: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而不是法律行为。台湾学者王伯琦认为:,而不是法律行为。台湾学者王伯琦认为:“要约本身在法律上虽亦发生事实上之效力,但要约本身在法律上虽亦发生事实上之效力,但仅有要约不能成
8、立法律行为。要约仅构成契约仅有要约不能成立法律行为。要约仅构成契约行为之一的意思表示。行为之一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有效要件:要约的有效要件:1 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2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综合判断)、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综合判断)3 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悬赏广告?)(悬赏广告?)4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体具体”指要约的内容具有指要约的内容具有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9、“确定确定”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5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6 6、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二、要约与要约邀请二、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Art.15Art.15 具有如下特征:具有如下特征: 1 1、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2 2、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种事实行为。 如何区分二者?如何区分二者?
10、一般有以下标准:一般有以下标准:1、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Art.15: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P55-56 两种特殊情况:商品标价陈列、悬赏广告都属于要约。两种特殊情况:商品标价陈列、悬赏广告都属于要约。P562、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区分。要约是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区分。要约是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是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事实行为,是订示。而要约邀请是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事实行为,是订立合同的试探或预备行为。立合同的试探或预备行为。* 3
11、、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4、根据交易习惯来区分。、根据交易习惯来区分。5、根据订约的提议是向特定人还是不特定人发出区分。前者多为、根据订约的提议是向特定人还是不特定人发出区分。前者多为要约,后者多为要约邀请。要约,后者多为要约邀请。 三、要约的法律效力 要约产生的法律拘束力。包括要约的要约产生的法律拘束力。包括要约的生效时间、对要约人、受要约人的拘束力和生效时间、对要约人、受要约人的拘束力和要约的存续期间等内容。要约的存续期间等内容。(一)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一)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 发信主义和到达主义的区分。大陆法
12、发信主义和到达主义的区分。大陆法一般采后者。一般采后者。Art.16Art.16: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生效。 须注意问题如下:须注意问题如下:1 1、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受要约人或其代、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的手中,只要要约送达受要与人所能理人的手中,只要要约送达受要与人所能控制的地方即为到达。控制的地方即为到达。 2 2、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前,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 3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数
13、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定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制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制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到达时间。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到达时间。(二)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二)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 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撤销或修改。(特殊的单方意思表示,法律对信、撤销或修改。(特殊的单方意思表示,法律对信赖利益的保护)赖利益的保护)(三)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三)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 受要约人获得承诺的资格,
14、但没有必须承诺的义受要约人获得承诺的资格,但没有必须承诺的义务。(商业信用关系)务。(商业信用关系)P58P58(四)要约的存续期间(四)要约的存续期间 Art.23:Art.23:要约中规定了有效期限的,要约在该期限要约中规定了有效期限的,要约在该期限内有效,要约中没有规定其有效期限的,则应分为内有效,要约中没有规定其有效期限的,则应分为两种情况:两种情况:P58P58四、要约的撤回和撤销四、要约的撤回和撤销(一)要约的撤回(一)要约的撤回 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做出的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做出的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Art.17Art.17: P58
15、P58(二)要约的撤销(二)要约的撤销 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做出的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做出的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不同处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不同处理。P59P59 要约撤销的条件:要约撤销的条件:Art19, P59.Art19, P59. 1 1、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属于要约不得撤销的情、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属于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形。(1 1)()(2 2)()(3 3)P59.P59.五、要约的失效五
16、、要约的失效 要约的失效指要约丧失了法律效力,要约人要约的失效指要约丧失了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和受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 Art.20Art.2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出承诺;(四)受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更的。案例案例 甲公司向某自行车厂发出一函电,甲公司向某自行车厂发出一函电, 声称:声称:“我公司急需
17、一批自行车,请来电我公司急需一批自行车,请来电函告贵厂生产的自行车最低价。函告贵厂生产的自行车最低价。” 该自行车厂回电告知每辆该自行车厂回电告知每辆200元,甲元,甲公司即汇款公司即汇款1000元,求购元,求购5辆自行车。辆自行车。 试分析自行车厂回电的民法性质。试分析自行车厂回电的民法性质。 张某在城隍庙大市场看到一件字画,张某在城隍庙大市场看到一件字画,十分喜欢,于是问老板:这幅画最低十分喜欢,于是问老板:这幅画最低多少钱?老板答:多少钱?老板答:500元。张某有点犹元。张某有点犹豫,转身准备出门。老板招呼伙计拦豫,转身准备出门。老板招呼伙计拦住出路,说道:问了就必须买,不买住出路,说道:问了就必须买,不买不给走。不给走。 2、张某在商店看到一件自己喜欢的商品,于是、张某在商店看到一件自己喜欢的商品,于是问道:老板,此物价格几何?问道:老板,此物价格几何? 老板答:老板答:100元。元。 张某说:太贵了,张某说:太贵了,50怎样?怎样? 老板沉思片刻,说道:好吧,你拿去吧,我老板沉思片刻,说道:好吧,你拿去吧,我亏本走销量算了。亏本走销量算了。 张某觉得自己还是吃亏,不想买准备走。老张某觉得自己还是吃亏,不想买准备走。老板不让。板不让。 请用合同法理论分析此过程。请用合同法理论分析此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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