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双语教学

《公司法双语教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法双语教学(10页珍藏版)》请在文档大全上搜索。
1、-2021年度双语教学示课程建立工程申报表所 属 学 校 中国政法大学课程名称中文 公司法英文 Corporations Law外 语 语 种 英语 课 程 类 别专业根底课 Ö专业课 所 属 专 业 民商法专 业 代 码 开 设 学 期第5/6学期课 程 负 责 人高祥申 报 日 期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教育部 财政部 制二八年四月填 写 要 求一、 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二、 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三、 涉密容不填写,有可能涉密和不宜大围公开的容,请在说明栏中注明。四、 开设学期是指在教学方案中的开课学期。1课程负责人情
2、况1-1根本信息姓 名高祥性 别男出生年月19614学 历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职 务教授电 话学 位博士行 政职 务传 真65475860所在院系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科专业民商法通信地址市区建东苑22楼5单元401室邮 编100024gao_*hotmail.研究方向公司法、银行法、国际贸易法1-2教学情况近两年来授课、教学研究情况2007年1月回国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为本科生全英语讲授双语公司法课程,为研究生全英语讲授双语金融法专题课程。之前,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法学院(School of Law, University of Canberra)为该校本科生、研究生讲授澳大利亚公司法(Corpor
3、ations Law)、银行法(Banking Law)、国际贸易法(International Trade Law),为其海外学生讲授国际法律研究与写作课程(International Legal Research & Writing)。1-3学术研究近两年来科研情况:1. 已出版:1"Fraud Rule in the Law of Letters of Credit in the PRC,发表于美国"国际律师"The International Lawyer第 (2007) 41(4) 期第1067-1090页;2"Bilateral Fr
4、ee Trade Agreements: A parative Analysis of AUSFTA and the Forthing Australia-China FTA, 发表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法学"(The 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 Law Journal)第200730(3) 期第844-856页与Andrew Clarke合作。2. 进展中:1"Dispute Resolution under Free Trade Agreements 与堪培拉大学法学院Geoff Nicoll 和Arthur Hoyle先生共同
5、申请并获得堪培拉大学11000澳元资助,于2007年8月9日在堪培拉大学召开了包括澳大利亚外交外贸部、司法部等参加的圆桌会议,正在一边与共同申请者编写专著,一边作为重大课题研究向澳大利亚政府申请更多经费;2"Negotiation under the Law of Letter of Credit, 得到堪培拉大学5000澳元的资助,论文拟于2021年底完成,交英美银行法方面的杂志发表;3正在完成两部中文法律专著已与法律签订了出版合同,拟9、10月份出版。1-4外语水平及双语教学国外学习经历;双语教学经历含课程名称、学时数、学生数、开设时间外语水平及国外学习经历:1981年毕业于师学
6、院吕梁师专英语专业,1987年毕业于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并获文学学士学位,199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并获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6月至2000年10月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Faculty of Law, The 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 Law Journal,Australia留学,先后获该校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LLM和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PhD),2004年13月在美国耶鲁大学(Yale Uni verisy)从事最高人民法院与该校的合作工程研究。先后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杂志"The University
7、 of New South Wales Law Journal、英国"劳氏海商法季刊"Lloyds Maritime and mercial Law Quarterly、"牛津大学比拟法论坛"O*ford University parative Law Forum、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国际经济法杂志"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圣地亚哥国际法杂志"San Diego International Law Journ
8、al、"杜克比拟法与国际法杂志"Duke Journal of parative and International Law、"国际律师"The International Lawyer等法学杂志发表学术论文10多篇其中三篇已被翻译成波斯语在伊朗出版,由Kluwer Law International在伦敦出版英文法学专著一部。2004年4月被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法学院以人才引进并聘以终身教职,先后担任讲师和高级讲师,并兼任研究生部主任等。双语教学经历:曾于1999至2000年在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兼职为本科生讲授局部银行法,并于2000年第1学期为研究生
9、独立设计和讲授中国贸易与投资法Trade & Investment Law of the PRC,每周2学时,学生人数23人。在堪培拉大学法学院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澳大利亚公司法、银行法和国际贸易法。一般第1学期讲公司法,第2学期讲银行法和国际贸易法。公司法为必修课,学生人数每学期约120人。银行法和国际贸易法为选修课,学生人数每学期每门课约40人。授课时数每周10小时。自2007年1月回国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以来,每学期都为本科生以全英文讲授双语公司法,课时为每学期72学时,学生人数第1学期为34人,第2学期为50人;第2学期还为研究生讲授双语金融法专题,36学时,人数30人。1-5获
10、奖情况近两年获奖情况2. 教学队伍情况2-1人员构成含外 聘教师性别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学科专业在教学中承当的工作王涌男196811教授民商法自2006年起任每学期任本课程的教学工作Colin Hawes男19687教授民商法2021年第1学期承当本课程每周4小时的教学任务2-2主讲教师情况除课程负责人外的其他主讲教师情况简介国外学习经历;近两年来授课、教学研究情况王涌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所所长。2003年-2004年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任富布莱特工程学者。王涌教授多年从事分析法学与民法、公司法、证券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近两年来,注重开拓新课,除讲授民法与商法的传统课
11、程外,为本科生和硕士生开设了信托法,2006年开设了外国民法专题和用全英语讲授的公司法。一直承当校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办组织的外国学生的中国法律培训的英语授课任务,已为20余期外国学生讲授中国合同法。王涌教授发表论文数十篇,主要包括:1"现代公司法人人格的本质与构造","2001中国商法学会年刊",人民 2002年2"宪法与私法的关系的两个根本问题","私法研究"第1卷,中国政法大学2002年3"权利的构造","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第4卷,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