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十大进展评选暂行办法


《中国科学十大进展评选暂行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科学十大进展评选暂行办法(2页珍藏版)》请在文档大全上搜索。
1、“中国科学十大进展”评选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国重大基础研究进展的宣传,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科学热情和奉献精神,促进全社会对基础研究的理解、关心和支持,特此开展“中国科学十大进展”评选活动。第二条 “中国科学十大进展”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三条 “中国科学十大进展”评选活动由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主办,中国基础科学编辑部、科技导报杂志社、中国科学院院刊编辑部、中国科学基金编辑部协办。第二章 评选标准第四条 “中国科学十大进展”应是以我国科研单位为主完成的基础研究进展,或者由我国科学家参与国际合作取得的,且我国科学家在其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基础研究进展。第五条
2、“中国科学十大进展”的重要研究进展应在评选年度(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取得并公开发表。第六条 “中国科学十大进展”应具有原创性、新闻性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原创性是指研究取得的新规律、新发现或新方法等,新闻性是指研究进展已在杂志发表或在其他媒体上公开报道,广泛的社会影响是指已经或有可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第三章 评选程序第七条 推荐 “中国科学十大进展”候选项目由中国基础科学、科技导报、中国科学院院刊、中国科学基金推荐。第八条 初选 根据推荐项目所涉及的研究领域,组织专家遴选出30项候选项目。第九条 复选 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973计划”顾问组和咨询组专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以及相关学会等专家通过函评对候选项目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位居前10位的候选项目,将被确定为年度“中国科学十大进展”。第十条 公布 “中国科学十大进展”由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发布。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试行,由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