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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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瓦斯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柳林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县煤矿瓦斯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柳煤字【2018】84号)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第二季度煤矿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我矿瓦斯灾害管理,适应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有效防止“一通三防”事故发生,我矿将开展瓦斯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望相关职能科室、队组认真贯彻、学习,并严格按照此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1、 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排查煤矿瓦斯隐患,加大瓦斯隐患治理力度,落实“零超限”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瓦斯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二、成立瓦斯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确保
2、我矿瓦斯治理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特成立以下领导小组:组 长:高开红副组长:薛子恒 贾志刚 张国珍 李艳明 刘月飞 成 员: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队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瓦斯防治中心,办公室主任贾志刚负责我矿瓦斯治理业务排查工作。3、 检查内容(一)矿井生产系统可靠。是否做到生产布局合理,采掘衔接合理,同一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二)优化通风系统,完善通风设施。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可靠、设施完好、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风流稳定,严禁无风、微风或循环风冒险作业。局部通风机、风筒要专人负责挂牌管理,严禁随意停开。出风口至工作面的距离要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严禁
3、无风微风作业。(三)主要通风机、瓦斯抽采泵等主要设备是否实现双回路供电;局部通风机是否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四)安全监控系统是否运行稳定,传感器数量是否充足、安装位置是否正确,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维护、调校制度,实现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处置迅速。(五)存在瓦斯超限作业,或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或2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查明原因、未采取相应措施的。(六)要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体系,建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七)矿井应编制自然发火设计或未按设计组织生产建设;建立束管监测系统,并对采空区气体进行分析的;严禁使用国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