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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公司法修改

上传者:9****8 2022-07-20 05:21:01上传 PPT文件 421.0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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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公司法公司v一,概念: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v关键词:依法,营利,法人二,特征v(一),营利性v(二),法人性v1,“法人”(定义: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相对于自然人v2,(1)独立法人财产(2)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承担债务v什么是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v(三),法定性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股东有限责任原则v有限责任: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但是股东分得红利是按照实缴出资额比例)三,有限责任制度的例外法人人格否认制度v案情: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例如:某股东挪用侵占公司财务;股东出资不实等)v原则上债权人不得

2、绕过公司去找股东追偿债务v但是此种情况之下债权人可以绕过公司去找股东追偿债务。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v定义: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v二二 公司的分类公司的分类(一)按照信用基础的不同人合公司股东的个人信用,对应着无限责任(无限公司,在我国就是普通合伙)资合公司公司的资本信用,对应着有限责任两合公司兼具双方的特点,实质是有限合伙 (二)按照股东承担责任的形式有限公司无限公司 (三)按照公司的内部组织关系1,母公司与子公司母公司:母公司:对另一公司拥有一定

3、比例以上的股份,对另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与母公司对应,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由另一公司(母公司)控制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例如:中石油投资成立一个制药公司,控股51%v2,总公司与分公司v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比如:研发分公司,销售分公司,相对于企业的一个部门。v分公司虽然有营业执照,但是不具有法人资不具有法人资格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思考v东方红公司出资成立了一个子公司(东方红百分百控股子公司)v争论1:张同学认为,子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归属东方红公司,但是子公司可以对财产进行使用。v争论2:王同学认为,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剩下的债务由东方

4、红公司补足。公司分类v(四)按照公司国籍分类v本国公司: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登记设立的公司。比如:海尔,海信v外国公司: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比如:可口可乐四,公司的设立v筹备拿到营业执照经营破产v筹备:a出资人,b法律文书,c资产;d名称,e住所va出资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有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50以下,股份有限公司2-200)vb法律文书即公司章程,具有法律效力vc资产:v股东出资形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v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v不得出资的形式: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vd公司名称v公司名称依次包括:

5、(1)公司所属的行政区划名称(2)字号(3)主要业务和行业性质(4)公司形式v例如:青岛市天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v 上海市华美服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ve公司住址:主要办事机构v法律意义:确立诉讼管辖,确立法律文书送达,确立义务履行地,确立登记、税收等管理机关。第三节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v一一 概念概念 指依公司法设立的,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二二 法律特征法律特征 1,设立人数有限制(1-50)2,股东均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3,相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规模小4,相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公司机关简易5,有一定封

6、闭性。比如设立程序、经营状况可以不公开,股东出资不得随意转让考虑: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公司还是资合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v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50)v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无最低限额v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v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 司要求的组织机构v 有公司住所v2014年新公司法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不再限制股东首次实缴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v思考: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股东实缴的出资额还是认缴的出资额?四四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程序v1.发起人发起v2.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v3.订立公司章程(有限责

7、任公司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v4.缴纳出资、验资v5.申请设立登记v6.登记发照v(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v定义:有限责任公司资本的出资人v注意:有限公司股东对应的是股权注意:有限公司股东对应的是股权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资本的出资人2,股东可以说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3.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有哪些?)v(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1.什么是股权?股东通过出资所形成的权利是一种社员权,包括财产权和参与管理权。一般来说股东是不干涉公司的普通

8、经营管理的。一一. .公司组织机构的基本构成公司组织机构的基本构成 v1.最高权力机关股东会v2.经营决策机关董事会v3.权力监督机关监事会v4.业务执行机关经理 v学习角度:如何组成、设立的;职权二二 股东会股东会v (一)概念股东会是指依法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最高权力机关,是股东在公司内部行使股东权的法定组织在我国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称为股东会,v(二)法律特征(二)法律特征1.1.股东会须由股东会须由全体股东全体股东组成,具有全员性组成,具有全员性2.2.股东会是公司的意思形成机构和最高权力机股东会是公司的意思形成机构和最高权力机构构3.3.股东会是公司依法必设的机构股东会是公司依

9、法必设的机构(三)股东会的职权(三)股东会的职权v公司法第38条和第100条,包括:1.重大经营事项决策权 2.选择管理者和监督权 3.重大财产处分权4.公司“生死攸关”大事的决策权5.公司内部“立法”权 v(四)股东会会议的分类(四)股东会会议的分类1,定期会议,定期会议2,临时会议,临时会议v1.1.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大都为法律的强制。年度大会内容可以包括:选举董事,变更公司章程,讨论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审查董事会提出的营业报告等2.2.临时会议临时会议v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事由(第40

10、条和101条)(1)股东请求时;(表决权十分之一以上)(2)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三分之一以上)(3)监事会提议召开时;(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五)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五)股东表决权的行使v1.股东表决权的行使的一般原则股权平等,“资本多数决” (六)股东会决议v股东会议事+表决v一、普通决议:普通事项的决议通过比例由公司章程确定。v二、特别决议:公司法规定以下事项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 三三 董事会董事会v(一)董事会的概念与法律地位(一)董事会的概念与法律地位u1 1. .概念概念 董事会是指依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11、组成的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权的公司常设机关u2 2. .法律地位法律地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因此向股东会负责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关,是公司的对外代表机关(二)董事会的产生与组成(二)董事会的产生与组成v1 1. .董事会的产生董事会的产生 通常由股东会选举董事,由董事组成董事会。更换董事通常也需股东会决议。v 2 2. .董事会的组成和任期董事会的组成和任期 组成的人数(组成的人数(313人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董事会设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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