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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复习二

上传者:优质****T 2022-05-27 15:52:36上传 DOC文件 5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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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招标方式1.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指招标人通过公众媒体、报刊、电视或信息网络等公共传媒体介绍、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信息,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所进行的招标。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建筑领域里有一种使用较多的采购方法,被称为“议标”,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因而不属于招投标法所称的招标投标采购方式。2.公开招标和邀请招

2、标的优缺点招标人可以在较广的范围内选择中标人投标竞争激烈公开招标优点有利于将工程项目、的建设交予可靠的中标人实施并取得有竞争性的报价要设置资格预审程序缺点评标的工作量较大招标时间长、费用高不需要发布招标公告不需要设置资格预审程序优点节约招标费用节省时间邀请招标减少了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违约的风险邀请范围较小,选择面窄缺点排斥了某些有竞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投标竞争的激烈程度相对较差3.邀请招标的邀请对象的数目以57家为宜,但不应少于3家.4.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和便于招标人选择综合能力最强的投标人中标,在邀请招标时,仍要求在投标书内报送表明投标人资质能力的有关证明材料,通常称为资格后审. 关

3、闭 窗体底端1.6.2.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1.5.7.职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1 / 23 1.6.1.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主要方式建造师教程   2006-05-21 17:35   阅读1346   评论0   字号: 大大  中中  小小 第六篇 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主要方式1  建设工程招标    (1)建设工程招标的概念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率先提

4、出工程的条件和要求,发布招标广告吸引或直接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中标人的行为,如勘察招标、设计招标、工程监理招标、施工招标等。招标投标工作可以分为招标、投标、定标和签约四个步骤,基本程序如下:2 / 23    (2)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    建设工程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5、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6、0;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招标工作开始前还应履行报建手续。   (3)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亦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优点是范围广、竞争激烈,宜选择到可靠的中标人并取得和实施具有竞争性的报价,缺点是招标时间长,须设立资格预审程序,费用高。   

7、;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亦称有限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优点是时间短、费用低,缺点是有局限性。“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

8、160;    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招标文件的编制    1)招标文件的内容:      工程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    

9、60;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可供参考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招标文件答疑、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评标原则

10、;      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    另外需要资格预审的还应包括资格预审文件,预审合格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一般还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   

11、 3)招标时限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5)招标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的出售    1)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

12、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3)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6)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的要求      资格预审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13、,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预审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2)资格预审程序:发布资格预审通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资料分析并发出

14、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应保管好证明澄清或修改通知已发出的有关文件(如邮件回执等);投标单位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书面予以确认,该确认书双方均应妥善保管。      踏勘现场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15、组织投标人自费踏勘现场,目的是让投标人了解工程项目的现场情况、自然条件、施工条件以及周围环境条件,以便于编写投标书,另外也减少中标人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推卸应承担的责任。      招标文件答疑也称标前会议,投标人研究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会以书面形式提出某些质疑问题,招标人可在标前会议上书面解答,书面解答必须发给每一位投标人,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   (8)开标    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 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招标人设有

17、标底的,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和要求编制标底,并在开标前保密。一个招标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标底是工程造价的表现形式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它不是中标价,不是投标价,也不是合同价,也不等同于施工图预算。它是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也是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书报价是否合理的重要参考依据。标底应在开标会议上当众宣读。    2)废标的条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

18、文件要求密封的;          无单位盖章和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

19、#160;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标书。    (9)评标(评标由按法定程序成立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可从省级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随机抽取,也可利用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其数量不得少于成员的三分之二,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进入,进入的应退出,以保证

20、评标的公正和公平。)    1)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工作包括:      编制表格,研究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排序(排序编号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做好保密工作)和汇率风险的承担(是指从开标到授入合同期间的汇率风险的承担);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修改投标报价或实质性内容);      废标处理(废标的处

21、理是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投标偏差(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有显著差异或保留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也不允许修改投标书。对于响应性投标文件,评标机构对其计算上或累积上的算术错误进行审核和修改。其原则是如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数额不符则以文字数额为准;如单价乘以工程量不等于总价时,一般以单价为准,副本与正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经投标人认可,才对投标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有效

22、投标不足的法律后果“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有效标书)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2)详细评审内容包括:      确定评标方法(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法律或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23、);      备选标的确定(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排序);      决定招标项目是否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中标人,“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但各标段具有同一优势较大的投标人,可以决定是否把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中标人;      决定投标有效期可否延长。投标有效期是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开标日期至合同签订的有效时间。评标、定标工作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30个工作日完成,如果完成定标有困难,可以延长投标有效期,但应

24、书面通知投标人,并承担投标保函手续费的增加部分。“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报告是指评标委员会经过对各投标书评审后,向招标人提出的结论性意见,作为定标的主要依据。)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开标记录;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25、 废标情况说明;      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4)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0;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一个条件适用于较大型的工程项目,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对各投标书进行科学的量化比较,一般用综合评分法对每一标书的评审内容分类打分,以得分最高的投标书为最优。  

27、;  第二个条件适用于较小的工程项目,对满足基本条件的投标书主要进行投标价格的比较。    (10)中标    1)确定中标的时间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30个工作日内确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60;   2)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招标人也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

29、告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中标结果。    为了更好的理解招标投标,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各部委相应各专业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或条例原文。2  建设工程投标   

30、; (1)建设工程投标的概念    建设工程投标是指投标人在同意招标人拟订好的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对招标项目提出自己的报价和相应条件,通过竞争以求获得招标项目的行为。    (2)建设工程投标程序    1)编制投标文件      步骤  结合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标前会议)的结果,进一步分析招标文件,分析投标环境;校核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根据工程类型编制施工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价格构成进行工程估价,确定利润方针,计算和确定报价;形成投标文件;进

31、行投标担保。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即投标书在技术和商务上与招标文件规定数据的偏差表,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投标担保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2)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3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有关投标人的法律禁止性规定    1)禁止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33、60;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2)禁止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34、0;     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3)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投标人不得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投标人不得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  

35、;  4)其他禁止行为      非法挂靠或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中故意在商务上和技术上采用模糊的语言骗取中标,中标后提供低档劣质货物、工程或服务;     投标时递交假业绩证明、资格文件;假冒法定代表人签名,私刻公章,递交假的委托书等。    (4)投标策略  投标策略是一门科学,是要研究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而“策略”、“技巧”来自施工企业的经验积累,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对实际情

36、况的了解,同时也少不了决策的能力和魄力。常见的投标策略有如下几种:      靠经营管理水平高取胜;      靠改进设计和缩短工期取胜,该策略是提出合理的设计改进方案,以节约造价、缩短工期来提高对建设单位的吸引力,是一项对各方来说经济效益最高的策略,也是最能考察施工企业知识水平高低的策略;      低利润策略;     低标价、高索赔策略;     从投标企业本身条件、兴趣、能力和近期、长远目

37、标出发进行投标的策略。    (5)报价决策      充分研究招标项目的特点;如施工场地便利与否、是否在闹市区、是否为技术密集型工程、投标对手的多少、业主要求的急迫性、支付条件是否良好等、      采用不平衡单价法  对可以先拿到结算款的项目,估计以后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估计会发生变更的项目;没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项目;暂定金额的项目等可以把单价提高,其他项目略低,以保证不提高总价为前提。      计日工单价因不增加总价可略高。&

38、#160;     突然袭击法:用降低系数调整最后总价,可以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后投标截至日之前最后时刻调整,可以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多方案报价法:在招标文件允许的情况下,作出若干个施工方案和若干个报价供招标人选择,机会会更多。     联保法,即联合投标,中标后合作施工。3  建设工程合同谈判与签约    通常情况下,如果不是招标文件载明不再进行合同谈判,一般都有一个就合同签订的谈判过程。合同的签订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法律行为,必须按一定的

39、程序进行。签订承包合同要经过“要约”、“承诺”、“签证和公证”三步程序。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可以看做是“要约邀请”,投标人的投标书可以看做是“要约”,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可以看作是“承诺”。但这个“承诺”只是对投标书内容的承诺,在签订合同之前,还应就投标文件之外包括对投标文件内容的修改进行谈判,实质是新一轮“要约”的交换,最后“承诺”后签订的合同是它们的结果。依法签订的承包合同还应进行签证和公证,否则无效。    (1)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    1)关于工程内容和范围的确认    

40、60; 合同的“标的”是合同最基本的要素,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量化就是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对于在谈判讨论中经双方确认的内容及范围方面的修改或调整,应和其他所有在谈判中双方达成一致的内容一样,以文字方式确定下来,并以“合同补遗”或“会议纪要”方式作为合同附件并说明它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对于为监理工程师或者业主工作人员提供的建筑物、家具、车辆以及各项服务,也应逐项详细地予以明确。      对于一般的单价合同,如发包人在原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工程量变更部分的限度,则谈判时应要求与发包人共同确定一个“增减量幅度”,当

41、超过该幅度时,承包人!与发包人!有权要求对工程单价进行调整。    2)关于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    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也是投标价形成的基础,应在合同中予以确认。    3)关于合同价格条款    合同依据计价方式的不同主要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在谈判中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加以确定。    4)关于价格调整条款      一般建设工程工期较长,遭受货币贬值或通货膨胀

42、等因素的影响,可能给承包人造成较大损失。价格调整条款可以比较公正地解决这一非承包人可控制的风险损失。          可以说,价格调整和合同单价(对“单价合同”)及合同总价共同确定了工程承包合同的实际价格,直接影响着承包人的经济利益。在建设工程实践中,价格向上调整的机会远远大于价格下调,有时最终价格调整金额会高达合同总价的10甚至15以上,因此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尤其是在合同谈判阶段务必对合同的价格调整条款予以充分的重视。    5)关于合同款支付方式的条款   

43、 工程合同的付款分四个阶段进行,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退还保留金。应明确其支付的时间、计算方法以及支付的其他条件。由于其直接影响承包商的利益,在合同谈判阶段务必予以充分的重视。    6)关于工期和维修期      被授标的承包人首先应根据投标文件中自己填报的工期及考虑工程量的变动而产生的影响,与发包人最后确定工期。关于开工日期,如可能时应根据承包人的项目准备情况、季节和施工环境因素等洽商一个适当的时间。      对于单项工程较多的项目,应当争取(如原投标书中未明确规定时)

44、在合同中明确允许分部位或分批提交发包人验收(例如成批的房建工程应允许分栋验收);分多段的公路维修工程应允许分段验收;分多片的大型灌溉工程应允许分片验收等),并从该批验收时起开始算该部分的维修期,应规定在发包人验收并接收前,承包人有权不让发包人随意使用等条款,以缩短自己责任期限,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利益。      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如原投标书中未明确规定时)使发包人接受并在合同文本明确承包人保留由于工程变更(发包人在工程实施中增减工程或改变设计)、恶劣的气候影响,以及种种“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料的工程施工过程中条件(如地质条件、超标准的洪水等)的

45、变化”等原因对工期产生不利影响时要求合理地延长工期的权利。      合同文本中应当对保修工程的范围和保修责任及保修期的开始和结束时间有明确的说明,承包人应该只承担由于材料和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等不符合合同规定而产生的缺陷。如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事实上将构成为合同文件)中对它们说明得不满意时,应该与发包人谈判清楚,并落实在“合同补遗”上。      承包人应力争以维修保函来代替发包人扣留的保留金,维修保函对承包人有利,主要是因为可提前取回被扣留的现金,而且保函是有时效的,期满将自动作废。同时,它对发包人并

46、无风险,真正发生维修费用,发包人可凭保函向银行索回款项。因此,这一做法是比较公平的。维修期满后应及时从发包人处撤回保函。    7)关于完善合同条件的问题    主要包括:关于合同图纸;关于合同的某些措辞;关于违约罚金和工期提前奖金;工程量验收以及衔接工序和隐蔽工程施工的验收程序;关于施工占地;关于开工和工期;关于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和基础资料;关于工程交付;预付款保函的自动减额条款。    (2)建设工程合同最后文本的确定和合同签订    1)合同文件内容 

47、60;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构成:合同协议书;工程量及价格单;合同条件,一般由合同一般条件和合同特殊条件两部分构成;投标人须知;合同技术条件(附投标图纸);发包人授标通知;双方代表共同签署的合同补遗(有时也以合同谈判会议纪要形式表示);中标人投标时所递交的主要技术和商务文件(包括原投标书的图纸,承包人提交的技术建议书和投标文件的附图);其他双方认为应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文件,如投标阶段发包人发出的变动和补遗,发包人要求投标人澄清问题的函件和承包人所做的文字答复,双方往来函件,以及投标时的降价信等。      对所有在招标投标及谈判前后

48、各方发出的文件、文字说明、解释性资料进行清理。      对凡是与上述合同构成相矛盾的文件,应宣布作废。可以在双方签署的合同补遗中,对此做出排除性质的声明。    2)关于合同协议的补遗      在合同谈判阶段双方谈判的结果一般以合同补遗的形式,有时也可以以合同谈判纪要形式,形成书面文件。这一文件将成为合同文件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它最终确认了合同签订人之间的意志,所以它在合同解释中优先于其他文件。为此不仅承包人对它重视,发包人也极为重视,它一般是由发包人或其监理工程师起草。因合

49、同补遗或合同谈判纪要会涉及合同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所有方面,作为承包人主要是核实其是否忠实于合同谈判过程中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及其文字的准确性。对于经过谈判更改了招标文件中条款的部分,应说明已就某某条款进行修正,合同实施按照合同补遗某某条款执行。      同时应该注意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对于违反法律的条款,即使由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并签了字,也不受法律保障。因此,为了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应由律师核实,才可对外确认。    3)签订合同    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谈判结束后,应按上述

50、内容和形式完成一个完整的合同文本草案,并经承包人授权代表认可后正式形成文件,承包人代表应认真审核合同草案的全部内容。当双方认为满意并核对无误后由双方代表草签,至此合同谈判阶段即告结束。此时,承包人应及时准备和递交履约保函,准备正式签署承包合同。22 / 23法律依据合同管理的法律基础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的内容)第三章 工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勘察设计招投标监理招投标施工招投标物资采购招投标 具体合同(四类)第四章 监理合同第五章 勘察设计合同第六章 施工合同第七章 物资采购合同 合同管理第八章 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管理(与国际接轨)第九章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合同纠纷处理)总结:两基础理论,四种招投标,四类合同,两管理。 注:合同范本有风险,使用需谨慎,法律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范本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谢谢您的关注! 4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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