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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

上传者:20****2 2022-06-22 14:38:25上传 PPT文件 239.0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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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2014年11月14日内容简介 一一 两次申请提标过程两次申请提标过程 二二 本次我省调整方案本次我省调整方案第一次尝试:2008年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 (国发200715号) (三十六)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将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三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提高COD排污费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第一次申请:2008年 目前,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有17个省(市、自治区),其中11个省是在2008-2010年

2、期间进行的调整第一次尝试:2008年 目前,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的有目前,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的有17个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有省(市、自治区),其中有11个省是个省是在在2008-2010年期间进行的调整;年期间进行的调整;序号序号 省份省份标题标题文号文号出台单位出台单位污水污水废气废气噪声、危噪声、危废废差别排污费差别排污费实施时间实施时间 提高范围提高范围1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7206号、苏财综200740号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经贸委污水排污费提高到0.9元/污染当量废气提高到1.2元/污染当量 不变无2007.

3、7.1污水、废污水、废气气2山西关于调整我省SO2排污费收费标准晋价行字200866号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局不变(一)对未完成烟气脱硫设施建设或SO2排污超标的单位,SO2排污费收费标准提高到每公斤1.26元。(二)对已完成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并且SO2排放达标的单位,SO2排污收费标准仍执行每公斤0.63元。不变无2008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SO2SO23上海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本市污水排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本市二氧化硫排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8008号沪价费2008008号上

4、海市物价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污水排污费提到到 1元/污染当量SO2排污费收费标准调整至1.26元。已列入本市关停计划的发电企业小机组,在计划期内暂不调整。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未能按计划关停的,按每公斤2.52元追缴不变超标1倍以内的(含1倍),加一倍征超标准排污费,超标一倍以上的,加三倍计征超标准排污费(水)未执行2008.6.1(水)2009.1.1(SO2)污水、污水、SO2SO24河北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200836号物价局、财政厅2008年7月1日起COD提到1.1元/污染当量,2009年7月1日起,提到1.4元/污染当量,其他不变2008年7月1

5、日起SO2提到0.96元/污染当量,2009年7月1日起,提到1.2元/污染当量,其他不变不变无2008.7.1/2009.7.1CODCOD、SO2SO25山东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环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鲁价费发2008105号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局废水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当量0.7元提高到每当量0.9元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当量0.6元提高到每当量1.2元不变实行污水超标排放加价政策。对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重点流域内的排污企业超标准排放废水的,按照超过排放标准的倍数计征排污费。计算公式为:排污费征收额=0.9污

6、染物排放总当量(最大超标倍数12008.7.1污水、废污水、废气气序号序号 省份省份标题标题文号文号出台单位出台单位污水污水废气废气噪声、危噪声、危废废差别排污费差别排污费实施时间实施时间 提高范围提高范围1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7206号、苏财综200740号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经贸委污水排污费提高到0.9元/污染当量废气提高到1.2元/污染当量 不变无2007.7.1污水、废污水、废气气2山西关于调整我省SO2排污费收费标准晋价行字200866号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局不变(一)对未完成烟气脱硫设施建设或SO2排污超标

7、的单位,SO2排污费收费标准提高到每公斤1.26元。(二)对已完成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并且SO2排放达标的单位,SO2排污收费标准仍执行每公斤0.63元。不变无2008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SO2SO23上海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本市污水排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本市二氧化硫排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8008号沪价费2008008号上海市物价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污水排污费提到到 1元/污染当量SO2排污费收费标准调整至1.26元。已列入本市关停计划的发电企业小机组,在计划期内暂不调整。由

8、于企业自身原因未能按计划关停的,按每公斤2.52元追缴不变超标1倍以内的(含1倍),加一倍征超标准排污费,超标一倍以上的,加三倍计征超标准排污费(水)未执行2008.6.1(水)2009.1.1(SO2)污水、污水、SO2SO24河北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200836号物价局、财政厅2008年7月1日起COD提到1.1元/污染当量,2009年7月1日起,提到1.4元/污染当量,其他不变2008年7月1日起SO2提到0.96元/污染当量,2009年7月1日起,提到1.2元/污染当量,其他不变不变无2008.7.1/2009.7.1CODCOD、SO2SO25

9、山东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环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鲁价费发2008105号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局废水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当量0.7元提高到每当量0.9元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当量0.6元提高到每当量1.2元不变实行污水超标排放加价政策。对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重点流域内的排污企业超标准排放废水的,按照超过排放标准的倍数计征排污费。计算公式为:排污费征收额=0.9污染物排放总当量(最大超标倍数12008.7.1污水、废污水、废气气6 山东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

10、保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环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鲁价费发2008105号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局废水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当量0.7元提高到每当量0.9元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当量0.6元提高到每当量1.2元不变实行污水超标排放加价政策。对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重点流域内的排污企业超标准排放废水的,按照超过排放标准的倍数计征排污费。计算公式为:排污费征收额=0.9污染物排放总当量(最大超标倍数12008.7.1污水、废气污水、废气7 广西调整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922号广西财政厅、环境保护局、经济委员会不变SO2分两年提到1.2元每污染当量,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号,为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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