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步行空间.doc
上传者:琪官
2022-06-24 15:08:19上传
DOC文件
18 KB
浅谈城市步行空间
李 岚 摘要:我国的城市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同时也遇到了许多问题。城市步行空间的设计上存在着思维单一与形式僵化的问题。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要了解研究步行空间,才能合理地进行步行空间设计。
关键词:步行空间;特性;内涵;意义
自古以来,步行活动一向是城市中最基本、最必要的交通方式。一般来说,每次交通出行的始端和末端都必定是步行,而且交通出行本身很多就是步行。正因为人的这种行走特性,赋予步行空间意义和价值,也使为人民服务成为它的主要功能。街道,特别是人行便道,成为城中最主要的公共活动场所之一。步行空间构成城市形象和城市景观的基本要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它为城市生活提供的不仅是物质环境,还提供了重要的精神、社会和心理的环境。同时,步行空间也是城市街道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其中包含了丰富的地方文化内涵。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原本是道路运作做主体的步行者却被各种车辆挤压在道路空间的两侧。而各类城市建设也往往将无直接经济产出的步行者活动空间逐个蚕食掉。这样,不但损害了步行者的应有利益,同时也影响了其他类型交通效率的正常发挥,造***行不便,车行不畅。同时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频繁的城市建设更是雪上加霜,如建筑边上垒起的一道道有形或无形的围墙,将其外部空间一个个封闭起来,建筑物附近可供人们活动的外部空间少,使城市缺乏生气,让人感到索然无味,反之,将建筑的外部空间向社会开放,使其“公共化”、“城市化”,有了人和人的活动,才有真正意义上的持久性的环境质量。
目前,我国城市的步行空间明显处于缺乏统一性筹划、体系化不明显的状况,各种步行空间在城市中的分布具有较大的随机性,彼此也缺乏必要的联系;城市干道或街道依然是相邻公共建筑联系的唯一媒介;步行天桥和地道的设置都是迫于城市机动交通的压力而建,缺乏人性化考虑;而正处于建设高潮中的广场也只是零星地点缀于城市之中,虽然部分改善了城市外部公共空间的效果,但对城市总体来说让人缺乏必要性的联系。这种割裂与不成体系的状态严重增加了城市交通负荷,使城市机能运作不畅。从城市设计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步行空间体系造成城市空间与建筑空间(尤其是公共建筑空间)的割裂,不利于城市外部公共空间的整体性与协调性的发展。
一、城市步行空间的概念及其范围的界定
杨?盖尔在《交往与空间》里对步行的概念定义为:“步行首先是一种交通类型,一种走动的方式,但它也为进入公共环境提供了简便易行的方法。”所以他认为“步行活动常常是一种必要性的活动,但也可能仅仅是一种活动现场的托词――我只是打这儿路过”。
城市步行空间,是指以步行行为为主要交通方式,步行者享有交通优先权,能够保证步行行为正常进行的那部分城市空间。即指连接分散于城市中的各类空间的步行网,包括人行道、生活广场、步行林荫道等。M.盖奇和M.凡登堡指出:“步行环境是连接分散于城市中的开敞空间的步行网”。
E.D.培根则认为,步行环境包括“步行街(区)、林荫道、空中和地下步行街(道)等典型内容,他们是组织城市空间的重要元素。其中步行商业街区是其中最典型的内容。”
应当指出,原本意义上的城市步行空间本隶属于城市外部公共空间,是其中适宜于步行或专为步行活动开
李 岚 摘要:我国的城市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同时也遇到了许多问题。城市步行空间的设计上存在着思维单一与形式僵化的问题。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要了解研究步行空间,才能合理地进行步行空间设计。
关键词:步行空间;特性;内涵;意义
自古以来,步行活动一向是城市中最基本、最必要的交通方式。一般来说,每次交通出行的始端和末端都必定是步行,而且交通出行本身很多就是步行。正因为人的这种行走特性,赋予步行空间意义和价值,也使为人民服务成为它的主要功能。街道,特别是人行便道,成为城中最主要的公共活动场所之一。步行空间构成城市形象和城市景观的基本要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它为城市生活提供的不仅是物质环境,还提供了重要的精神、社会和心理的环境。同时,步行空间也是城市街道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其中包含了丰富的地方文化内涵。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原本是道路运作做主体的步行者却被各种车辆挤压在道路空间的两侧。而各类城市建设也往往将无直接经济产出的步行者活动空间逐个蚕食掉。这样,不但损害了步行者的应有利益,同时也影响了其他类型交通效率的正常发挥,造***行不便,车行不畅。同时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频繁的城市建设更是雪上加霜,如建筑边上垒起的一道道有形或无形的围墙,将其外部空间一个个封闭起来,建筑物附近可供人们活动的外部空间少,使城市缺乏生气,让人感到索然无味,反之,将建筑的外部空间向社会开放,使其“公共化”、“城市化”,有了人和人的活动,才有真正意义上的持久性的环境质量。
目前,我国城市的步行空间明显处于缺乏统一性筹划、体系化不明显的状况,各种步行空间在城市中的分布具有较大的随机性,彼此也缺乏必要的联系;城市干道或街道依然是相邻公共建筑联系的唯一媒介;步行天桥和地道的设置都是迫于城市机动交通的压力而建,缺乏人性化考虑;而正处于建设高潮中的广场也只是零星地点缀于城市之中,虽然部分改善了城市外部公共空间的效果,但对城市总体来说让人缺乏必要性的联系。这种割裂与不成体系的状态严重增加了城市交通负荷,使城市机能运作不畅。从城市设计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步行空间体系造成城市空间与建筑空间(尤其是公共建筑空间)的割裂,不利于城市外部公共空间的整体性与协调性的发展。
一、城市步行空间的概念及其范围的界定
杨?盖尔在《交往与空间》里对步行的概念定义为:“步行首先是一种交通类型,一种走动的方式,但它也为进入公共环境提供了简便易行的方法。”所以他认为“步行活动常常是一种必要性的活动,但也可能仅仅是一种活动现场的托词――我只是打这儿路过”。
城市步行空间,是指以步行行为为主要交通方式,步行者享有交通优先权,能够保证步行行为正常进行的那部分城市空间。即指连接分散于城市中的各类空间的步行网,包括人行道、生活广场、步行林荫道等。M.盖奇和M.凡登堡指出:“步行环境是连接分散于城市中的开敞空间的步行网”。
E.D.培根则认为,步行环境包括“步行街(区)、林荫道、空中和地下步行街(道)等典型内容,他们是组织城市空间的重要元素。其中步行商业街区是其中最典型的内容。”
应当指出,原本意义上的城市步行空间本隶属于城市外部公共空间,是其中适宜于步行或专为步行活动开
浅谈城市步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