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于洪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doc
上传者:李十儿
2022-06-11 23:13:57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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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于洪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田 姝 高德军 一、于洪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于洪区农业的区域优势比较明显,经过几年来产业结构调整,涌现出许多特色鲜明、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色之乡、村”。截止到今年7月份,全区完成工商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48个,入社会员284人,注册资金2916万元,带动农户8760户。
一年来,全区农业坚持“特色推进”战略,农业特色产业长足发展,农产品资源丰富。全区利用资源优势,组建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覆盖了蔬菜种植、花卉种植、家禽养殖、食用菌培养、特种动物、果木种植、水产品养殖等各产业,其中:蔬菜种植18个,养殖业19个,林业4个,渔业2个,农机服务业2个,其他形式3个。合作社发展势头较好,随着特色产业的壮大而壮大,同时又发挥着稳定原料供应、控制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的作用,推动了特色产业的发展。
二、于洪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对农户的带动作用不强
一是宣传的不够,二是社员的参与意识不强,三是带动面不宽,四是发展不平衡。由于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没有跟上,不少干部、群众对合作社不了解,不知道合作社是做什么的,能为农民带来什么好处,对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从而导致合作社发展速度比较缓慢,经营规模总体偏小,区域发展不平衡。全区11个涉农乡、街,有9个乡、街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马三家街道成立了12个,其余乡、街不均衡,有的专业合作社只是原村集体的一个化身。
(二)经营管理不够规范
部分合作社重组建,轻管理,内部管理和运作机制不够规范。一是运行情况不太正常。虽然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立时都设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章程,但多数合作社并未按章程运作,5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分散经营的情况,未能按合作社法的要求统一管理。甚至有的合作社只是为了完成区里交办的任务数而成立,从未经营管理过,有的一个村同时成立了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会员同为相同的5个人,只是各自经营原来的业务,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注册之后基本没有运行。二是民主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多数合作社没有成立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没有专门财务人员,未按章程制度办事,合作社日常运作包括重大事务决策往往由个人说了算。三是管理人才比较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大多是土生土长的农民,综合素质不高,经营管理合作社能力普遍较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合作社,尽管有比较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但精力和时间主要在企业。四是经济效益较差。经营管理不规范最后体现在效益上,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发挥了一定的社会效益,起到了带动农户致富的目的,但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效益总体不佳。
(三)部门服务还需加强
一是管理体制不顺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体制还不够明确,二是优惠政策得不到兑现。近年来,市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扶持和优惠政策,从税收、供电、用地、运输等不同方面给予合作社支持,但从实际情况看,相关部门在这方面的优惠政策还无法较好落实到位。农民从原来的不交税到组成合作社后需要缴纳一定的税金,影响了农民入社的积极性。三是贷款比较困难。合作社没有资产抵押,财务管理普遍不规范,银行发放信贷比较困难,导致合作社资金缺乏,发展后劲不足。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难以形成辐
田 姝 高德军 一、于洪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于洪区农业的区域优势比较明显,经过几年来产业结构调整,涌现出许多特色鲜明、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色之乡、村”。截止到今年7月份,全区完成工商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48个,入社会员284人,注册资金2916万元,带动农户8760户。
一年来,全区农业坚持“特色推进”战略,农业特色产业长足发展,农产品资源丰富。全区利用资源优势,组建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覆盖了蔬菜种植、花卉种植、家禽养殖、食用菌培养、特种动物、果木种植、水产品养殖等各产业,其中:蔬菜种植18个,养殖业19个,林业4个,渔业2个,农机服务业2个,其他形式3个。合作社发展势头较好,随着特色产业的壮大而壮大,同时又发挥着稳定原料供应、控制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的作用,推动了特色产业的发展。
二、于洪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对农户的带动作用不强
一是宣传的不够,二是社员的参与意识不强,三是带动面不宽,四是发展不平衡。由于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没有跟上,不少干部、群众对合作社不了解,不知道合作社是做什么的,能为农民带来什么好处,对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从而导致合作社发展速度比较缓慢,经营规模总体偏小,区域发展不平衡。全区11个涉农乡、街,有9个乡、街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马三家街道成立了12个,其余乡、街不均衡,有的专业合作社只是原村集体的一个化身。
(二)经营管理不够规范
部分合作社重组建,轻管理,内部管理和运作机制不够规范。一是运行情况不太正常。虽然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立时都设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章程,但多数合作社并未按章程运作,5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分散经营的情况,未能按合作社法的要求统一管理。甚至有的合作社只是为了完成区里交办的任务数而成立,从未经营管理过,有的一个村同时成立了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会员同为相同的5个人,只是各自经营原来的业务,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注册之后基本没有运行。二是民主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多数合作社没有成立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没有专门财务人员,未按章程制度办事,合作社日常运作包括重大事务决策往往由个人说了算。三是管理人才比较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大多是土生土长的农民,综合素质不高,经营管理合作社能力普遍较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合作社,尽管有比较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但精力和时间主要在企业。四是经济效益较差。经营管理不规范最后体现在效益上,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发挥了一定的社会效益,起到了带动农户致富的目的,但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效益总体不佳。
(三)部门服务还需加强
一是管理体制不顺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体制还不够明确,二是优惠政策得不到兑现。近年来,市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扶持和优惠政策,从税收、供电、用地、运输等不同方面给予合作社支持,但从实际情况看,相关部门在这方面的优惠政策还无法较好落实到位。农民从原来的不交税到组成合作社后需要缴纳一定的税金,影响了农民入社的积极性。三是贷款比较困难。合作社没有资产抵押,财务管理普遍不规范,银行发放信贷比较困难,导致合作社资金缺乏,发展后劲不足。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难以形成辐
浅议于洪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