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优秀调研报告奖---北大BBS.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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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奖办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深入开展北京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展示实践团队风采,宣传北大暑期社会实践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项设置:
(一)优秀调研报告奖:获奖数量根据上交成果质量确定;
(二)团体奖:优秀组织奖,10个左右;优秀团队奖,占实践团队总数10%左右;先进团队奖,占实践团队总数25%左右;
(三)个人奖:优秀指导教师奖,20名左右;优秀个人奖,占实践总人数2%左右;先进个人奖,占实践总人数5%左右。
第二章 评奖程序
第三条 优秀调研报告奖。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直接评选。
第四条 优秀及先进团队奖。各指导单位按本单位实践团队数量的10%和25%的比例,确定本指导单位初评推荐优秀和先进团队数量(出现余数后取整进一,如某院系共有实践团队13支,则10%为1.3,25%为3.25,根据取整进一的算法,可推荐2支优秀团队和4支先进团队),并将推荐名单报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最终审定。
优秀及先进团队推荐采取“第一推荐、第二推荐、第三推荐……”依此类推的方式进行。优秀团队和先进团队推荐中不可进行重复推荐。
第五条 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指导教师由指导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参加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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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指导的老师情况,向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推荐,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组织评选。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指导教师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名。
第六条 优秀及先进个人奖。参加了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的同学个人可直接向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提交《北京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评优申请表》,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根据团队评选情况和个人实践情况进行评选。
第三章 时间安排
第七条 申请社会实践优秀及先进个人的同学需到社会实践网站或未名BBS上PKUPractice版下载《北京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评优申请表》并打印盖章,于9月中下旬上交到校团委社会实践部。
第八条 各指导单位根据团队实践成果,依据评奖办法,对实践团队进行初评,于9月中下旬在社会实践网站院系管理平台提交初评结果,并在院系内予以公布。
第九条 9月中下旬,各院系团委(及相关指导单位)将已盖章的团队总表、优秀及先进团队、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上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
第十条 9月下旬—10月上旬,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根据实践团队提交的实践成果,对院系初评结果进行复审,同时根据团队实践成果和个人申报材料,依据评奖办法,组织评定各奖项。
第十一条 10月下旬,最终确定《北京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获奖名单》。
第四章 优秀调研报告奖
第十二条 优秀调研报告奖用于奖励与社会实践参考课题相关的调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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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统一评审。
第十三条 实行百分制,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依据以下标准为各实践团队的调研报告评分:
(一)调研报告的中心思想契合北大学生社会实践“深入社会和民生进行深度观察”的口号,体现高校学生关注社会的深刻视角。要求:
A.选题小切口,能够以实践地发生的具体案例或存在的社会现象为对象;
B.能够从对社会和民生的观察以及与当地人民群众进行的有效交流中,发现值得探讨的、有价值的具体问题;
C.能够对实践地进行深度观察,并通过与当地群众的有效交流获取内容鲜活、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D.能够依照一定的逻辑路径和层次结构进行思考。
—本项占50分
(二)调研报告形式新颖,格式规范,恰当运用数据、图形和图片。
—本项占10分
(三)调研报告有较高的理论深度和学科专业性,并能为实践地切实解决问题,有实质性的成果体现在作品当中。注重实践成果中的思想性,不切实际的空谈等需酌情扣分。
—本项占10分
(四)内容要求:
标题准确、精练、概括性强;
摘要能准确概括调研报告内容和结论;
有明确的调查对象,结构合理,层次清楚;
调查方法正确,数据丰富可靠,分析方法正确;
结论精练明确,专业性强,有现实意义;
报告语句通顺,逻辑性强;
报告参考文献准确、全面;
社会实践过程清楚,与调研报告联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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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占30分
第五章 优秀组织奖
第十四条 优秀组织奖颁发给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院系团委。组织工作分数最高的10个院系团委获优秀组织奖。
第十五条 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对各院系团委进行打分,评分标准如下:
(一)基础分:
1.院系安全联络反馈:反馈及时、全勤,得30分;缺勤1次,扣10分;缺勤2次,扣20分;缺勤3次及以上,扣3
附件1:
北京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奖办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深入开展北京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展示实践团队风采,宣传北大暑期社会实践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项设置:
(一)优秀调研报告奖:获奖数量根据上交成果质量确定;
(二)团体奖:优秀组织奖,10个左右;优秀团队奖,占实践团队总数10%左右;先进团队奖,占实践团队总数25%左右;
(三)个人奖:优秀指导教师奖,20名左右;优秀个人奖,占实践总人数2%左右;先进个人奖,占实践总人数5%左右。
第二章 评奖程序
第三条 优秀调研报告奖。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直接评选。
第四条 优秀及先进团队奖。各指导单位按本单位实践团队数量的10%和25%的比例,确定本指导单位初评推荐优秀和先进团队数量(出现余数后取整进一,如某院系共有实践团队13支,则10%为1.3,25%为3.25,根据取整进一的算法,可推荐2支优秀团队和4支先进团队),并将推荐名单报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最终审定。
优秀及先进团队推荐采取“第一推荐、第二推荐、第三推荐……”依此类推的方式进行。优秀团队和先进团队推荐中不可进行重复推荐。
第五条 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指导教师由指导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参加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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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指导的老师情况,向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推荐,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组织评选。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指导教师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名。
第六条 优秀及先进个人奖。参加了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的同学个人可直接向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提交《北京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评优申请表》,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根据团队评选情况和个人实践情况进行评选。
第三章 时间安排
第七条 申请社会实践优秀及先进个人的同学需到社会实践网站或未名BBS上PKUPractice版下载《北京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评优申请表》并打印盖章,于9月中下旬上交到校团委社会实践部。
第八条 各指导单位根据团队实践成果,依据评奖办法,对实践团队进行初评,于9月中下旬在社会实践网站院系管理平台提交初评结果,并在院系内予以公布。
第九条 9月中下旬,各院系团委(及相关指导单位)将已盖章的团队总表、优秀及先进团队、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上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
第十条 9月下旬—10月上旬,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根据实践团队提交的实践成果,对院系初评结果进行复审,同时根据团队实践成果和个人申报材料,依据评奖办法,组织评定各奖项。
第十一条 10月下旬,最终确定《北京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获奖名单》。
第四章 优秀调研报告奖
第十二条 优秀调研报告奖用于奖励与社会实践参考课题相关的调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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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统一评审。
第十三条 实行百分制,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依据以下标准为各实践团队的调研报告评分:
(一)调研报告的中心思想契合北大学生社会实践“深入社会和民生进行深度观察”的口号,体现高校学生关注社会的深刻视角。要求:
A.选题小切口,能够以实践地发生的具体案例或存在的社会现象为对象;
B.能够从对社会和民生的观察以及与当地人民群众进行的有效交流中,发现值得探讨的、有价值的具体问题;
C.能够对实践地进行深度观察,并通过与当地群众的有效交流获取内容鲜活、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D.能够依照一定的逻辑路径和层次结构进行思考。
—本项占50分
(二)调研报告形式新颖,格式规范,恰当运用数据、图形和图片。
—本项占10分
(三)调研报告有较高的理论深度和学科专业性,并能为实践地切实解决问题,有实质性的成果体现在作品当中。注重实践成果中的思想性,不切实际的空谈等需酌情扣分。
—本项占10分
(四)内容要求:
标题准确、精练、概括性强;
摘要能准确概括调研报告内容和结论;
有明确的调查对象,结构合理,层次清楚;
调查方法正确,数据丰富可靠,分析方法正确;
结论精练明确,专业性强,有现实意义;
报告语句通顺,逻辑性强;
报告参考文献准确、全面;
社会实践过程清楚,与调研报告联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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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占30分
第五章 优秀组织奖
第十四条 优秀组织奖颁发给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院系团委。组织工作分数最高的10个院系团委获优秀组织奖。
第十五条 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对各院系团委进行打分,评分标准如下:
(一)基础分:
1.院系安全联络反馈:反馈及时、全勤,得30分;缺勤1次,扣10分;缺勤2次,扣20分;缺勤3次及以上,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