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文档大全

【推荐】借款合同范文合集6篇

上传者:Sc****h 2022-05-30 10:32:56上传 DOCX文件 37.18KB
【推荐】借款合同范文合集6篇_第1页 【推荐】借款合同范文合集6篇_第2页 【推荐】借款合同范文合集6篇_第3页

《【推荐】借款合同范文合集6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推荐】借款合同范文合集6篇(25页珍藏版)》请在文档大全上搜索。

1、【推荐】借款合同范文合集6 篇借款合同篇 1贷额度方: _ (简称甲方)借额度方: _ (简称乙方)会员编号: _乙方为了 _需采购网上 _ 产品,向甲方申请易货额度,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一、额度借用数额及担保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数额为_元,以本公司_产品质押(抵押)担保。二、额度借用期限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期限为自_年_月_日起至 _年_月 _日止。三、额度借用用途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用于专项采购网上_产品,限用于 _。四、额度借用手续费及支付方式本合同额度借用手续费为借用额度的_%计算,总计_元人民币。其额度借用手续费按半年计算,

2、每半年为一结算期。额度借用手续费在批准给予额度十天内将乙方手续费转入甲方结算中心帐户,甲方收到乙方手续费后将额度转入乙方帐户,供乙方使用。五、额度支用1. 本合同项下给予的额度,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专项使用,如有改变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2. 乙方在将办完额度借用手续及将额度借用手续费转入甲方结算中心帐户后,甲方在5 个工作日内将额度转入乙方帐户,乙方可开始使用。六、额度偿还1. 本合同项下借用额度应按本合同第二条额度借用期限内偿还。由于客观原因乙方不能按期归还,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在乙方支付下一额度使用期借用手续费后,才能延期偿还。2. 乙方偿还借用甲方额度,到期以等值

3、人民币偿还(或相等额度偿还)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额度借用期不能延长,必须按本合同第二条截止日期归还。七、借用额度保证本合同项下乙方借用甲方额度由乙方以_质押(抵押)进行无条件不可撤销作为偿还额度的保证。八、违约及违约处理(一)违约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即构成违约:1. 方不能按本合同截止日期偿还额度;2. 乙方提出额度展期申请,未被甲方同意,不能按时偿还额度;3. 乙方未能按合同的要求使用额度;4. 乙方在借用额度使用期内,本企业由于任何原因的被兼并或倒闭;5. 乙方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二)违约处理乙方构成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1. 书面通知乙方,告知其违

4、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2. 对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额度的,甲方有权冻结借予乙方的额度; 3. 拍卖或变卖乙方质押(抵押)产品,用于偿还额度和拍卖所需费用。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在额度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2. 除由于借用额度违约原因外,乙方或甲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3. 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十、其他1. 本合同项下借用额度的 “借用易货额度申请书” 及“委托拍卖合同” 、“抵押(质押)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5、附件,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2.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有关使用额度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甲方: _负责人: _年 _月 _日乙方: _负责人: _年 _月 _日借款合同篇 2借款合同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丙方(连带责任保证人): 经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乙方向甲方借款计人民币(¥:),利息按月息计算,每月付息。乙方不得逾期还款,否则应向甲方支付预期部分每日千分之的违约金(即每日元)。二、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还款日期和方式:年月日前通过电子转账或现金方式还款。四、乙

6、方将借款专属用于。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用途及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责任。五、为使乙方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及利息及其他合同责任,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坐落在 (房屋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或 提供担保。抵押物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 ,如发生乙方逾期归还借款、利息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就乙方提供的担保物拍卖、折价、变卖,并就实现抵押的费用优先受偿。六、如果乙方隐瞒事实以及提供

7、虚假文书、 破产(法人)、死亡(自然人)或与第三人发生债务纠纷等可能导致债权人不能完全实现的情形,甲方有权提前实现债权。七、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第八条所列各项费用和实现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八、如因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8、) :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借款合同篇 3出租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金融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合同的标的(1-1)根 据 _ 文 件 批 准 , 乙 方 拟 增 添_( 下称租赁物件) ,因资金困难,特向甲方申请办理金融租赁。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 大写 )_ ,购进租赁物件后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赁物件明细表、货物验收证明和购货发票影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第二条 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2-1) 在租期内租赁物件属甲方所有,乙方承认

9、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件进行改造,也不得对租赁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转让、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赁物件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行为。(2-2) 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2-3) 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2-4)

10、 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季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2-5) 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明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2-6) 租赁期满时,租赁物件由乙方留购,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大写 )_ 的转让价款。自乙方交付该价款之日起,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即无条件地转移给乙方。第三条租期和租金(3-1)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 个日历

11、月,即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月 日止 ( 包括起止日 ) ,其中宽限期为 个日历月,即从一九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 包括起止日 ) 宽限期期间利息按月利率 计收,该项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3-2) 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3-3) 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利息、保险费共计人民币( 大写 )_ ,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 合同附件三 ) 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 _次交付。 (3-4) 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融资总额的百分之_ ,计人民币

12、 ( 大写 )_ ,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额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3-5) 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当日)前三日将租金划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帐户。甲方(代理人)开户行_.帐号为:_.(3-6) 如乙方未按本条规定的时间支付租金或宽限期利息,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日数和每日应交租金或利息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费。第四条租赁物件的保险(4-1) 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期内,由甲方对租赁物件统一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费共计( 大写 )_ ,按下列第 ( ) 种方法支付。1. 由甲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2. 由乙方

13、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4-2) 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承租企业应立即书面通知当地保险公司和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检验和索赔工作。如在租赁物件发生灭失或损害后,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和当地保险公司,贻误检验和索赔工作的进行,乙方应承担对租赁物件的赔偿责任。(4-3) 如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该项赔付的款项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部分,甲方应转付给乙方; 如该项赔付的款项少于乙方应付租金,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及时如数补交给甲方。如租赁物件发生部分损害或已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用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已灭失的部分,使租赁物

14、件恢复可正常使用的原状; 自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至恢复租赁物件原状时止,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第五条经济担保(5-1) 甲方同意 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济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年度末资金平衡表,并由该经济担保人出具不可撤销的经济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不论发生任何情况,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应无条件地、及时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连带发生的损失费用。在甲方认为必要时,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权从该经济担保人在银行的各种存款中扣收全部应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第六条合同的代理监督(6-1) 甲方委托 _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

15、代甲方监督本合同的执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并愿为甲方代理人就其为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提供方便。(6-2) 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与本合同规定相抵触的意思表示视为无效,乙方不得以此种意思表示作为对抗甲方的依据。第七条违约和争议的处理(7-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一个月内未能支付租金,或违反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赁物件。收回、处理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任何开支与费用应由乙方承担。(7-2) 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

16、时,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甲方:日期:乙方:日期:借款合同篇 4借款人: ( 甲方 )法人代表:贷款人: ( 乙方 )身份证号:甲方因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一、借款金额:元 ( 大写:人民币佰拾 万元整 ) 。二、借款期限: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三、借款利息为零 利息形式。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五、借款偿还: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

17、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六、违约和违约处理: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 乙双方签字 ( 盖章 ) 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甲方 ( 公章 ) :_ 乙方 ( 公章 ) :_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_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_年_月 _日 _

18、 年_月 _日借款合同篇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 详见本合同签章处) 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借款1.1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 元。1.2借款用途:_.1.3放款途径: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发放至借款人设在出借方的帐户 ( 帐号: _) 或付现金。1.4借款期限 _年 _月 _日至 _年 _月 _ 日 .1.5借款的放款、还款、金额、期限、利率、利息计算等具体事项,以相关业务档案、凭证记载为准。涉及计算机业务系统或各类自助渠道交易的,出借方业务系统或相关设备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电子数据等具有同等证据效力。各方确认出借方业务系统或相关设备所产生电子数据的有效性。第二条借款利率

19、2.1本合同项下,每笔借款的利率在借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确定。2.2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 按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第三条还款3.1 1年期以内 ( 含) 的,采用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如本金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第四条各方的权利义务4.1出借方有权了解检查借款使用详细状况,以及借款人或担保人的相关情况,借款人或担保人有义务配合。4.2借款人或担保人的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动时,借款人或担保人应在5 日内通知出借方。借款人、担保人或担保物出现本合同8.2 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借款人、担保人应立即通知出借方。出借方可以根据不利情形的影响程度,

20、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终止本合同。4.3出借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费用或其他应收款项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出借方各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担保人未履行保证责任的,出借方有权直接从担保人在出借方各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出借方行使上述抵销权时,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出借方指定。4.4借款人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的,出借方有权决定是否划收。出借方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出借方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4.5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归还数额的、担保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

21、出借方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复利或者费用。借款人与出借方之间存在数笔不相同的债务,且借款人、担保人单次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单次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清偿顺序。由出借方指定。4.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的,出借方可就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4.7借款人或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的,应提前通知并征得出借方同意。4.8 借款抵押 / 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未办妥或担保物权、保险未能持续有效的,出借方有权拒绝发放借款。第五条借款担保5.1 担保方式一般方式借款采用_ 方式 ( 保证/ 抵押 / 质押 ) 提供担保。采用

22、抵押担保的,担保物为_ ,详见编号: _的 _清单。担保物暂作价见清单。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所得价款为准。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方实现债权和担保的费用。5.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1) 本合同项下任一笔借款的期限届满出借方未足额清偿 ;(2)担保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或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物被查封

23、、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7)借款人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8)其他严重危害出借方权利的情形。5.4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或发生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的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时,最高额担保的债权确定。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包括债权确定期间( 即 1.4约定的额度有效期) 届满,以及出借方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借款人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出借方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5.5 关于保证和最高额保证的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有多个担保人的,各担保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达成期限变更

24、协议的、担保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务被出借方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出借方确定的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本合同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出借方有权要求担保人先于借款人所提供物的担保承担保证责任。多户联保的,联保小组自成员在本合同联保小组成员签名表内签字或摁指印起成立。( 小组成员与出借方签定多份信贷业务合同的,小组自首次签约之日起成立)全体成员承诺遵守以下约定:(1) 自愿为小组成员向出借方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小组成立后,任一成员不再参加其他联保小组。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任何成员及其家庭成员不再向

25、小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债务担保。联保小组组长负责协调成员内部关系,全体成员负有督促其他成员履行合同、协助出借方清收债务的义务。(2) 小组任一成员可能或者已经出现本合同4.2 和 8.2约定情形之一的,该成员或其他知悉的成员将及时通知出借方,并积极配合出借方了解相关情况。(3) 小组成员不以任何方式将借款转让、转借他人 ( 含小组内成员 ) ,不以任何名义集中使用成员借款:发现其他成员有转让、转借、集中使用借款,或者改变用途等行为时,将立即通知出借方。(4) 在小组各成员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前,未经出借方同意,小组不得解散, 成员不得退出。 经同意解散或退出的,依据本合同承担的. 保证责任并不

26、解除。出借方同意小组解散或成员退出时,仍有权对小组部份成员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承担保证责任。(5) 经出借方同意,联保小组可增加新的成员。新加入成员对加入前出借方与小组其他成员已签订的借贷业务合同项下债务承担保证责任。(6) 小组任一成员违反其与出借方签订的由联保小组担保的借贷业务合同的约定,或者出现可能降低或丧失偿债能力的情形时,出借方有权对部分或全体成员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承担保证责任。5.6 关于抵质押担保( 含普通担保和最高额担保) 的约定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27、财产或者权利。抵押人 / 出质人声明和保证担保物无任何权属争议或影响担保物权实现的情形。出质人保证出质权利在质权存续期间持续有效。担保人应按出借方要求办理担保物保险,并指定出借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出借方保管。担保人应严格履行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出借方,并负责索赔事宜。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出借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需要登记的, 抵押人 / 出质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登记证书和相关文件由出借方持有。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质物或需交付的权利凭证及出借方要求的相关资料交由出借方保管。抵押物由抵押人暂管。抵押人对抵押物

28、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出借方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担保物。经出借方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借款同时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担保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出借方有权选择行使担保物权的先后顺序。第六条违约责任6.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出借方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的,出借方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出借方自助借款渠道业务平台产生设备或通讯故障,停电或因自助银行设备内现金不足等原因造成的除外。6.2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方对

29、逾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 ( 大写 ) 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并支付给出借方违约金 _元。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方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之日起在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 大写 ) 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并支付给出借方违约金_元。对应付未付利息,出借方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6.3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未按时还本付息的,因借款人违约导致诉讼的借款人、担保人应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罚款、违约金、复利、损害赔偿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保管费等出借方实现债权和担保的费用。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

30、本息: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有权宣布借款人与出借方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6.4担保人因下列行为之一给出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1) 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2)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 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3) 末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 ;(4) 未按出借方要求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5) 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担保物;(6)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出借方实现担保权的行为。第七条争议解决发生

31、争议的,由各方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的,以诉讼方式解决,由出借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仲裁方式解决的,由各方在 8.4 另行约定。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第八条其他事项8.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任一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任一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8.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恶化或发生严重困难; 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 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 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涉入犯罪或重大纠纷; 借款人或担保人失踪、死亡、被

32、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 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情形影响出借方实现担保物权。8.3担保人应主动了解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及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发生、履行情况。每笔借款对应的凭证或电子记录等相关资料出借方不再送达担保人。8.4其他约定_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本合同自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份,其中出借方壹份,借款人壹份,担保人各壹份 ( 由联保小组担保的,借款人和全体担保人共持壹份合同,指定借款人保管) ,各份效力相同。第十条借款人和担保人声明10.1借款人声明:本人已在出借方提示下知悉本合同1.5所述自助借款渠道

33、的开通情况、使用区域和使用方式等信息,以及特定商户范围、专用子账户使用注意事项:本人已清楚知悉妥善保管电子卡、密码及本人相关信息的重要性,自行承担未妥善保管的不利后果。10.2 借款人 / 担保人声明: 出借方已提请本人/ 本单位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字体加粗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本人 / 本单位的要求进行相应说明,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本人借款/ 担保行为已经过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和授权。由此产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债务。家庭全体成员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单位担保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提供担保和签署本合同的授权。10.3 担保人声明: 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出借方在办理业务

34、及相关风险管理中,可根据需要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本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出借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甲方(出借方 )_1. 乙方 ( 借款人 ) ( 指模 )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 _ 手 机:_家庭住址: _ 签 章:_2. 乙方 ( 借款人 ) ( 指模 )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 _ 手 机:_家庭住址: _ 签 章:_1. 丙方 ( 担保人 ) ( 指模 )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 _ 手 机:_家庭住址: _ 签 章:_2. 丙方 ( 担保人 )

35、( 指模 )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 _ 手 机:_家庭住址: _ 签 章:_3. 丙方 ( 担保人 ) ( 指模 )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 _ 手 机:_家庭住址: _ 签 章:_4. 丙方 ( 担保人 ) ( 指模 )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 _ 手 机:_家庭住址: _ 签 章:_5. 丙方 ( 担保人 ) ( 指模 )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 _ 手 机:_家庭住址: _ 签 章:_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借款合同篇 6借款人: (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贷款人: (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甲方是新成立的公司,现处于前期筹备阶

36、段,为了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一、借款金额:元 ( 大写:人民币佰 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三、借款利息为零 利息形式。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五、借款偿还: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六、违约和违约处理: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 乙双方签字 ( 盖章 ) 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借款人 (甲方 )( 盖章 ) 贷款人 (乙方)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签约日期:s( “ content_relate” );


文档来源: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212492735.html

文档标签: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