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收入、费用及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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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章 收入、费用及政府补助 本章内容:本章内容: 一、收入 二、费用 三、政府补助第一节 收入 一、收入的概念与特点一、收入的概念与特点 (一)收入的概念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二)收入的特点 1、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 2、收入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3、收入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 (三)收入的分类 1、按性质分类 (1)销售商品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按在经营业务中主次分类 (1)主
2、营业务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 二、销售商品收入二、销售商品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4)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的,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通常情况下,不同销售方式收入的确认: (1)直接收款销售方式,应在产品已经发出,价款或商业汇票等结算凭证
3、已经收到,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交给购货方时,确认收入实现; (2)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销售方式,应在产品已经发出,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交给银行,并办妥托收手续,取得索取价款凭据后,确认收入实现; (3)委托代销商品,应在代销商品已经发出,并且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4)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应在产品已经发出,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交给购货方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5) 预收账款销售产品,应在产品发出当天,确认收入的实现。 2、商品销售收入的计量 (1)通常情况下。企业应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 (2)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
4、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现值)确定销售商品的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3)商业折扣情况下,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4)现金折扣情况下,总价法处理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二)商品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 1、一般销售业务核算 (1)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 在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
5、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如果销售该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则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4)销售折让 如果发生销售折让时,企业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则应直接按扣除折让后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后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按应冲减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冲减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货款,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
6、:银行存款等 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销售退回 未确认收入的销售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已经确认销售收入后发生销售退回,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企业应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成本。 已经确认销售收入后发生销售退回,且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迸行处理。 2、特殊销售业务核算 (1)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现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销售成立时: 借:长期应收款 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
7、入 未实现融资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每年年末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2)代销商品 视同买断方式 如果协议标明,无论受托方是否将商品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双方之间的交易和一般销售没有区别;如果协议标明,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卖出,还可以退给委托方,则委托方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处理。待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A.委托方处理 发出委托代销商品 借: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开具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
8、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锐(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B.受托方处理 收到委托代销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实际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锐(销项税额)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出具代销清单,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支付手续费方式 委托方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处理,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支付的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作为劳务收入入账。 A.委托方处理 发出委托代销商品 借: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