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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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李沧区永清路街道办事处道路交通平安事故工作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青岛市李沧区永清路街道办事处二一四年六月永清街道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书目1、总 则 - 3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 43、事故分级 - 74、预防和预警 - 95、应急响应 - 106、应急保障 - 147、宣扬、培训和演练 - 148、附则 - 14永清街道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当处理,最大程度地削减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平安,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实施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道路上发生的,须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削减损失。在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爱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依据在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实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建立应对重大道路交通
3、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2.1 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特殊重大(I 级)、重大(级)道路交通事故,或超出事发地市政府应急处置实力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须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街道道路交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马上转为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街道指挥部设在街道综治办。 街道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街道书记 副总指挥: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 成 员:党政办、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交警中队、城
4、管、消防等单位负责人。 街道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本预案。(3)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吩咐和进行监督。 (4)帮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向街道办事处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状况。 2.2 日常办事机构 街道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受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2)制订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主动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供应科学依据。 (3)统计分析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规律
5、、特点,为主动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供应科学依据。 (4)向街道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相关打算工作。 (5)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现场处置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依据道路交通事故严峻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须要,派出街道指挥部部分领导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和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级)发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
6、援行动。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级)发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街道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特殊重大(级)、重大(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指挥部总指挥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村委会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现场救援指挥部应当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旁边。 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详细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刚好驾驭现场的改变状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力气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
7、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和街道指挥部的联络,刚好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状况,并依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现场应急行动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气,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须要,视情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落实街道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处理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2)事故救援组: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解除等详细救援工作。 (3)医疗救援组: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4)治安保卫组:负
8、责事故现场的平安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帮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事故调查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缘由,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看法。 (6)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力气和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3、事故分级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严峻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 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级)四级。 3.1 特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级) 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特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 100 人以上重伤的;(2)运载危急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特
9、殊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务,已经或可能造成特殊重大危害和损失的;(4)其他特殊严峻的道路交通事故。 3.2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级) 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急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务,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严峻的道路交通事故。 3.3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级) 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