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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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法定继承的概念(一)法定继承的概念 法定继承也叫无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也叫无遗嘱继承, 是指直接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将遗产转归继承人的一种继承遗产分配原则将遗产转归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方式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点一、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点(二)法定继承的特点(二)法定继承的特点1、规范具有强制性、规范具有强制性2、以一定的身份关系为前提、以一定的身份关系为前提3、是遗嘱继承的补充和限制、是遗嘱继承的补充和限制二、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二、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一)遗嘱在先原则(一)遗嘱在先原则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
2、理;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案例:案例:付某的遗产应首先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付某的遗产应首先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 付某死后遗留付某死后遗留4000元存款和家用电器等元存款和家用电器等日常生活用品。付某有二个儿子和二个女儿,日常生活用品。付某有二个儿子和二个女儿,二个儿子和大女儿都已经参加工作而独立生活,二个儿子和大女儿都已经参加工作而独立生活,只有小女儿还在大学读书。在料理完父亲的丧只有小女儿还在大学读书。在料理完父亲的丧事后,付某的二个儿子和大女
3、儿协商四个兄弟事后,付某的二个儿子和大女儿协商四个兄弟姐妹平均分割父亲的遗产,但付某的小女儿对姐妹平均分割父亲的遗产,但付某的小女儿对此表示不同意。她提出父亲生前曾给她留有一此表示不同意。她提出父亲生前曾给她留有一份书面遗嘱,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指定由她份书面遗嘱,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指定由她一个人继承遗产中的存款一个人继承遗产中的存款4000元。其哥、姐元。其哥、姐认为其父亲有偏心,所立遗嘱不公平,应当依认为其父亲有偏心,所立遗嘱不公平,应当依法定继承,由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四个兄弟姐妹法定继承,由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四个兄弟姐妹平均分割父亲的遗产。平均分割父亲的遗产。l请问:继承开始后,付某的遗产
4、应首先按遗嘱请问:继承开始后,付某的遗产应首先按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办理?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办理? 解析解析 我国我国继承法继承法第第5条规定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办理;” 遗嘱继承和遗赠适用优先于法定继遗嘱继承和遗赠适用优先于法定继承。承。 在本案中,付某生前自愿立下经过公证机关公在本案中,付某生前自愿立下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把自己的证的遗嘱,把自己的4000元存款留给没有生活来元存款留给没有生活来源的小女儿,且其并没有取消其他缺乏劳动能力又源的小女儿,且其并没有取消其他缺乏劳
5、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故这是一份没有生活来源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故这是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首先按照遗嘱继承。即付某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首先按照遗嘱继承。即付某遗产中遗产中4000元存款由其小女儿继承。对付某遗留元存款由其小女儿继承。对付某遗留的家用电器等日常生活用品,由的家用电器等日常生活用品,由2个儿子和个儿子和2个女个女儿平等继承。也就是说,付某的小女儿按照遗嘱继儿平等继承。也就是说,付某的小女儿按照遗嘱继承承4000元遗产后,仍然有权依法定继承取得其他元遗产后,仍然有权依法定继承取得其他遗产。遗产。 (二)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二)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 根据我国继承
6、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适用法定继承:方可适用法定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和遗赠的;、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和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嘱人放弃受遗、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嘱人放弃受遗赠的;赠的;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6、遗嘱未加处分的遗产。、遗嘱未加处分的遗产。案例:案例: 段星阳其妻早亡,生有两子一女,共有存段星阳其妻早亡,生有两子一女,
7、共有存款款100万。其女段灵出嫁多年,常有来往;长万。其女段灵出嫁多年,常有来往;长子段喜多年经商,有存款子段喜多年经商,有存款30万元。万元。 段喜前妻早丧,遗子段肖;后妻王萍,生段喜前妻早丧,遗子段肖;后妻王萍,生子段林。段肖是复员军人,有复员费子段林。段肖是复员军人,有复员费10万元,万元,其妻何慧,生女段洁。段星阳的次子段欢已病其妻何慧,生女段洁。段星阳的次子段欢已病故,妻子刘氏带儿子段明另嫁。段星阳有一友故,妻子刘氏带儿子段明另嫁。段星阳有一友宋建曾帮助过段星阳,段星阳想赠与宋建一笔宋建曾帮助过段星阳,段星阳想赠与宋建一笔钱,但其未接受。钱,但其未接受。段星阳即写下字据将自己的段星阳
8、即写下字据将自己的10万元待自己死后赠给宋建的儿子宋明。万元待自己死后赠给宋建的儿子宋明。 适年初,段星阳、段喜、段肖适年初,段星阳、段喜、段肖3人出海,遇台人出海,遇台风船毁人亡,但各人死亡时间不能确定。丧事完风船毁人亡,但各人死亡时间不能确定。丧事完毕,死者亲属们为房产分割发生纠纷。毕,死者亲属们为房产分割发生纠纷。 段灵认为,其兄已死,她是段星阳维一子女,段灵认为,其兄已死,她是段星阳维一子女,要求继承段星阳的要求继承段星阳的100万;万; 王萍认为,段灵是出嫁女,不能回娘家分房王萍认为,段灵是出嫁女,不能回娘家分房子,她系段星阳的丧偶儿媳,因此子,她系段星阳的丧偶儿媳,因此100万应由
9、她万应由她和段林继承;她还认为,段肖也系其子,她亦有和段林继承;她还认为,段肖也系其子,她亦有权继承段肖的财产。权继承段肖的财产。 何慧不同意他们的意见,她及段洁均请求分何慧不同意他们的意见,她及段洁均请求分割遗产,段明也要求继承遗产。割遗产,段明也要求继承遗产。 宋明得知受遗赠后宋明得知受遗赠后3个月来一直未表示态度,个月来一直未表示态度,但在发生纠纷时也提出分割遗产要求。但在发生纠纷时也提出分割遗产要求。【法律问题法律问题】 1、请指出本案的被继承人和遗产,并说明被继承人、请指出本案的被继承人和遗产,并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先后顺序及认定理由。死亡的先后顺序及认定理由。 2本案当事人段灵、王萍
10、、段林、何慧、李洁、李本案当事人段灵、王萍、段林、何慧、李洁、李明星、宋明能否分割遗产,分别说明理由。明星、宋明能否分割遗产,分别说明理由。【参考结论参考结论】1 1段星阳、段喜、段肖为被继承人,遗产为段星阳、段喜、段肖为被继承人,遗产为3 3人所造人所造房屋共房屋共1818间。根据间。根据继承法若干意见继承法若干意见 推定长辈先推定长辈先死,因此应认定,段星阳先死亡,段喜次之,段肖死,因此应认定,段星阳先死亡,段喜次之,段肖再次之。再次之。2 2根据根据婚姻法婚姻法第第1818条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有继承父母和子女有相互有继承遗产的权利遗产的权利”的规定,段灵享有对段星阳遗产的继的规定,段灵
11、享有对段星阳遗产的继承权。承权。3、王萍与何慧不属于段星阳法定继承人范围,也不属、王萍与何慧不属于段星阳法定继承人范围,也不属丈夫早丧,与公公一起生活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人,所丈夫早丧,与公公一起生活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人,所以不能继承段星阳房产。以不能继承段星阳房产。4、 李明星之父段欢先于段星阳死亡,李明星对段星阳李明星之父段欢先于段星阳死亡,李明星对段星阳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5、 段喜即段星阳的继承人,其死后,其继承段星阳的段喜即段星阳的继承人,其死后,其继承段星阳的一份房产转归段肖一份房产转归段肖,段林和王萍继承。段林和王萍继承。6、宋明在知情后宋明在知情后2个月内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