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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一般纳税人

上传者:20****2 2022-06-22 09:44:02上传 PPT文件 479.5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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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现行增值税业务处理现行增值税业务处理2学习内容o 一、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o 二、增值税销项税额o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o 四、增值税优惠政策o 五、增值税征收管理o 六、会计科目设置及主要账务处理3一、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o (一)一般纳税人(购进扣税法)o 增值税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o 销项税额不能滞后计算,进项税额不能提前抵扣。o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若有欠税时,先用以抵减欠税。o 销项税额需进行抄报税o 进项税额需进行认证、比对4专用设备和服务费抵减增值税相关规定专用设备和服务费抵减增值税相关规定o 根据财税【2012】15号文

2、,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5(1)一机多票o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一种开票工具,即已有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且申报纳税时使用一块报税盘,同时抄报上述所开各种发票的数据,达到多种发票“一窗式”比对的目的,实现“一机多票”。一机一种开票工具,即已有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多票开具多种发票,即专用发票、普通发票。6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1条)o 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

3、专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但下列项税额。但下列情况不得开具专情况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用发票: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货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提供非应税劳务;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福利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国税发【2006】156号第10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

4、劳务不得自行开具专用发票。得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7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和注意事项开具要求注意事项(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要正确选择税率,开具发票后必须复核、检查);(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加盖印章时,不得压字,选择空白处盖章,否则影响扫描认证);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5)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1)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2)开具发票时避免人为错误,减少作废发票,开票时要认真检查,

5、并与业务人员核对,确保开票信息无误后再开票,已开具的发票发现错误后及时作废重开,不要跨月!避免开具红字通知单。(3)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要按月进行抄报税,税控收款机均提供免费的远程抄报功能,未在规定的期限抄报税的、系统将不能开具发票,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可以进行处罚;(4)依据低税率开票和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必须先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备案手续。8(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o 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o 此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9o 1.某小型工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2年3月取得销售收入5.15万元(含增值税);购进原材料一批,支付货款2.15万元(含增值税)。该企业当

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o A.0.1545 B.0.09 C.0.0855 D.0.15o 【答案】Do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不得抵扣,故其应纳增值税=5.15/(1+3%)3%=0.48万。10二、增值税销项税额o 增值税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条例第5条)o 其计算公式为:o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o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增值税条例第6条)11(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o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

7、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o 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12(二)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二)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条例第6条增值税细则第12条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131.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o 销售额中不含增值税额本身o 含税销售额的换算:o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 税率)142. 外币销售额

8、的折算外币销售额的折算o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o 选择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选择后12个月不得变更。153.不构成增值税价外费用的项目(1)向够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4)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一.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二. 收取时

9、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第三.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5)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1)价外费用无论会计上任何核算,均应计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2)价外费用一般都视为含税价,要将其换算为不含税价。(3)税法规定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都要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目的是防止以各种名目的收费减少销售额逃避纳税的现象。164.增值税价外费用的判定问题:我公司与购货方签订销货合同,后来对方违约,销货合同取消,我公司收取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解答:违约金视为增值税中的价外费用,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特

10、定的因果关系“有价才有外,无价则无外” 。向购买方收取符合价外费用的本质特征:非独立性、非配比性、强制性、附加性、标的的唯一性。17(三)特殊情形下销售额的确定 1.价格明显偏低及视同销售行为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价格明显偏低及同销售行为应按下列顺序确定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增值税细则第16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按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这里的成本利润率为10%。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包含消费税额。 实行从价计税

11、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1消费税税率),这里的成本利润率不一定是10%,看具体规定。 实行复合计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视同销售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率),这里的成本是指所售自产货物的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实际采购成本。182.商业折扣o 商业折扣(折扣销售)o 定价手段:价目单注明100元,由于成批购买给予10%折扣(打九折),则成交价格为90元。o 折扣销售如何开票和计税?19商品折价销售,开发票须规范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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