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庭律所龚俊峰解读离婚之房产分割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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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实务讲座北京昊庭律师事务所 主讲人:龚俊峰离婚之房产分割法律问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可供支配的财产也越来越丰富,在离婚时,涉及到房产的离婚案件也越来越多,但由于离婚带来的社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和谐,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的认定尤为慎重,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案件,法院一般也不能对财产拒绝裁判。那么怎么分割房产就是我们本次讲座的重点。希望通过本次讲座能够帮助更多的朋友们解决离婚之房产分割的法律问题。 离婚之房产分割法律问题 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当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2、也就是说,对于夫妻财产的处理既可以通过协议约定,也可以由法院判决解决。由于协议处分财产,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但为了避免“吃后悔药”,夫妻在协议时也应当参考法律对该财产是如何分配的,这样有利于离婚后产生纠纷。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尤其是离婚协议书是重中之重,一份完美的协议能够保障协议的有效履行和对对方形成有效的制约,建议委托律师起草! 离婚之房产分割法律问题 那么我们开始进入第三讲的主题,离婚后房产怎么分?这个问题应该是在座的,最关心的话题,因为它关系到我们对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等权利。 一、一方婚前一次购买的房产一、一方婚前一次购买的房产 我们经常接到当事人的咨询,其中之一就是咨询婚
3、前房产的法律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考虑如下: (1)如果在领结婚证之前,男方或女方依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并一次性付完全款,则离婚时该财产应归一方的婚前财产。 (2)房产在领证之前购买,但房本在领结婚证之后下来,该房产依然属于 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之房产分割法律问题 二、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还贷的房产二、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还贷的房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
4、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离婚之房产分割法律问题 这个在现实生活中是常见的法律问题,因大部分的老百姓都是工薪阶层,一次性拿不出几十万、几百万购房,只好采取贷款购房的方式。社会变化万千,人民思想复杂多变,在这个期间选择结束一段婚姻,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法律问题,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查明婚前签订合同支付首付款、银行贷款及还贷、产权登记、夫妻共同支付款项、财产增值、尚未归还贷款情况。 针对这些情况,如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
5、贷,法院一般会考虑房产归付首付(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由产权登记方向对方进行补偿。 离婚之房产分割法律问题 关于产权登记方如何向另一方进行补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解释: 房屋补偿的计算公式为: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 房屋评估现值以法院委托时确定的时间为准,对房贷的计算标准可通过当事人提供、向各银行查询及通过互联网查询等方式了解。 上述计算标准是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基准,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案件情况,综合考虑购房与结婚时间、为购房支付的税费等各项支出、妇女及子女权益等多种因素,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酌情判
6、定补偿数额。离婚之房产分割法律问题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 在上述期间内,夫妻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该房产都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离婚时一人一半。离婚之房产分割法律问题 四、几种特殊的房产法律问题四、几种特殊的
7、房产法律问题 (一)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也就是说:赠与的财产在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离婚之房产分割法律问题 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也要对赠与人进行一定的约束和限制。 (1)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处公证的,赠与人不得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