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销售协议.doc
上传者:小雄
2022-07-08 00:37:33上传
DOC文件
95 KB
乳制品销售协议.doc乳制品销售协议
乳制品销售协议(一):乳制品行业公司2011年度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乳业公司2011年度产品购销合同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方针,2011年营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严抓质量树信誉,扩大市场 树品牌,细抓市场促销量。为此,特制定本合同,以便代理商了解公司的主导思想,明确公 司的有关规定,和谐默契的进行市场营销,以便达到双赢的目的。
甲方:内蒙古金河套乳业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授权乙方为“和”牌产品在区域的总经销商。(仅限于在本区域境内销售)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公司对各代理商实行销售、新品推广和市场开发综合考核的
方式,三个月内乙方应完成 万元的销售额,并达到8 0 %的终端铺市率(之所辖
区域乡镇以上终端零售店铺市率),经甲方考核确认并颁发授权委托书后,乙方正式成为甲 方在该区域的独家经销商,若乙方在考察期满未达到本条款所规定的指标数,甲方有权在该 地区另行寻求代理商。
3、 销售任务:乙方在经销区域內的年销量任务为 万元,完不成销售任务,
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总经销资格。
4、 乙方不得向其他区域市场窜货,一经发现,取消乙方所有累计返利,并由乙方赔付 另一区域经销商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乙方的总经销资格。
5、 乙方可以对公司的营销思路及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产品价格
以附件《祁产品价格表》为准,如因产品原辅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造成产品成
本变化,或季节原因确需调整时,应在1 5日內通知乙方。
1、产品质量实行国标或企标。
2、 如有质量投诉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处理,经核实,确因甲方原 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执法部门的处理费用,因乙方原 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执法部门的处理费用。
四、 退换货约定
为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等有关问题的 通知》,回收退货一律登记销毁。为减少供需双方损失,各代理商务必遵守公司有关退货的 规定。必须按照公司指定价格销售,业务员应会同代理商深入市场了解情况,做到计划报货, 减少退货。凡接近保质期的产品尽量采用促销手段就地售卖。凡过保质期产品一律不得在市 场销售。由于代理商仓贮、运输等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1产品在保质期內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可选择退货或调换,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2、 乙方需调换货时,甲方给予调换,而且必须在保质期7个月之内的产品。
3、 产品距保质期到期三个月前,因特殊原因,乙方所购甲方产品确需调换的,征得甲 方同意后,可以调换。
4、 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产品变质或包装破损,或者因销售不畅导致产品过期的,由此 引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五、 运输方式
甲方为乙方代办铁路、公路运输,无论在何地交货,交货时乙方应当场验收,如有
异议应当场提出,交货后产品的丢失,毁损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 订货与货款支付
1、 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甲方指定账户汇款,执行款到付货制度。
2、 乙方订货应以传真的方式或凭统一订单提前通知甲方,款到后甲方保证在七日内发 货。
七、 保证
1、 甲方保证其全国统一的销售政策如数落实到位。
2、 乙方市场需要促销活动,应报实际情况由业务主管先申请后执行的原则。
3、 乙方保证自身及其分销商按甲方要求进行终端标准化建设和产品陈列,保证甲方促 销计划及销售计划的严格执行。
4、乙方保证不销售不合格或保质期以外的产品。
八、 返利政策
年销售额达到 万元,返利 %,达到 万元,返利 %,达
到 万元,返利 %,返利以一个经销商年度单位结算一次。
九、 特别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打款订货或者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购
进甲方产品,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年度自定任务分解
十一、合同附则【乳制品销售协议】
1、 乙方未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他人。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在甲方所 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3、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4、 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 本合同有效期自201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
7、 本合同凡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为准。
8、 产品价格及联系方式在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乳业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地址:
乳制品销售协议(一):乳制品行业公司2011年度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乳业公司2011年度产品购销合同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方针,2011年营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严抓质量树信誉,扩大市场 树品牌,细抓市场促销量。为此,特制定本合同,以便代理商了解公司的主导思想,明确公 司的有关规定,和谐默契的进行市场营销,以便达到双赢的目的。
甲方:内蒙古金河套乳业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授权乙方为“和”牌产品在区域的总经销商。(仅限于在本区域境内销售)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公司对各代理商实行销售、新品推广和市场开发综合考核的
方式,三个月内乙方应完成 万元的销售额,并达到8 0 %的终端铺市率(之所辖
区域乡镇以上终端零售店铺市率),经甲方考核确认并颁发授权委托书后,乙方正式成为甲 方在该区域的独家经销商,若乙方在考察期满未达到本条款所规定的指标数,甲方有权在该 地区另行寻求代理商。
3、 销售任务:乙方在经销区域內的年销量任务为 万元,完不成销售任务,
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总经销资格。
4、 乙方不得向其他区域市场窜货,一经发现,取消乙方所有累计返利,并由乙方赔付 另一区域经销商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乙方的总经销资格。
5、 乙方可以对公司的营销思路及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产品价格
以附件《祁产品价格表》为准,如因产品原辅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造成产品成
本变化,或季节原因确需调整时,应在1 5日內通知乙方。
1、产品质量实行国标或企标。
2、 如有质量投诉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处理,经核实,确因甲方原 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执法部门的处理费用,因乙方原 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执法部门的处理费用。
四、 退换货约定
为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等有关问题的 通知》,回收退货一律登记销毁。为减少供需双方损失,各代理商务必遵守公司有关退货的 规定。必须按照公司指定价格销售,业务员应会同代理商深入市场了解情况,做到计划报货, 减少退货。凡接近保质期的产品尽量采用促销手段就地售卖。凡过保质期产品一律不得在市 场销售。由于代理商仓贮、运输等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1产品在保质期內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可选择退货或调换,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2、 乙方需调换货时,甲方给予调换,而且必须在保质期7个月之内的产品。
3、 产品距保质期到期三个月前,因特殊原因,乙方所购甲方产品确需调换的,征得甲 方同意后,可以调换。
4、 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产品变质或包装破损,或者因销售不畅导致产品过期的,由此 引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五、 运输方式
甲方为乙方代办铁路、公路运输,无论在何地交货,交货时乙方应当场验收,如有
异议应当场提出,交货后产品的丢失,毁损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 订货与货款支付
1、 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甲方指定账户汇款,执行款到付货制度。
2、 乙方订货应以传真的方式或凭统一订单提前通知甲方,款到后甲方保证在七日内发 货。
七、 保证
1、 甲方保证其全国统一的销售政策如数落实到位。
2、 乙方市场需要促销活动,应报实际情况由业务主管先申请后执行的原则。
3、 乙方保证自身及其分销商按甲方要求进行终端标准化建设和产品陈列,保证甲方促 销计划及销售计划的严格执行。
4、乙方保证不销售不合格或保质期以外的产品。
八、 返利政策
年销售额达到 万元,返利 %,达到 万元,返利 %,达
到 万元,返利 %,返利以一个经销商年度单位结算一次。
九、 特别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打款订货或者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购
进甲方产品,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年度自定任务分解
十一、合同附则【乳制品销售协议】
1、 乙方未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他人。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在甲方所 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3、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4、 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 本合同有效期自201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
7、 本合同凡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为准。
8、 产品价格及联系方式在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乳业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地址:
乳制品销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