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稽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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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5 20:18:09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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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的稽查与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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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稽查第一节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稽查
一、纳税人相关规定
(一)一般规定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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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实际行使税收行政管理权区域,具体情况如下:
(1)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
(4)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境内提供保险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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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予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
条例所称“个人”具体指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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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几个具体规定
1.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承租人或承包人是指有独立的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者或发包者上缴租金或承包费的承租人或承包人。
2.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铁道部所属各铁路局、铁路分局、站(段)不是铁路运营业务营业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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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央、地方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站、段不是中央地方合资铁路运营业务营业税的纳税人。
4.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包括地方铁路局、公司,或其他管理机构。
5.基建临管线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基建临时运营,是指铁道部修建的,在尚未正式验收交付所属铁路局运营之前,进行试运营或临时性运营的业务,营运收入为应税收入。
6.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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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扣缴义务人相关规定
(一)境外单位或个人的扣缴义务人
(二)金融保险业务的扣缴义务人
(三)建筑业的扣缴义务人
(四)文化体育业的扣缴义务人
(五)服务业的扣缴义务人
(六)转让无形资产的扣缴义务人
(七)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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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分保险业务由初保人全额缴纳,分保人的分保险业务不再纳税。
凡演出团体或个人未在演出所在地结清应纳税款的,其中方接待单位应在对外支付演出收入时代扣代缴该演出团体或个人所欠的税款。
非雇员从聘用的企业取得收入的,该企业即为该雇员应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
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的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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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稽查要点
(一)对纳税人的稽查应注意以下几点:
1.区分不同税目的纳税人,根据纳税人的应税行为准确界定其纳税义务。
2.区分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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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扣缴义务人的稽查要点
1.稽查扣缴义务人是否依法履行扣缴义务。
2.稽查扣缴义务人的扣缴情况是否真实。
3.对于应扣未扣、应扣少扣的税款,按征管法规定应当由纳税人补缴,对扣缴义务人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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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稽查第一节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稽查
一、纳税人相关规定
(一)一般规定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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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实际行使税收行政管理权区域,具体情况如下:
(1)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
(4)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境内提供保险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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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予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
条例所称“个人”具体指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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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几个具体规定
1.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承租人或承包人是指有独立的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者或发包者上缴租金或承包费的承租人或承包人。
2.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铁道部所属各铁路局、铁路分局、站(段)不是铁路运营业务营业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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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央、地方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站、段不是中央地方合资铁路运营业务营业税的纳税人。
4.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包括地方铁路局、公司,或其他管理机构。
5.基建临管线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基建临时运营,是指铁道部修建的,在尚未正式验收交付所属铁路局运营之前,进行试运营或临时性运营的业务,营运收入为应税收入。
6.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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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扣缴义务人相关规定
(一)境外单位或个人的扣缴义务人
(二)金融保险业务的扣缴义务人
(三)建筑业的扣缴义务人
(四)文化体育业的扣缴义务人
(五)服务业的扣缴义务人
(六)转让无形资产的扣缴义务人
(七)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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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分保险业务由初保人全额缴纳,分保人的分保险业务不再纳税。
凡演出团体或个人未在演出所在地结清应纳税款的,其中方接待单位应在对外支付演出收入时代扣代缴该演出团体或个人所欠的税款。
非雇员从聘用的企业取得收入的,该企业即为该雇员应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
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的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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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稽查要点
(一)对纳税人的稽查应注意以下几点:
1.区分不同税目的纳税人,根据纳税人的应税行为准确界定其纳税义务。
2.区分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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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扣缴义务人的稽查要点
1.稽查扣缴义务人是否依法履行扣缴义务。
2.稽查扣缴义务人的扣缴情况是否真实。
3.对于应扣未扣、应扣少扣的税款,按征管法规定应当由纳税人补缴,对扣缴义务人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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