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设计规划文本 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1条 规划缘起2021年11月15日,省人民政府鄂政函2021342号文件正式批准设立荆州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暨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并提出了将本区建成中国南方大遗址保护示区和鄂 2022年07月02日 0 点赞 43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