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十一章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律制度(30页珍藏版)》请在文档大全上搜索。
1、第十一章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一、船舶油污问题 (一)船舶油污表现1.一船舶运载油类物质因某种原因污染海洋或者其他水域;2.船舶自身所携带的作为动力的燃料油污染海洋或者其他水域。(二)船舶油污的成因(二)船舶油污的成因 一是船舶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所载运的油或者船舶自身所携带的燃料油溢出船舶,造成污染,如碰撞、搁浅、触礁等使油舱破裂,所载运的货油、燃油外溢,污染海域或者其他水域,此为事故性油污;二是船舶在正常的营运中有意排放油类,造成油污,如,船上工作人员将含有油类有害物质的洗舱污水排入海洋,或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错开阀门将燃油排入海洋,等等,此为排放性油污。 典型
2、船舶油污事件典型船舶油污事件 1967年的“TORREY CANYON”轮。挂利比里亚船旗的“Torrey Canyon”油轮途径英吉利海峡时,船体断裂导致船载 6 万多吨原油直接入海,严重污染英法两国的海岸线,对当地的鸟类和海洋鱼类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根据媒体的报道,这次灾难造成了英国 3.15 亿英镑,法国 41 亿法郎的经济损失 2002年“PRESTING”(威望)号。一场风暴将满载燃油的超级油轮“威望号分两半送入海底,其泄漏的燃油严重污染法国和西班牙海岸,举世震惊。 典型船舶油污事件典型船舶油污事件 “闽燃供2”轮。1999年3月24日,“东海209” 轮与“闽燃供2”轮在珠江伶仃水道
3、发生碰撞,“闽燃供2”轮沉没,其所载货油大量漏入珠江,造成重大油污染事故,损失约共人民币5000万元。共有31家油污染受害方起诉两船东。典型船舶油污事件典型船舶油污事件 2002年的“塔斯曼海”号。满载8万多吨原油的马耳他籍“塔斯曼海(Tasman Sea)”轮与中国大连的“顺凯一号”轮在天津大沽锚地23海里处碰撞,“塔斯曼海” 轮泄漏大量原油,致使渤海湾西部大片海域遭受污染,天津海洋局等单位索赔金额达1.7亿元人民币。 2004年12月7日,两艘集装箱船“MSC Ilona”轮与“Hyundai Advance”轮在香港南面担杆水道发生碰撞,两轮均严重受损,造成“MSC Ilona”轮泄漏燃
4、油1200多吨。索赔总额约人民币4.5亿元。我国船舶油污问题现状我国船舶油污问题现状 1998年到2008年10年间,我国沿海发生了718起船舶溢油事故。近10年来,全国海事法院受理船舶污染损害赔偿一审案件300余件,案件诉讼标的总金额约30亿元人民币。此外,“深能1号”轮在澳大利亚大堡礁搁浅漏油、美国墨西哥湾钻井平台漏油事故、大连港油罐爆炸泄漏油等重大海洋污染事故相继发生,使得全社会格外关注海洋环境。 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耗国,自2008年起年进口石油逾2亿吨,2009年中国进口石油达2.038亿吨,其中90%以上的石油进口是通过海运实现的。二、船舶二、船舶油污油污的立法体
5、系的立法体系 其一,防。提高技术、预防船舶油污的发生,包括提高造船技术,制定运行船舶的标准,给船舶配备防污设备,加强船员的培训,提高船员驾驶和管理船舶的技术等。 其二,治。发生船舶油污事故后,加强防备、反应和合作,建立“油污应急计划”,清污、防污,使生态得以保持,损失得以降低,甚至不发生。 其三,赔。建立船舶油污的损害赔偿机制,使得在油污损害发生后,受害方和清除污染方得到充分的赔偿,并警戒责任人和后来者。(一)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国际(一)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国际立法立法 1.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简称69油污公约 1980年4月30日对我国生效)2.1976年议定书(1986年12
6、月28日对我国生效)3.1992年议定书 (简称92油污公约,2000年1月5日对我国生效现在现在对我国有效力的公约是对我国有效力的公约是6969油污公约油污公约 ? 6969油污公油污公约约 7676年议定书?年议定书? 6969油污公约油污公约 9292年议定书?年议定书?(一)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国际(一)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国际立法立法 4.1971年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及其1992年等议定书。(FUND 71 / FUND92香港可以适用,我国内地没有加入)5.1996年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6.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简称燃油公约,2009年3月
7、9日对我国生效) (二)(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国内立法国内立法 1.法律 海商法、海诉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 2.行政法规国务院颁布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简称防污条例,2010年3月1日起施行)。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7月1日实施)(二)(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国内立法的国内立法 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案件管辖、油污责任、赔偿范围及损失认定、船舶优先权、油污责任限制及债权登记与受偿、油污索赔代位受偿权等方面。亮点: 把把9292油污油污公约公约和和燃油公约燃油公约及其及
8、其基金基金的的实践实践国内化,明确了以往的一些争议点,尤其是将国内化,明确了以往的一些争议点,尤其是将赔赔偿偿范围明确化,细化基金的设立等。范围明确化,细化基金的设立等。案例:案例:“河北精神河北精神”轮轮油油2007年12月7日,香港籍“河北精神”轮装载20.9万吨原油在韩国西海岸锚地锚泊等待泊位卸载时被“Samsung一号”浮吊撞击,造成约10500吨原油泄漏。韩国是92油污公约签署国,同时也加入了FUND92 ,这就意味着约有1.4亿多美元的赔偿将由船东及其保赔协会承担,另外还有约1.8亿多美元的额度由基金负责赔偿,共总约3.3亿多美元的赔偿基金待分配。据悉,该船东保赔协会已经向参与清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