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教案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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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一、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 二、民事诉讼的概念与特点 三、民事诉讼的目的 四、民事诉讼模式 五、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 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三、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四、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民事纠纷的概念 民事纠纷属于社会纠纷的一种,也称为民事冲突或者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如离婚纠纷、海商纠纷、房屋租赁纠纷等。 (二)民事纠纷的特点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2、。 (三)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 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是指缓解和消除民事纠纷的方法和 制度。包括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1、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 2、社会救济。包括调解(指诉讼外调解)和仲裁,它是指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3、公力救济。公力救济专指诉讼。诉讼的实质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参加下,处理特定社会纠纷的一种最有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二)民事诉讼的特点 1、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2、法院
3、的审判活动在诉讼过程中起重要作用。 3、民事诉讼过程的阶段性和连续性。 注意:民事诉讼的连续性并不表明前一阶段完成后就必然进注意:民事诉讼的连续性并不表明前一阶段完成后就必然进入下一个阶段。入下一个阶段。 还有一种观点是将民事诉讼与仲裁、调解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总结民事诉讼的特点: 1民事诉讼具有公权性 2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 3民事诉讼具有程序性 (一)概念 民事诉讼目的论是新出现的一种理论课题。立法上出现的是民事诉讼法的任务的概念(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民事诉讼目的论与诉权论、诉讼标的论、诉讼法律关系论、既判力论共同构成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 民事诉讼的目民事诉讼的目的是指国
4、家设立民事诉讼制度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或结果。的是指国家设立民事诉讼制度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或结果。 (二)研究民事诉讼目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1、为民事诉讼法学的其他基本理论提供一个更高层次的理念,推动其他基本理论向前发展; 2、为我国民事诉讼立法的完善提供一个基本指导方向; 3、为法官进行法律解释提供方向性指导。 (三)国内、国际民事诉讼目的论的学说 国内、国际有多种民事诉讼目的论的学说。如私权保护说、维护私法秩序说、纠纷解决说、程序保障说、权利保障说、多元说等。 四、民事诉讼模式 模式是指某一系统结构状态或过程状态经过简化、抽象所形成的样式。 民事诉讼模式是指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运作所
5、形成的结构中各种基本要素及其关系的抽象形式。 从案件审理中法院与当事人的作用分担的规定可以看出一国所采取的诉讼模式。 在民事诉讼审理程序中,体现法院与当事人作用分担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项: (1)诉讼程序的启动、终结及审理对象的确定; (2)有关审理对象基础的诉讼资料及证据收集; (3)程序的进行。 如果当事人掌握了诉讼程序运行的主导权,就称为当事人主义;反之,若由法院负责程序的运行,就称为职权主 义。在现实中纯粹的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很难见到,往往有交错现象。 五、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五、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 民事诉讼程序价值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研究课题。西方自19世纪以来就诉讼程序价值形成了两类
6、理论学说,即程序工具主义理论和程序本位主义理论,前者将诉讼程序视为追求外在目标的手段,后者则把诉讼程序看作自身价值的运行过程。民事诉讼程序价值可以作多种分类,其中最典型的是从目的和手段来划分,分为目的性价值(内在价值)和工具性价值(外在价值)。 (一)民事诉讼程序的目的性价值或者内在价值包括自由、公正和效益 1、程序自由价值:主要表现为:(1)保障法院的审判权不受外在压力的干预,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和诉讼权利不受审判权的压制和侵犯(2)保障程序主体选择的自由。 2、程序公正价值:标准是:(1)法官中立原则。(2)当事人平等原则。(3)程序参与原则。 (4)程序公开原则。(5)程序维护原则。 3、程
7、序效益价值:效率和效益。 效益的要素包括成本和收益,要以最低的成本(人力资源、物力资源、才力资源、时间资源)获得最大的收益。(二)民事诉讼程序的工具价值(外在价值) 外在价值是指实现民事诉讼程序外在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它包括实体公正价值和秩序价值等价值类型。1、实体公正价值通常是指裁判结果公正 。2、秩序价值。 它反映了秩序的强制性和排他性。它包括和平和安全两个方面。 应当说民事诉讼程序价值包括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两个方面,它们之间既有一致的一面,又不可避免有冲突、矛盾 之处。在立法与司法中,应把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置于同等地位,不能重实体轻程序,要通过程序公正最终实现实体公正。并根据现实不断调整实
8、体法与程序法的相关内容,实现民事诉讼的目的。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二、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三、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四、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略)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就是规定人民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民事诉讼法的分类 民事诉讼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民事诉讼法又称为形式意义上的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的专门性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广义的民事诉讼法,又称实质意义上的民事诉讼法,除了狭义的民事诉讼法外,还指宪法和其他实体法、程序法中有 关民事诉讼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