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国际货代与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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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国际货代与信用证“三段式”预习提问n1、货代业务与信用证关系n2、信用证的国际惯例n3、国际贸易常用货款结算方式n4、信用证的主要内容n5、商业发票的制作n6、提单的制作n7、信用证业务的结算n8、信用证的当事人及其职责n9、原产地证明书的制作n10、货代责任险与货运保险的关系n11、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n12、货运保险合同与保险单证n13、陆上运输货物保险n14、航空运输货物保险n15、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的主要险别n16、险别的承保风险第一节 货代业务与信用证关系n一、货代业务与信用证关系概述一、货代业务与信用证关系概述n(一)货代业务与信用证关系概述n(二)信用证的特点n1、交易过程
2、的独立性(自足文件)n基于合同产生,但又与合同无关,不受其约束n2、交易的标的物是单据(单据的买卖)n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即可从银行那里得到付款;银行必须在收到单据后的五个营业日之内合理谨慎地审核所有的单据。n3、银行提供信用(银行信用)n开证行具有第一性付款责任,即使买方已经破产,只要单据相符,卖方页能从银行那里取得货款二、国际贸易常用货款结算方式n(一)汇付:n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把款项支付给收款人。n汇付是付款人主动将资金送交银行支付给国外收款人,因而款项和结算工具的流动方向是一致的,它是典型的顺汇方式。n汇款属于商业信用,付款人是否按时付款,完全取决于付款人的信用。n1
3、、汇付方式的当事人n(1)汇款人n 汇款人是向银行缴款付费,委托银行将款项汇交给国外债权人或收款人的人。在进出口贸易中,通常是进口商或者其他需要移交款项的人。n(2)汇出行n 汇出行是接受汇款人的委托,转托国外分行或代理行支付一定金额给指定收款人的银行。通常是汇款人所在地的银行。n(3)汇入行n 汇入行是接受海外分行或代理行的委托,按其指示或支付命令,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银行。通常是收款人所在地的银行。n(4)收款人n 收款人是汇款人指定的、收取款项的人,通常是出口商n2、汇付方式的种类n 汇付的种类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n1)信汇是由进口人将货款交给进口地银行,该汇出行利用信件委托
4、出口人所在地银行把足额货款付给出口人。其优点是费用较低,但速度慢。n2)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另一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其特点是速度快,但费用较高。n3)票汇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n3、汇付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及其特点n1)汇款结算方式通常用于预付货款、货到付款。n2)商业信用、风险较大、资金负担不平衡、手续简便,费用少n(二)托收n 托收结算方式是由卖方(债权人)开立汇票,委托出口的银行通过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向买方(债务人)
5、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用的一种结算方式。n托收方式的当事人 :n1、在托收业务中有四个基本当事人:n1)、委托人n委托人是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收货款的人,也称为出票人,通常为出口商(卖方)。n2)、托收行n托收行也称出口方银行,是接受出口方的委托代为收款的出口地银行。n3)、代收行n代收行也称进口方银行,即接受托收行的委托向付款人收取货款的进口地银行。代收行大都是托收行的国外分支机构或代理行。n4)、提示行n是指向付款人提示单据的银行。代收行可以自己兼任提示行,也可以委托与付款人有帐户往来的银行作提示行。n5)、付款人n汇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款人,通常为进口商(买方)。n2、托收委托书
6、n一切托收业务都必须附有委托书。委托人应填写托收委托书,银行只根据托收委托书所给予的指示办理。n3、托收的种类n1)、光票托收:指委托人仅签发汇票而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的一种托收业务n光票托收并不一定不附带任何单据。如果一张汇票仅仅附有一些非货运单据,例如发票等,那么这种汇票也叫光票托收。n2)、跟单托收n是指卖方(出口商)所开具的汇票以外,还附有货运单据的托收。没有汇票而仅以货运单据提交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的做法,也属于跟单托收的性质。n根据交单条件不同,跟单托收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n(1)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必须在付款人付清全部货款后,方可将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它又可
7、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种:n即期付款交单:指进口商或其他债务人见票后立即付款,付清货款后向银行领单。n远期付款交单:它是由出口人开制远期汇票,通过银行先向进口人提示,于汇票到期时付款赎单。n(2)承兑交单:指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即可从代收行取得装运单据提取货物,待汇票到期才付款。D/A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n付款交单(D/P)与承兑交单(D/A)的区别:n(1)D/P付款交单,买方只有付清货款才能取得代表货物的装运单据;在D/P条件下卖方虽要占用资金,但在买方付款之前毕竟还掌握货物所有权凭证; nD/A承兑交单,买方在汇票上签注“承兑”字样并退回给银行后,银行即将单据交给买方处置,买方
8、可待汇票到期日才履行付款义务。买方一承兑汇票,卖方就丧失对货物的控制,如果汇票到期买方破产或丧失偿付能力等,就要遭受货款两空的重大损失。n(三)信用证n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第二节 信用证n一、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一、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n最新文本是2007年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UCP600)。n该惯例被世界各国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所适用。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以外,本惯例对一切有关的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二、信用证的当事人及其职责n1、开证申请人:是指向银行申请开立L/C的人,一般是进口商。n2、开证行:指接受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开立L
9、/C的银行,一般是进口地银行。n3、通知行:指接受开证行的委托,将L/C转交或将L/C内容通知受益人的银行。一般是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n4、受益人:指L/C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商或实际供货人。n5、议付行:指愿意买入或贴现受益人跟单汇票的银行。一般来说议付行就是通知行。n6、承兑行:指在汇票正面签字承诺到期付款的银行。n7、付款行:指L/C上指定的付款银行。付款行一般是开证行,也可以是开证行所指定的另一家银行。n三、信用证的主要内容三、信用证的主要内容n参见教材n注意第1、2、3、10、11点四、信用证业务的结算程序 n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需要经过多道环节,并需办理各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