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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港口作业管理

上传者:9****8 2022-07-18 16:20:54上传 PPT文件 3.7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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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港口作業管理楊鈺池 副教授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航運管理系暨研究所授課內容n船務代理業務n船舶進出港相關單位n船舶進出港流程n港灣作業程序一一、 船務代理業務船務代理業務何謂船務代理何謂船務代理?法令定義法令定義航業法航業法:受船舶運送業或其他受船舶運送業或其他有權有權委託人委託人之委託,在約定授之委託,在約定授權範圍內,以委託人名義代為權範圍內,以委託人名義代為處理船舶客貨運送及其有關業處理船舶客貨運送及其有關業務而受報酬之事業務而受報酬之事業 如貨主如貨主,租船人租船人,裝卸裝卸公司公司,承攬人等承攬人等船務代理業務範圍一、簽發客票或載貨證券, 並得代收票款或運費。二、簽訂租船契約,並

2、得代 收租金。三、攬載客貨。四、辦理各項航政、商港手 續。五、照料船舶、船員、旅客 或貨物,並辦理船舶檢 修事項。六、協助處理貨物理賠及受 託有關法律或仲裁事 項。七、辦理船舶建造、買賣、 租傭介紹、交船、接船 及協助處理各種海事案 件。八、處理其他經交通部核定 之有關委託船務代理事 項。船務代理業所經營 之代理業務,應以委託 人名義為之,並以約定 之範圍為限。船務代理業務範圍船務代理業務範圍1.1.簽發客票或載貨證券,並得代收票款或運費簽發客票或載貨證券,並得代收票款或運費 2.2.簽訂租船契約,並得代收租金簽訂租船契約,並得代收租金 3.3.攬載客貨攬載客貨 4.4.辦理各項航政、商港手續

3、辦理各項航政、商港手續 6.6.協助處理貨物理賠及受託有關法律或仲裁事協助處理貨物理賠及受託有關法律或仲裁事項項 5.5.照料船舶、船員、旅客或貨物,並辦理船舶照料船舶、船員、旅客或貨物,並辦理船舶檢修事項檢修事項 7.7.辦理船舶建造、買賣、租傭介紹、交船、接辦理船舶建造、買賣、租傭介紹、交船、接船及協助處理各種海事案件船及協助處理各種海事案件 總代理總代理港口港口代理代理二、船舶進出港相關單位二、船舶進出港相關單位船舶進出港相關單位船舶進出港相關單位關稅局、港警局、海岸巡、疾病管制局、關稅局、港警局、海岸巡、疾病管制局、交通船交通船、日用品供應商日用品供應商關稅局、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關稅局、

4、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標準檢驗局、標準檢驗局、裝卸公司裝卸公司、貨櫃集散站公司、貨櫃集散站公司、理貨公司、理貨公司、公證公司公證公司、卡車公司、報關行、物流業、卡車公司、報關行、物流業、倉儲業、勞務業、機具業倉儲業、勞務業、機具業船舶船舶人員人員貨物貨物港務局港務局(進出港預報進出港預報、靠泊、靠泊)、帶解纜業、帶解纜業、小修業、港警局小修業、港警局( (開導艇開導艇) ) 、海岸巡海岸巡(清清艙艙) 、引水人、造船廠、給水、加油等、引水人、造船廠、給水、加油等代理船舶進出港流程圖代理船舶進出港流程圖接受代理委託接受代理委託(確確認到港時間認到港時間、船、船舶、舶、貨物與船員貨物與船員資料及代理範

5、圍資料及代理範圍)申辦進港手續申辦進港手續( (船舶船舶資料建檔、進港預資料建檔、進港預報、港灣委託、船報、港灣委託、船席安排、引水及拖席安排、引水及拖船申請、裝卸作業、船申請、裝卸作業、 進倉申請進倉申請) )安檢申請安檢申請(關稅局關稅局、港港警局、海岸巡警局、海岸巡)申辦出港手續申辦出港手續(適航適航性證書送驗性證書送驗、引水、引水及拖船申請、及拖船申請、安檢安檢)港務局港務局港務局港務局三、船舶進出港流程船舶進港預報船席調配船舶進港檢查靠泊碼頭裝卸作業船舶出港預報船舶出港檢查船舶出港(一) 船舶進港作業流程開始ETA船隻掛號進港預報港灣申請引水申請驗檢排班登輪查驗申購規費結束NGNG船

6、務代理船務代理-進港流程圖進港流程圖1.收到裝貨港通知及通知相關單位 5.申請引水(領港) 及安檢安排2.通知船期/進出港預報/港灣調派 6.登船安檢、聯絡工作進度、船3.購買檢疫准單及申請 上供給 4.與櫃場確認船席及通知船長 7.預先安排出港領港5.申請引水(領港) 裝貨港通知 進港預報 港灣調派 申請檢疫許可 與櫃場 確認船席 申請領港申請安檢船用品安排各項工作安排 進港結束到港前三日到港前三日到港前一日到港前一日靠港一至二日靠港一至二日辦理船舶進出港之業務單位n航政組:船舶進港預報簽證n繫船科:調配船席並核定引水申請n引水辦公室:調配引水人及聯繫民營待解纜公司派纜工n調度站:調派拖船n

7、VTC(管制站) :安排船舶進港順序n港警局:派開導船n引水人:引水人引領船舶進港n聯檢中心:船舶進港檢查船舶進港之作業程序 1. 船舶預定到港日及卸貨港順序之確認 2.船隻掛號申請,由承辦人於船舶預定到港日(ETA KAO)前十五日透過關貿EDI申請船隻掛號,俾為該輪當航次在港作業之識別依據。 3.進港預報申請船舶抵高前二十四小時,由承辦人向港務局再次確認碼頭狀況後,透過電腦連線作業申請進港預報。 4.港灣業務申請進港預報通過後繼續申請港灣業務,依該輪預定靠泊天數、曳船雇用狀況,俾預估費用。 5.引水申請船舶抵港前一日,承辦人須至港務局參加船席調派會議,確認碼頭得進靠無虞,並於電腦作業中申請

8、引水人後再向引水人辦事處確認。(油輪逕靠外海浮筒或中油租用碼頭,毋須參加船席調派)。 6. 進港排班、聯檢申請作業 (1) 引水人依本公司預訂之領港時間配合船席靠泊狀況按時 搭車、船出發領船進港。 (2)聯檢中心申排檢查班俟向港務局信號台確認船舶己進 靠,由承辦人至聯檢中心申排安檢、外事陪同彼等在輪 抽驗。7. 登輪查驗依該船舶靠泊之碼頭(油輪可能為外海浮筒),搭乘車船登輪辦理進港檢查作業。並向船上取得國證、噸位證書或各項適航性證書以便辦理出港手續。 8. 投遞進口艙單(投單) 船舶進港(繫泊)二十四小時內須向海關投單,檢附船舶國籍證書、噸位證書及書面艙單申請之。 9. 申請各項航港規費 於進

9、港完成後,分別向檢疫所及海關申購檢疫准單及逾期之助航服務費。(助航服務費有效期限為四個月) 10. 進港作業檢疫 上述各項進港申辦作業須先核對各輪規明細清表並且在檢核管制清表逐一勾記,以掌握作業時效。 (二) 、船舶出港流程n申請人:辦理船舶進港預報n航政組:船舶出港預報簽證n聯檢中心:船舶出港檢查n繫船科:核定引水申請n引水辦公室:調配引水人及聯繫民營帶解纜公司派纜工n調度站:調派拖船nVTC(管制站) :安排船舶進港順序n港警局:派開導船n引水人:引水人引領船舶出港船舶出港作業流程開始出港預報簽發S/O出港文件截止收單引水申請結關申請船舶出港結束NGNG出港聯檢完工通知船務代理船務代理-出

10、港流程圖出港流程圖1.確認出港日期 5.出港文件備妥2.出港前十二小時預報 6.通知出港報告3.申請安檢 7.安排出港4.申請引水(領港) 8.出港結束 確認出港日期 出港預報 申請安檢許可 申請領港各項出口文件備妥通知出港報告安排出港 出港結束靠港後一至二天靠港後一至二天出港前作業出港前作業船舶出港之作業程序 1. 出港預報申請 船舶預定出港日(ETD)前十二小時,由承辦人向港務局申請出港預報。 2.出口開航預報(截止收單) 船舶預定開航日前二十四小時由承辦人向海關申請截止收單。 3.出口文件之製作由承辦人依據簽發裝貨單(S/O)繕製出口文件。4.出港引水申請 船舶ETD前二十四小時由承辦人

11、向港務局申請。(錨泊外海油輪免辦此項) 5. 結關申請作業 由承辦人檢具各項結關文件、艙單及檢疫准單等文件向海關申請結關,由關員審核無誤後給予結關證書。(PORT CLEARANCE )並取回國證、噸位證書及船鈔。 6. 出港聯檢作業 俟接獲完工通知後,立即決定開航時間,通知引水人辦事處安排引水人班,其至聯檢中心排出港聯檢班,於出港時由承辦人在船陪同前往查驗出港並取得出港許可後,交還國證及相關結關文件後由引水人領船出港。 7. 油輪錨泊外海時,毋須領港逕安排交通船排檢班查驗出港。8. 出港作業仍須依檢核管制清表逐一勾記,以確保出港程序之順利進行。 流程受理單位承理項目船舶進出港申請、預報航政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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