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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向境外支付费用需要注意哪些发票或凭证问题

上传者:文****市 2022-06-08 14:07:44上传 DOC文件 2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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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向境外支付费用需要注意哪些发票或凭证问题?企业在境外发生的或向境外支付的费用,如支出发生地所在国合法凭据管理与中国不同、不能提供发票类凭证的,可以凭相关合同或协议,付汇凭证及对方签收单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依据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参考地方的规定:南通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试行办法第七条 纳税人支付给中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佣金、技术服务费等费用支出,不能取得发票的,应当提供合法合同、银行外汇支

2、付凭证和境外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有关凭证等。第八条 对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有关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5.4.1、企业职工因公到国外出差取得的国外发票如何扣除?一些企业反映,职工因公到国外出差发生差旅费、会议费等,取得的国外发票不像国内发票都是税务机关监制的,还要盖章,国外的发票很简单,有点像国内的白条,有手写的,有电脑打印的,一般只有签字,有的连签字也没有,这种差旅费发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答:“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

3、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在上述规定中,“支付凭证”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凭证,在国内取得的支付凭证一般是正式发票,而在国外取得的发票,仅从发票本身无法验证其真实性。对此,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根据这一规定,验证国外发票

4、的真实性需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注意:只有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或者“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才需要企业提供确认证明。5.4.2、向国外支付费用,代付的税款是否税前扣除?公司收到某境外公司的服务费发票,上面注明净价格100元,我公司将净价格折算成税前价格105.26元代扣代缴营业税5.26元,但对方公司不同意按税前价格更换发票。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按税前价格105.26元在所得税前列支此服务费?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如果劳务合同规定,应该是由中国公司负担,可以根据境外公司开具的劳务费发票,以及合同、营业税发票等作为有效凭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5.

5、4.3、公司人员出差国外,在国外会有一些费用发生,可是报销时财务人员很难辩别这些发票的真伪。请问,对外国的发票,应如何判定是否可以报销?国家税务总局对此只是作了原则性规定,实际操作中真实的合法的票据均可以报销。实际中一般只要是单位的实际需要,按规定境外出差的,其所花费用取得的境外发票,经单位领导审批,均可以认为是合法的。当税务机关认为有疑义时,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证;对数额较大的,可通过情报交换请相关国家税务部门核查。5.4.4、我公司是一家日资企业,开发的软件产品全部出口日本。2009年我公司向日本支付经营指导费,主要内容就是在开发软件过程中受到了日方有关人员的指

6、导,软件出口后如遇到需要调整的部分由日本方面帮助处理。我公司与日本方面有合同,支付此项费用时,代扣了预提所得税及营业税,日本方面给我公司开具了领收书。请问此费用是否可以在我公司税前列支?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计账核算的凭证。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给日本公司的经营指导费,取得了日本公司开具的领收书,该经营指导费可以作为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是,税务机关对领收书有疑义时,可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审核后方可税前扣除。需要企业注意的是,若日本方面与企业是关联方,经营指导费应按公允价值定价,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否则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按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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